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遗失物法律都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21:03:26 140 人看过

但法律上有遗忘物和遗失物之说。遗失物属于民法调整范畴,而拾得他人遗忘物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就是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前提条件是如果他人催讨你拒不交出,并且一般达到价值一万元以上。如果催讨后你交出来了,则不构成犯罪。

一、遗失物的界定

遗失物是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

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因此,占有的物品偶然进入他人地内、建筑物内,均不能构成遗失物。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并且占有丧失必须具有确定性。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

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法学广义上的遗失物包括同性质、同特征的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

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种原因遗失;还有其他的情况,例如直接占有人将物遗丢失,对于间接占有人即所有人来讲,是为遗失物。再如,无行为能力的所有人将物抛弃,因他欠缺意思能力,就不成立所有权的抛弃。但是所有人为了安全的目的或者其他考虑,将物品埋藏于土地之中或放置于一定的隐秘的场所,这时所有人并没有丧失对于物的占有,因此并不是遗失物,如果因年长日久,所有人忘其所在,则为埋藏物或者隐藏物。

二、遗失物品管理的基本原则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条是关于遗失物的保管的规定。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在返还前或者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在遗失物被领取前,也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坏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遗失物不易保管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公安机关可以及时拍卖、变卖,保存价金。拾得人和有关单位不能自行拍卖、变卖遗失物。

