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既遂未遂如何界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6 14:57:10 159 人看过

一、盗窃罪的既遂未遂如何界定?

1、通过实施盗窃行为,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财物,那么就属于盗窃既遂。

在区分标准上,应坚持以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为标准,但在有些情况下,盗窃罪既遂与未遂较难区分,这就需要一定的标准。主流学说采取失控说,即应当以盗窃行为人的盗窃行为是否使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失去了对该财物的实际控制,区分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凡是由盗窃的财物已经脱离了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的实际控制,即为既遂;如果窃取的财物实际仍在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的控制之下,即为未遂。因为盗窃罪是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侵犯,盗窃行为人通过其所实施的盗窃行为,使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失去了对公私财物的合法控制,才能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量罚。

如潜入银行金库、博物馆等处作案,虽未得逞,因盗窃目标数额巨大,盗窃目标极为重要,一旦盗窃得逞,会使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属于情节严重的盗窃犯罪,应当追究其盗窃罪(未遂)的刑事责任。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目标,未实施终了的盗窃未遂,可以定罪处罚。

二、盗窃罪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多久?

1、盗窃罪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包括故意的内容不同、产生的时间不同、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等。

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

前者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后者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前者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后者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

3、犯罪对象不同。

前者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后者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应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的因素。

4、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前者必须是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的,才构成犯罪,而后者即使窃取他人财物之后又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主动退赃行为只能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来考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0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本案是盗窃既遂还是盗窃未遂
    被告人郑某于2006年8月窜入被害人陈某家院内盗窃白马一匹,刚出院墙25米时,陈某发现马匹丢失,遂打一声呼哨,白马立即挣脱郑某跑回陈某家院内。[分歧]在本案审理中,对被告人郑某的行为是盗窃既遂还是盗窃未遂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观点一:郑某的行为属盗窃既遂,因为郑某已从陈某院内牵出马匹,按常理陈某控制马匹的主要方法应是院墙,马匹被牵出院子25米,陈某已失去对该白马的控制能力,虽然后来白马又回到陈某家中,那是盗窃既遂后的后续结果,不影响犯罪既遂的认定。观点二:郑某行为属盗窃未遂,因为白马在陈某一声呼哨下又回到陈家,可见陈某并未真正失去对白马的控制,是否失控,不能以院墙论,应以实际情况而定。[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我国刑法学界对盗窃既遂、未遂的标准问题的主流观点是失控加控制说”。所谓失控加控制说”,是指财物所有人、管理人对财物失去控制,而行为人又彻底地控制了财物的情形。笔者认为,以失
    2023-05-05
    248人看过
  • 盗窃罪未遂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关于这个问题审判界有三种观点:1、第一种观点,数额较大说。盗窃未遂构成盗窃罪的标准是以被盗物的数额是否较大作为划分依据。其理由,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构成盗窃罪,这里数额较大并未限定是行为人实际窃取的数额,盗窃罪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构成犯罪的数额只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即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而非有两个不同的犯罪数额标准。2、第二种观点,特定目标说。盗窃未遂是否构成盗窃罪取决于特定的盗窃目标。其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依此规定,盗窃未遂定罪处罚的只有两种情况,即盗窃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行为人盗窃未遂,如果数额在巨大以下并且不以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不得定罪处罚。3、第三种观点,情节严重说。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2023-03-17
    201人看过
  • 如何认定盗窃罪的着手和既遂
    在认定本罪和非罪的问题上,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一、抢夺爆炸物罪的认定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与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偷窃少量弹药、爆炸物行为是有原则区别的,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3条规定进行处罚。对于个人窃取少量弹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不认为是犯罪。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情节不严重的,一般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2、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物的行为。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相同点是:(1)犯罪的主体
    2023-03-15
    89人看过
  • 盗窃罪既遂和未遂有区别吗
    具体来说,两者有以下的一些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所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犯罪结果是否实现。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会减轻处罚吗?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
    2023-06-27
    79人看过
  • 如何界定犯罪未遂
    一、如何界定犯罪未遂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种: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具备的要件是什么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
    2023-04-14
    405人看过
  • 盗窃未遂中的有关界限
    由于客观因素而导致盗窃行为没有最终完成,则对盗窃未遂的处罚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关于未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定罪依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1984年《解答》)中规定:“对于潜入银行金库、博物馆等处作案,以盗窃巨额现款、金银或珍宝、文物为目标,即使未遂,也应定罪并适当处罚。”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又根据新刑法的有关规定,公布了《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1998年《解释》),1998年《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目标,应当定罪处罚。”这一规定为审判工作中处理这类案件提供了依据。从这一规定可看出以下三点:1、1998年《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显然是针对未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而言的。盗窃未遂定罪的前提,是以“情节严重”为必要
    2023-04-07
    93人看过
  •  "多次未遂盗窃的定性如何?"
