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股权的形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01:30:48 404 人看过

目前我国并存着两种债权转股权形式

一是国有企业政策性债权转股权;

二是非政策性债权转股权。

两种形式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政策性债转股并非是经由当事人的意志可以决定的,而是需要经过国务院审批和统一指导进行的。

因此,政策性债转股,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非政策性债转股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行为,无需经过特殊审批程序,企业债转股中发生的民事纠纷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

1、增加股份金额。

2、增加股份总数,简称增发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来增加股份。发行新股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这种发行新股的方式不受公司原资本总额所限。当然公司可以既增发新股,又扩大股本,即上述两种方式并行采用。

3、增加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股利保存转换为出资。

4、债转股。当债权转换为股权时,公司负债消灭,股本增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这是债转股的一种特别形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二、股权转让和重组有什么区别

1、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2、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是企业重组的一种重要类型,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最为经常发生的重组事项。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需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有哪些形式,股权转让的实际操作模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股东,即:,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第二种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外部股权转让。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有所不同:(1)内部股权转让:出资股东之间依法转让出资额,是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股东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依据。(2)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是公司对外转让。除依照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有关文件外,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这一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人相对自由地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有必要考虑有限公司的资本合作与个人合作的混合性,从而尽可能地维护股东
    2023-05-07
    461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让的多种形式分析
    债权债务总结转让的形式有:1、合同承担:所谓合同承担,是指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将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移交给第三方;2、合同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3、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除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由合并企业承担。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什么意思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意定概括转移即是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是基于当事人之间民事行为而产生的,而法定概括转移是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
    2023-07-03
    185人看过
  • 股权转让需要什么资料?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是股东根据自身的一个情况将自己手中所持有的股份进行转让,用自己的股份与他人进行等价交换,获得资金上的利益,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是需要经过合法的渠道和程序进行,因此股东股份转让需要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准备相关的转让资料。同时还需要了解股份转让的形式。一、股权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2023-06-09
    358人看过
  • 哪些情形能作为债权转股权
    根据《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情形包括:1、合同之债。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债权转股权的程序1、按照规定程序。债权人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者其他国有性质单位的,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履行审批程序,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国资委的认可)。2、达成意向。需要被投资公司形成股东会决议,包括债权转股权的行为和债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两方面都要决议通过。3、评估。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债权转股权的作价出资金额不得高于该债权的评估值。4、验资。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
    2023-07-22
    117人看过
  • 股权转让形式有哪些,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又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的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
    2023-06-13
    71人看过
  • 认缴资金不到位股权如何转让,股权转让形式
    一、认缴资金不到位股权如何转让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是不能转让股权的,出资不到位股东就没有相应的股权,所以转让是无效的。《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股权转让形式(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
    2023-06-17
    32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具体有哪些形式?
    股权转让的具体形式有:1、外部转让,即发生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其他人之间的股权转让,且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内部转让,即发生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3、股权转让的其他形式。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具体的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形有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2023-08-11
    25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还需承担债务吗以及形式
    一、股权转让后还需承担债务吗股权转让后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要根据股东是否如实出资决定,如果股东如实出资的,转让股权后不承担公司债务,如果存在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情形的,转让股权后仍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
    2023-03-17
    214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有什么种类和形式
    股权转让的类型有向内转让以及向外转让,书面转让以及非书面转让,有偿转让以及无偿转让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程序不同。一、股东私下协议有效吗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主要还是看有没有违反法定的几种情况,如果没有违反就是有效的。具体的法定情况如下: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3、违反特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023-06-24
    452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股权转让的形式
    (1)内部股权转让:出资股东之间依法转让出资额属于股东的内部行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可以变更,具有法律效力。股东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依据。(2)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是公司对外转让。除依照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有关文件外,他还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对股份转让给第三人的规定比较明确: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2023-05-07
    475人看过
  • 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形式的非法集资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理的非法证券犯罪主要有两种:1、编造公司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2、以转让股权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一、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主要类型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运用资金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2023-03-15
    467人看过
  • 债权债务问题在股权转让中的处理方式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不再承担付还义务。但如果原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公司债务,损害受让股东的利益,应当对受让股东承担买卖合同的遐疵担保责任。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
    2023-07-04
    154人看过
  • 什么是承债式股权转让
    1、承债式股权转让是指双方约定一个时间点,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承担。有限公司向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这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公司章程对此能不能作出另外的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不能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
    2023-02-23
    259人看过
  • 常见的股权转让形式有什么样的
    一、常见的股权转让形式有什么样的常见的股权转让形式有内部转让以及外部转让,有限公司的转让方式不同,应当进行的程序也不同。还可以分为部分转让以及全部转让、约定转让以及法定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样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一、股权转让违法了公司章程的。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
    2024-01-18
    45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前的债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4
      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转让人与受让人为确定股权价值,往往在签约前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进行审计评估以确定股权的实际价款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在审判实务中,目标公司的债务既有转让人已明确知道存在的现实债务,也有转让人应当知道或不知道、无法预料到的担保债务、侵权债务等潜在、隐性债务为防止转让人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债务以提高公司资产的价值进而获得虚高的股权转让款,股权转
    • 以股权转让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股权如何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7
      名为股权转让,实为土地转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最高院(2015)民再字第2号股权受让方为控制和支配公司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占有的土地,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涉案股权、行使股东权利,并控制目标公司的房地产,与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方的控制下与股权受让方签订、履行《房地产转让协议》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并无不同,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以此为由认定股权转让行为因缺乏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此外,股
    •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形式与特点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2-10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这些资金代表了对企业的所有权,因此被称为所有权资金,是公司权益资金或权益资本的主要构成部分。通过发行股权融资,企业可以筹集大量社会闲散资金,并在存续期间将这些资金用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或向金融机构贷款筹集资金。企业需要承担债券或贷款的利息,并在到期时偿还本金。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的营运资金短缺
    • 股权转让形式是怎样的,转让股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1
      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
    • 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股权转让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