哦过的相关法律规定,拾取者在拾到这类物品时应积极的进行上交,如相应的物主找到后,还是拒不上交的,我国的法律会认定这类犯罪者为侵权物品的行为,对我国的合法物主的法律权益进行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有没有法律规定
    “遗失”指失去某物品,“遗忘”则指忘记某物品,未必失去。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在于:遗忘物一经回忆,一般都能知道财物所在位置,比较容易找回,而遗失物一般不知道失落在何处,因而不易找回。关于遗忘物的相关内容,由刑法调整;而关于遗失物的相关内容,则由民法调整。《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024-05-05
    192人看过
  • 认定无主物处理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成立,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需要认定的财产必须是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者精神财富,不能成为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对象。2、财产所有人确已消失或者财产所有权人不明,权利。的归属问题长期无法确定。3、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其无主的持续状态超过一定期限。财产无主的情况,大致又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所有人不明的蝴藏物、隐藏物被发现;遗失物(包括源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等)被拾到,经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公告招领满一年无人认领的财物;无人继承的财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全部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情况下的遗产.4、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如果产所有人不明,停靠在海边的船舶所有人不明等等。认定无主物案件的认定条件是什么1、被认定的无主财产,以有形财产为限。无形财产或精神财富,不属于认定无主财产的范围。2、财产所有人确已不存在或者不知谁是财产所
    2023-08-17
    379人看过
  • 盗窃物和遗失物该如何认定
    (一)遗失物的认定1、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2、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种原因遗失;还有其他的情况,例如直接占有人将物遗丢失,对于间接占有人即所有人来讲,是为遗失物。再如,无行为能力的所有人将物抛弃,因他欠缺意思能力,就不成立所有权的抛弃。但是所有人为了安全的目的或者其他考虑,将物品埋藏于土地之中或放置于一定的隐秘的场所,这时所有人并没有丧失对于物的占有,因此并不是遗失物,如果因年长日久,所有人忘其所在,则为埋藏物或者隐藏物。(二)盗窃物的认定物品和货币是盗窃的主要对象。货币有明确的价值单位,在认定盗窃数额时,不致发生分歧和困难。但物品
    2023-03-20
    222人看过
  •  如何认定他人遗失物的合法所有权?
    侵占罪是指非法占为己有他人遗失物且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的行为。虽然物主与物之间的特有关系只是一定程度的松弛或减弱,但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因此,即使物主疏忽大意遗失了财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也不影响侵占罪的成立。他人遗失物若被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则可定罪为侵占罪。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某处,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因而,物主与物之间的特有关系只是一定程度的松弛或减弱,但并未因此而消失。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所谓的遗失物是指不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思而偶然失去的占有的动产。怎样判断遗忘物是否属于他人所有?判断遗忘物是否属于他人所有,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确定遗忘物的来源,如果是他人的物品,则可能属于他人所有;如果是公共物品,则可能不属
    2023-11-03
    109人看过
  • 遗失物法律定义的具体规定
    遗失物是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1、须为动产: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拾得遗失物人的义务是什么?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
    2023-08-07
    312人看过
  • 法院如何去认定遗嘱有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认定遗嘱有效:1.立遗嘱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024-04-28
    165人看过
  • 物权确认之诉法律规定有哪些
    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民法典》第234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物权确认包括所有权确认之诉、用益物权确认之诉、还有担保物权之诉。(一)所有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所有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二)用益物权权确认之诉是指就用益物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三)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物权确认之诉诉讼时效是多久?物权确认请求权是不存在诉讼时效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居时向法院主张确认物权。(1)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2)动
    2023-08-08
    461人看过
  • 民法典遗失物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一、民法典遗失物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遗失物所有权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即拾得人不取得所有权。基于拾得人享有遗失物所有权的合理性分析,捡拾人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并经过一定程序才能获得遗失物的所有权:1.必须是无人认领的遗失物2.须为动产基于物的性质来讲,在现实中,应该也只有动产才能被拾得,不动产有地上附着性,被丢失的概率几乎为零。3.拾得人主观状态为无权占有拾得人不是基于某项业已存在的物权或合同债权而占有该物,而是因偶然因素占有他人所有的财物,这种占有应属于无权占有。至少拾得人要取得所有权,应该满足在拾得物件时为他人代为保管的意思。4.拾得人应履行法定义务不履行通知、报告义务,既是侵害他人权利的表现,也是没有履行义务的表现,因此不能取得所有权。5.法定期限届满6.拾得人不得为不法行为二、遗失物的特征有哪些1.遗失物是具
    2023-06-19
    184人看过
  • 如何认定遗嘱是无效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如何认定遗嘱是无效的,有没有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下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二、父母继承儿子的遗产的份额是如何规定的
    2024-02-04
    271人看过
  • 立遗嘱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立遗嘱的法定条件包括: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受他人威胁。迫或欺骗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以及他人伪造。篡改的遗嘱,一律无效。3、遗嘱内容不是违反国家法律,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继承份额。4、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一、怎样订立的自书遗嘱有效订立自书遗嘱的法定条件包括: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2、遗嘱尾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受他人威胁。迫或欺骗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以及他人伪造。篡改的遗嘱,一律无效。3、遗嘱内容不是违反国家法律,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继承份额4、自书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
    2023-03-13
    241人看过
  • 非法获利如何认定,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关于非法获利如何认定的问题,给您如下解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6.19法释〔2000〕14号)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023-03-15
    219人看过
  • 遗失物的买受人有什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遗失物的买受人取得遗失物不属于善意取得,对于该遗失物没有所有权。由于物权大于债权,该遗失物的物权仍然属于原所有人,不属于买受人。我们在跟他人买东西前要确认该物品的来源,保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拾得遗失物最好归还,不要转卖。《民法典》第313条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2024-05-05
    134人看过
  • 遗失物的取得所有权有哪些规定
    关于拾得人的义务和权利1、拾得人的义务:(1)通知义务。即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遗失物。(2)保管义务。即拾得人在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3)送交义务。即拾得人若不愿履行通知义务,则应当将遗失物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4)返还遗失物义务。即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对权利人负有返还义务。2、拾得人的权利。(1)费用偿还请求权。即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拾得人有权请求权利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2)意定报酬请求权。即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拾得人有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报酬给付义务。(3)拾得人的遗失物留置权。即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和意定报酬的义务与拾得人返还遗失物的义务应当同时履行,若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和报酬,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遗失物盗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盗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对于盗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没有作出规定,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也存在几种不同观
    2023-08-17
    425人看过
  • 侵占遗失物与遗忘物的认定标准有哪些不同?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是:1、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而言,遗失物占有人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也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2、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3、从法律效果上,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4、受调整的法律不同。侵占遗失物的,由民法调整;侵占遗忘物的,构成侵占罪,由刑法调整。什么是遗忘物,什么是侵占罪?(一)遗忘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我国刑法规定了侵占遗忘物构成侵占罪。(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条罪,
    2023-07-20
    30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遗忘物有哪些?遗失物有何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28
      律师解答 遗忘物遗失物的区别如下: 1、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从占有到无人占有”的模式,而遗忘物采取的是“从占有到占有”的模式。 2、从法律效果上,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
    • 驾驶证遗失如何挂失2023,法律有哪些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5
      驾驶证丢失不用挂失,应向驾驶证核发地的车管所申请补发。如果不补办驾驶证,开车时被交警抓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在补办业务办理成功后,在未收到新证前,也是不能持原行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 悬赏寻找遗失物法律如何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14
      丢失物品的人发布的悬赏公告不可以撤销,一旦拾得人履行了公告的行为,丢失物品的人必须要按照成年履行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国家对遗失物有哪些立法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
      1、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2、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3、遗失物在交给有关部门之前,拾得人要妥善保管,否则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
    • 个人把物品遗失法律上如何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4
      自己遗失东西也可以报警,警察会根据相关证据帮助查找,一般来说,查找有两个方向: 1、查失源,围绕丢失时的客观环境条件进行侦查,例如查监控,走访目击人等第二条线是查销赃渠道,有些东西丢了以后可以通过对销赃渠道的调查发现物品的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