如何处理抵押物价值下降的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9 01:35:06 125 人看过

一、如何处理抵押物价值下降的情况

如下处理抵押物价值下降的情况: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有责任再提供与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对应的其他抵押物,如果抵押人不愿意提供担保或者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的,抵押权人有权利要求其提前清偿债务。

二、哪些财产可以用作借款的抵押物

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有: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制品;

2.运输工具;

3.海域使用权;

4.建筑物和其他土地上的附着物;

5.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建设用地使用权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述所列财产全部抵押。

三、优先处理抵押物还是要先找担保人

应优先处理抵押物。

但是如果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可以选择实现物的担保,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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