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改造中宅基地怎么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07:20:32 293 人看过

土地性质不同,房屋征收程序不同,补偿标准自然也有所区别。

棚户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被拆迁的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棚户区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此房屋虽然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因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在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征收程序中,我们要区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

(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前置要件(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

(三)房屋评估

1.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进行协商选择;

2.评估机构的评估必须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

3.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示;

4.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申请复议评估,对复核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五)强制拆除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是可以进行司法强拆的。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程序:

1.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面积、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征地书面告知后,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调查结果须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签字确认。

3.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和调查确认结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并要求听证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没有异议的,由申请用地单位或市(县)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核定的费用标准将征地补偿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失地农民社保费用全额缴入预存征地补偿款专户。

5.征地补偿款预存后,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一书四方案”,连同以下材料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

6.用地批准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公告。

7.公告结束后,市、县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预存款专户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棚户区改造宅基地有补偿标准
    一、棚户区改造宅基地有补偿标准山东棚户区改造的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鼓励以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安置。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执行最低套型面积保障和最低货币补偿保障。安置房屋面积超出最低套型面积或原有面积的,按阶梯价格购买并拥有完全产权。创新安置模式,按照市场建设、居民选择、区域调配、互找差价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空置普通商品住房,采用政府组织定向安置、政府采购、第三方代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安置房源。二、房屋的置换补偿有三种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房屋面积认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面积认定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
    2023-04-26
    499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的宅基地按什么补偿
    一、棚户区改造的宅基地按什么补偿棚户区改造,既可能涉及到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也可能涉及到集体土地的征收。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是产权置换。如果是选择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助、奖励。如果是产权置换,即给予安置房,补偿比准为相同地段最低1:1进行置换。如果涉及的是集体土地的征收,具体可参考《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对于耕地,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对于房屋,一般包括房屋价值、宅基地补偿搬迁安置、过渡费用、装修费用等。如果是商铺,还需给予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至于补偿方式,有三种:1、
    2023-04-26
    497人看过
  • 宅基地棚改补偿标准的
    一、宅基地棚改补偿标准被拆迁的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二、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原则实践中,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原则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原则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原则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原则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原则
    2023-02-12
    213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能重新划宅基地吗
    一、棚户区改造,能重新划宅基地吗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棚户区改造需要征收农村宅基地的,村民可以再申领一块宅基地兴建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
    2023-04-19
    416人看过
  • 城中村改造宅基地怎么补偿标准
    一、城中村改造宅基地补偿标准城中村宅基地补偿标准,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但大体上按以下几个项目进行补偿(以河北石家庄市某村为例):1、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个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2、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3、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4、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针对
    2023-05-31
    396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能重新划宅基地吗
    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棚户区改造需要征收农村宅基地的,村民可以再申领一块宅基地兴建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
    2023-03-02
    142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棚户改造中宅基地怎么补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0
      土地性质不同,房屋征收程序不同,补偿标准自然也有所区别。 棚户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被拆迁的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
    • 棚户改造宅基地怎样补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1
      土地性质不同,房屋征收程序不同,补偿标准自然也有所区别。 棚户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被拆迁的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
    • 棚户区改造宅基地补偿怎么补偿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0
      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棚户区价格补贴+面积补贴+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 不包含宅基地单项补偿。
    • 棚户区改造房屋和宅基地怎么补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内容与其他地区拆迁补偿的内容基本一致: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其他费用: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 棚户区改造空宅基地怎么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