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6:46:17 427 人看过

一、要约失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存在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二、要约是不是就是我们说的预约合同

要约不是预约合同,只是订立合同的形式,需要要约人发出要约,承诺人作出承诺,才可以使合同成立。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一般要约生效的时间如下: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所谓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直接以对话的形式发出的要约。例如,当事人面对面地订立口头买卖合同,或者以通过电话交谈的方式订立合同。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所谓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以对话以外的形式发出意思表示。例如,采用邮件、传真等方式订立合同。

3.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的生效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法律允许要约人在要约到达之前撤回要约。但是,在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的内容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2.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力又称为承诺适格,是指在要约生效以后,只有受要约人才享有对要约作出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必须根据要约规定的期限、方式等作出承诺,否则,不构成有效的承诺。

合同成立的前提就是要有要约和承诺,而要约在发出之后也可能面临失效的情况。具体要约失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详细介绍,主要有四种情形。要约一旦失效自然也就会产生对应的法律效力,此时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6: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当前要约的失效情形有几种
    要约的失效情形有四种。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2023-08-18
    14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合同违约金约定失效
    合同违约金约定无效的情形如下:1、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撤销、不认可或者不成立,违约金协议无效;2、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得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金协议无效;3、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部分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在约定违约金时,不仅要保证主合同的有效性,还要保证违约金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3、感
    2023-07-03
    398人看过
  • 民法典的要约生效时间有哪些规定,要约消灭的情形
    一、民法典的要约生效时间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规定,要约一般是受要约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意思表示为生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二、要约消灭的情形1、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受承诺。2、受要约人拒绝要约。拒绝要约是指受要约人没有接受要约所规定的条件。
    2023-04-19
    327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一、有哪些情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有效的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具备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和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
    2023-05-03
    195人看过
  • 要约的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有哪些要点
    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1、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不得随意撤回、撤销;2、受要约人享有对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权利;3、发出的要约不得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一、要约的撤回是指什么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那么要约就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二、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是什么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一般有两个区别。具体如下:1、表现形式不同。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要约不得
    2023-03-26
    333人看过
  • 要约何种情形下会失效?
    一、要约何种情形下会失效存在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二、要约是不是就是我们说的预约合同要约不是预约合同,只是订立合同的形式,需要要约人发出要约,承
    2023-06-16
    490人看过
  • 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了什么
    一、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了什么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
    2023-05-03
    279人看过
  • 不当得利情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法律效力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受损失人。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一、商家换货了东西多发一件算谁的责任淘宝网购时卖家发多了货,买家无责,但应当退回。经要求后未退回属不当得利的行为。经法院判决后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物品或赔偿其损失。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二、不当得利纠纷是否属于侵权诉讼的
    2023-03-24
    229人看过
  • 遇到什么情形要约失效?
    一、遇到什么情形要约失效存在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二、要约是不是就是我们说的预约合同要约不是预约合同,只是订立合同的形式,需要要约人发出要约,承
    2023-06-16
    84人看过
  • 法律规定有哪些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4、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原因,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均丧失继承权。(3)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成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有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目的。二是客观上实施了非
    2023-08-13
    478人看过
  •  探讨法律失效的三种情形
    新法律法规的实施将使与之一致或冲突的旧法律法规失效。新法实施后,旧法将失去效力。此外,新法实施后,权力机关将进行法律法规清理并公布作废。如果上位法有新规定,旧法规将根据其规定的内容适用新法而失效。如果法律法规本身规定了有效期,在有效期届满时,法规将自动失效。由于新法律法规的发布和实施,与新法存在冲突的旧法律法规将自动失去效力。二是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自本法实施之日起,旧法律法规失效。三是权力机关进行法律法规清理,对外公布某项法律法规作废。四是法律法规本身规定如果上位法有新规定,从其规定的内容,随着上位法的新规定出现,旧法规根据从其规定的条款适用新法,从而失去效力。五是法律法规据以存在的时代背景或者条件消失,或者其所调整的对象不复存在,或者其使命完成,使法律法规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而自动失效。(比如当年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一些特殊法律规定)六是法律法规本身规定了有效期,有效期届满,从而自动失效。
    2024-02-19
    427人看过
  • 劳动争议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争议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有: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争议;2、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对终局裁决以外的普通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当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一、公司不配合做劳动仲裁怎么办?公司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以下劳动争议裁决只能由劳动者起诉: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
    2023-06-28
    456人看过
  • 民法典的要约失效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要约失效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要约失效的具体情形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
    2023-06-19
    239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企业重整失败有哪些情形
    在股份公司里,当公司因财务困难而停止营业或有停业之虞时,也就是当公司流动资金欠缺已达极点,对已到清偿期的债务不能支付致使停止营业,或者如果继续支付已到清偿期的债务将有停业之虞时,公司面临破产,如果公司还有继续营业的价值,为避免开始破产程序,即可进行重整。并且,只有董事会、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持有一定比例债权额的债权人均可向法院请求进行重整。那企业重整失败自然是指已经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通过实施某些措施,但并没有拯救该企业。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对企业重整失败的情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一起来看一下吧我国《企业破产法》对企业重整失败的情形作了规定,企业重整失败的情形有:重整期间内,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可能的;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的;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的;债务
    2023-06-09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下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需要注意的是,要约是否因要约人或者受要约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失去效力《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在要约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明确表明发生上述情况时要约失去效力或者受要约人在承诺之前即已知晓要约人死
    • 合同违约金约定哪些情形是无效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27
      合同违约金约定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违约金约定的行为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违约金约定是虚假的意思表示;违约金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约金约定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法定失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要约什么时候失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要约的失效,也可以称为要约的消灭或者要约的终止,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亦不再享有通过承诺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权利。本条规定了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形。分述如下:1.对要约的拒绝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受要约人的通知中,可能明确地说明拒绝要约,这当
    • 缔约过失合同是否生效有哪些情形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0
      合同不成立。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因一方或双方过失而造成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的情形。总之,只有在双方之间没有建立起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2022年要约会失效吗,失效的情形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3
      1、会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