    该段内容讲述了未完成犯罪不影响多次盗窃的定罪问题。首先,“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者未能实现其犯罪意图,由于客观原因而未达成目标。其次,从行为无价值的角度来看,多次盗窃的行为非常严重,严重破坏了社会财产秩序。因此,多次盗窃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未完成犯罪不影响多次盗窃的定罪。首先,“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者未能实现其犯罪意图,由于客观原因而未达成目标;其次,从行为无价值的角度来看,多次盗窃的行为非常严重,严重破坏了社会财产秩序。 多次盗窃行为的法律定性多次盗窃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犯罪分子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从而达到多次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对于这种行为,我国刑法采取了较为严厉的制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多次盗窃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且刑罚应当从重处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对多次盗窃行为进行法律定性,仍存
    2023-08-30
    459人看过
  • 刑事盗窃罪既遂的量刑如何确定
    一、刑事盗窃罪既遂的量刑如何确定刑事盗窃罪既遂的量刑的确定是犯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的主要行为有哪些盗窃罪的行为种类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三、盗窃罪开庭审理流程盗窃罪开庭审理流程有:1.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2.法庭调查,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
    2023-12-16
    356人看过
  • 盗窃未遂的数额如何认定
    盗窃未遂的数额的认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未遂如何认定依据刑法规定,盗窃罪作为财产犯罪,其未遂的判断一般是财物未到手,没有达到非法窃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
    2023-07-27
    195人看过
  •  盗窃未遂应该如何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有不同数额和严重情节的刑罚。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等行为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款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而盗窃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如果数额较大,或者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款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盗窃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盗 窃 未 遂 与 既 遂 的 刑 罚 有 何 区 别 ?盗窃未
    2023-09-12
    340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
    挪用公款罪的未遂问题,包括两种情形:1.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虽其已着手实施挪用公款犯罪行为,但尚未能将公款挪出。对此,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2.行为人已将公款挪出,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尚未使用,这种挪而未用的行为,实际上已经侵害公款的所有权,因此,应比照挪用公款罪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一、新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
    2023-02-21
    136人看过
  • 盗窃罪既遂与未遂形态之认定——陈某被诉盗窃罪一案
    一、案情举要1、2008年8月30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陈某来到本市安源区后埠街前村巷X栋X室窗外,用木棍将被害人邓某、钟某置于桌凳上的一个女式挎包和一条牛仔裤(内有人民币1800元)勾出窗外,被告人陈某从挎包中找到房屋钥匙后,以为牛仔裤中无钱便将挎包和牛仔裤丢弃在墙角,用钥匙打开防盗门进到被害人卧室,将被害人放在电视柜上的1台中天牌ZT8960手机、1台天时达T-6手机盗走。经鉴定,该两台手机共计价值1514元。2、2008年10月13日中午,被告人陈某伙同“水-华”(姓名不详,侦查机关称在逃)来到本市安源区八一街包家冲居委会门口,看见一辆红色豪爵牌摩托车未上锁,“水-华”便将一小刀拿给陈-林后离开现场。陈-林趁无人之机,用小刀将该摩托车点火线割断后发动未果,便推车走了几十米,即被当场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121.6元。3、法院另查明被告人陈-林因犯盗窃罪,先后
    2023-05-05
    119人看过
  • 犯罪既遂未遂界定是怎么样的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何谓犯罪既遂,在学理和判解上一般有三种观点,一是结果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造成了法定的犯罪结果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二是目的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三是构成要件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具备了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
    2023-02-28
    345人看过
  •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认定的司法实践分析
    认定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如下:1、盗窃犯罪必须开始实施;2、未达到犯罪既遂,即未取得对别人财产的非法控制;3、犯罪未完成时,不非法控制别人财产是盗窃犯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正确认定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对于定罪和量刑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例如,盗窃未遂,谈不上数额较大,实际社会危害性也很小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而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以珍贵文物等重要的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对象,因其社会危害性大,也应认定盗窃罪(未遂)。在区分标准上,应坚持以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为标准,但在有些情况下,盗窃罪既遂与未遂较难区分,这就需要一定的标准。在具体把握上赞成“失控说”,即应当以盗窃行为人的盗窃行为是否使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失去了对该财物的实际控制,区分盗
    2023-07-03
    2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盗窃罪怎么认定, 盗窃未遂怎么处罚, 盗窃罪既遂与盗窃既遂如何区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
      盗窃罪的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二)盗窃既遂与未遂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
    • 刑法中如何区分盗窃未遂罪和盗窃既遂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盗窃既遂罪和盗窃未遂罪肯定是既遂罪重。《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入户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定是什么? 如何正确区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入户盗窃属于盗窃罪的一种特殊类型,入户盗窃型盗窃罪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应当与普通型盗窃罪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一致,都应以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财物为犯罪既遂的标准。就入户盗窃来说,入户并不是盗窃罪实行行为的组成部分,而是限制处罚范围的要素,入户的实现只能认定行为构成了犯罪,并不等于盗窃既遂,只有在行为人入户后实际取得财物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并未实际取得财物,则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2.我国
    • 如何界定抢劫罪既遂与未遂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3
      关于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规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 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据此,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 其余七种处罚
    • 盗窃既遂罪和盗窃未遂罪哪个罪重?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既遂罪和盗窃未遂罪肯定是既遂罪重。《》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