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优先权怎么行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9:26:38 112 人看过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行使,或者由承包人向法院起诉来行使。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逾期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者依法请求法院拍卖该工程。

一、工程款优先权能否放弃

工程款优先权能放弃。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一项权利,承包人可以依法享受、可以自愿放弃。

二、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办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有优先受偿权。简单说是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行使期限

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期限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工程未竣工的,行使期限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二)优先受偿的范围

限于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应当支付的劳务人员报酬、材料款、用于建设工程的垫资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未用于建设工程的借款以及发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或者因为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受偿范围。

(三)优先受偿权随承包人工程价款债权一并转让。

三、被拖欠工程款怎么处理

被拖欠工程款要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及时主张权利、解除合同、运用政府、舆论和民工力量以及利用多种途径收回欠款。发包人没有依据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以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了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协议将此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把此工程依法拍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款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有到期债权不实现,影响承包人工程价款实现的,承包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代发包人主张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一、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以下证据:(1)施工单位资
    2023-03-01
    465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权行使所需条件
    1、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应是因建设工程合同所生之债权。2、涉案的标的物应为发包人所有的建设工程。3、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适当地履行了义务,即工程按期完工,质量合格且经过竣工验收,如承包人存在违约行为,发包人拒付工程款的,承包人不得行使优先权。4、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一般应先行催告,在催告期限届满后不支付的,承包人可行使优先权。5、优先权的实现方式分为协议和拍卖两种方式,行使优先权时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价款法定优先权的法定性、从减少讼累和节约司法资源的前提出发,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只有在协商未果时,准予债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优先权的行使是有限制的,对不宜拍卖、折价的工程不得行使。换言之,并非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都享有优先受偿权。房屋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需要履行的义务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义务。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
    2023-07-03
    495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意思,工程款优先权的规定
    工程款优先权是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我国法律规定工程价款的支付: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一、追讨工程款是否有诉讼时效2022追讨工程款有诉讼时效。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追讨工程欠款的法律程序:1、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2、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3、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二、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
    2023-06-20
    164人看过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及如何完善
    (一)现行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的规定及其不足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支付工程价款;第二,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仍未支付;第三,须在从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的六个月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实践中,发包人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况很多,但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却是非常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法律对催告期限和除斥期间的规定存在缺陷,在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的设立上对承包人明显不公。(二)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的完善鉴于法律在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上规定之不足,可考虑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完善:第一,应对承包人催告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理期限作明确规定;第二,应将优先受偿权除斥期间的起算时间改为工程价款的确定之日,并相应地将除斥期间适当缩短;第三,为防止发包人将建筑物出售于第三人而规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适用,应建立在工程竣工后一定期间
    2023-02-28
    304人看过
  • 行使工程价款优先权有期限限制吗
    公司承建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欠工程款快一年了,项目烂尾了,债权人要拍卖项目我们行使工程款优先权还来得及吗?来得及。一、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的方式:拖欠工程款可以报警。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房子烂尾了,开发商又坏掉了,烂尾怎么办?如果购买未完工住宅,首先要明确房屋的销售程序和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已被银行抵押;其次,首先要确定房屋是否有出卖人的产权证和销售许可证;那我们就应该知道房子是否抵押了。如果有抵押,我们应该了解抵押期限和如何解除抵押;最后,如果是拍卖行,我们应该查清房产转让手续是否办理完毕。如果开发商因破产破产,遭遇“烂尾”危机,房屋就不能归还开发商。因为退房后,购房
    2023-06-23
    440人看过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概述,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概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概述如下: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民法典》286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法定性,不以当事人事先存在特别约定为必要。在同一建设工程上存在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其他债权人的抵押权竟合时,根据法定约定优于约定,即有法定从法定,无法定按约定的一般原则,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优于抵押权。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
    2023-05-03
    364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优先清偿的条件包括哪些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2、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3、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但无需以建设工程竣工为条件。4、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5、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6、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当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条件。7、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无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为条件。8、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勘察、设计、监理人不包含在内。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则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施工合同无效而取得合法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符合立法精神,《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的语境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当施工合同无效时,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当然不能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二、建筑工程合同形式是什么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一般为书面形式。我
    2023-03-21
    336人看过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构成条件和行使期限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构成条件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构成须具备如下条件:1.建设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而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2.优先受偿权是基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存在的。3.承包人需履行催告义务。对发包人未依约支付价款义务的行为,承包人并不能径行行使该权利,应在进行催告并给予发包人合理履行期限之后才能行使该权利。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承包人通过实施工程的方式将人力劳动、材料等物化到建设工程的结果,因此,法律赋予了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承包人在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前提下,可以直接通过行使优先权取得建设工程的实际价值。上述优先权的行使并不以通知发包人为前提,本质上是一种支配权,正是由于支配权不同于请求权的特殊性质,对于其他权利人影响很大,法律规定了优先权的除斥期间,就是为了督促承包人不要在权利上睡觉,不能
    2023-05-03
    319人看过
  • 谁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要什么时候行使
    一、什么是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二、谁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践中,对勘察人、设计人不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已经基本没有异议,而对于装饰装修人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也已经得到最高院批复的确认,唯须注意的是:(1)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须为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合同关系。(2)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这也是基于装修装饰合同的属性所做出的平衡考量。(3)不包括家庭住宅的装饰装修工程。三、要什么时候行使各法院对于优先受偿权起算时间的认定不尽统一,但大都从保护承包人利益的角度出发。主要存在如下认定方式:1、竣工之日或者约定的竣工之日2、以双方结算之日或工程款确定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但未验收的、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3、以结算确
    2023-03-28
    172人看过
  • 享有优先权保护的建筑工程价款范围如何界定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享有优先保护的建筑工程价款的范围可以界定为如指已竣工工程,应指竣工结算价,如指未竣工工程,则应以施工预算价为基础进行评估确定工程价款;包含承包人的正常利润,但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律师补充:建设工程价款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直接成本,又称直接费,包括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管理费和材料价差。间接成本,或称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保护费等十多项。利润(酬金),由发包人按工程造价的差别利率计付给承包人。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三种。这四部分构成工程价款的整体,缺一不可。建设工程的
    2023-05-06
    99人看过
  •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是否以工程竣工为条件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以建设工程是否竣工为限。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前提的,所以即使工程未竣工,只要发包人有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承包人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律师补充: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是实现优先权的重要内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以建设工程是否竣工为限,在建设工程未竣工结算,且当事人也未对应付工程款期限进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应当以工程实际交付之日或起诉之日进行确定。若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应以实际交付之日作为优先权的起算日。因发包人已实际
    2023-05-06
    129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的优先受偿的例外情况如何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的例外情况包括:1、工人的工资始终处于第一顺位,优于建筑工程款受偿;2、在被执行人控制的财产中,案外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不能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一、工程款可以上法院强制执行吗对于工程款,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律规定,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因此法院能强制执行工程款。二、担保抵押能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担保抵押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以及进行抵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或者扣押。对于该抵押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其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剩余的价款再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其他债务。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
    2023-06-21
    94人看过
  • 合伙债权怎么优先行使
    合伙债权优先安排原则,是指合伙债权人就合伙财产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就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共同受偿。大陆法系国家着眼于对合伙债权人的保护,一般都采用这一原则。显然这一原则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优先保护合伙债权人利益,强化合伙制度的信用和法律地位,体现合伙债务清偿的彻底的无限性和连带性。合伙事务所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特殊的企业,其核心竞争力主要来自其“公信力”,需要有足够的财力来兑现自己对社会的审计承诺,实际上,优先偿还合伙债权,是合伙人兑现自己的审计承诺的现实表现,同时,可以强化合伙人的审计风险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合伙事务所的社会信用和社会声誉。不过,若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角度看,合伙人个人债权就会因为合伙债权优先清偿而受到损害,从这一意义上说,合伙债权优先清偿原则可能对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不公平。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必须实施合伙债权优先清偿的原则。主要原因在于:1、这样更符
    2023-02-26
    279人看过
  • 承包人应该如何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法定程序
    (1)催告程序。这是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的首要程序,也是必要程序。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时,承包人有权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一般认为,合理期限的时间应在2个月以上。承包人没有经过催告程序的,不的直接向法院提起拍卖申请。(2)协议折价和申请拍卖程序。承包人通过催告程序,发包人仍然不支付价款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用折价所得偿付工程价款;也可以申请法院将该工程拍卖,用拍卖所得偿付工程价款。拍卖应按拍卖法及相关规定进行。(3)依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不能折价或拍卖。所谓不宜折价或拍卖,是指该工程具有特殊用途不适合将其出售给第三人。如高速公路、桥梁涵洞、政府办公楼、学校教学楼等。不过,这些建设工程虽然不宜折价或拍卖,但如果这些工程可以用来经营,并能取得经济效益的,承包人可以要求以其经营所得优先偿还建设工程的款项。如高速公路
    2023-08-10
    37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未验收工程款优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关于竣工时间,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法律规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也就是说,工程未验收并不能影响到你方行使优先权。
    • 建筑工程申请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2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所谓建筑工程优先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期限是多久,建设工程承包人如何行使优先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该规定提出了承包人保护优先权的申请期限的问题,应当引起承包人的高度重视。主张优先受偿如果超出六个月的期限,法院将不予保护。不仅如此,上述规定也提醒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充分注意合同中关于工程结算和付款期限的约定。也就是说,由于六个期限的存在,
    • 什么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又称不动产施工优先权、不动产建设优先权,是指不动产的施工人、承揽人或者承包人(统称承包人)就该不动产修建而产生的债权,对该不动产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属于不动产特别优先权系列。 二、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行使优先权应具备的条件是: 1、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应是因建设工程合同所生之债权。 2、涉案的标的物应为发包人所有的建设工程。 3、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适当地履行了义
    • 法律依据是否行使工程款优先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挂靠人不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建筑工程挂靠是违法的行为。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