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是合同保全制度的手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08:12:50 52 人看过

合同保全制度的意义在于保护一般债权人的利益,弥补担保制度和民事强制执行制度的不足。确立和完善合同保全制度对于保障合同债权的实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这一制度的确立,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使合同债权的效力在特殊情况下可及于第三人,能够有效地防止债务人实施各种不适当的行为逃避债务。在现实生活债务人往往采取隐匿财产,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等方法逃避合同债务。目前我国“付债难”“执形难”的现象极为普遍。

撤销权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降低交易风险,以法律手段保障经济和契约信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团体、及法人在社会中的契约,经济地位越来越明显,个体之间的契约、经济关系在日趋成熟的同时,也越来越更加复杂化,原有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已经明显不能良好地体现撤销权它最初的立法意旨了,所以有必要对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加以完善和修改。

一、现在一般的见解认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权利的时候,应具备以下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否定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认为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则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恶意无从谈起。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是指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将处分行为分为无偿处分行为和有偿处分行为。

①对无偿处分行为,不考虑债务人和第三人(受让人)的主观态度。

②对于有偿处分行为,只有当债务人和第三人(受让人)双方在实施行为时都具主观上的恶意或过失,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当第三人为善意时,认为撤销权的行使不利于保护该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违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法律原则;当债务人为善意,第三人为恶意或过失时,属于第三人侵权,故也不发生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合同保全制度的功能介绍
    合同保全制度指的是为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从而设置的保全债权人权益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一般合同保全是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原则的例外,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在合同生效之后到合同履行完毕前,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合同保全制度的价值合同保全制度的价值在于,它为合同责任的实行提供了物质基础,保全了作为承担合同责任基础的责任财产,为将来的强制执行做好了准备,否则如果债务人任意处分责任财产而无限制,那么合同责任也将无用武之地。同样,特别担保中人的担保,不过是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之外增加了保证人、并存的债务承担人或者连带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已,同样存在“责任财产”的保全问题,同物的担保相比,合同保全制度并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只要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存在,当条件具备时,债权人便当然地拥有保全的权利。从这一角度出发,人们认为保全如同债权所具有的请求权、执行权、保
    2023-07-08
    281人看过
  • 合同撤销限制:不可撤销的授权赠与
    赠与合同不予撤销的话,需要符合的条件一般是: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或者则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不可以进行撤销的时候,那么需要符合上述的法定要件。授权赠与合同需要证明人签字吗赠与合同不需要有证明人签字。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3-07-12
    384人看过
  • 监护权撤销制度是什么
    监护权撤销制度是当监护人不履行自身职责,已经严重的损害到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撤销。(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
    2023-02-18
    136人看过
  • 合同保全制度是如何行使的
    债权人在满足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合同保全措施的行使条件第1,合同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就是说,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完毕前,都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合同根本没有成立生效,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被撤销,则不能采取保全措施。第2,合同的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旨在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不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实施了不正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就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可见保全与违约责任是不同的。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
    2023-08-11
    93人看过
  • 不起诉制度是保障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
    任何一种权力,在保护一种权利的同时,也会造成对另一种权利的侵害,不起诉权也不例外。一方面,正确适用不起诉权,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我国刑诉法所规定的不起诉作为审查起诉的结论之一,具有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效力,并基于无罪推定原则,产生认定被不起诉人无罪的效果。因此,我国不起诉制度本身具有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使无充分证据证明有罪的人免受刑事追诉,防止久侦不结、久押不放,使无罪或罪轻的人及时从刑事追诉程序中解脱出来,恢复正常的生活,从而保障犯罪嫌疑人正当权利的积极功能。另一方面,滥用不起诉权,将该起诉的不起诉,则会放纵犯罪,损害社会和受害人的权利;将法定不起诉的作裁量不起诉,又会损害被不起诉人的合法权利。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必须对不起诉权进行合理制约。在我国,制约不起诉权,除了明确规定不起诉的条件和检察官弹劾任免等制约程序外,还规定了一系列的权利救济手段,主要有:1、被害人的申诉权
    2023-08-18
    172人看过
  • 合同保全和撤销权的认定问题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离婚时发现债权人死亡前将财产转移怎么办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导致债权人损失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撤销权什么意思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意思就是: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低价出售资产、放弃到期债权等的行为侵害自己债权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权利。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
    2023-03-02
    241人看过
  •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制度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1、因胁迫结婚的;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结婚的相关内容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
    2023-03-10
    72人看过
  • 合同撤销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一条公司项目部应全力克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因无法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二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或得到损失补偿的前提下慎重研究,从严控制、妥善处理。第三条变更、解除合同的程序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有关手续。第五条变更、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无效。第六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除外。第七条因变更、解除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的以外,变更、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八条合同管理人员接到合同变更或解除的通知后,应及时修改登记台账,并
    2023-02-23
    484人看过
  • 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是无效还是可撤销?
    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需要看具体情况。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4-07-31
    466人看过
  •  撤销权限制: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有权利撤销赠与。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财产权利已转移、赠与合同具有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等。赠与人撤销赠与时,需明确表达意愿给受赠人,否则无法产生法律效果。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果赠与财产的权力转移之前,赠与人撤销赠与将受到限制,包括:1.如果财产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允许撤销赠与。如果财产权利转移部分,赠与人只能撤销未转移的部分。2.如果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或扶贫等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也无法撤销。3.如果赠与合同未经过公正,赠与人有权撤销,但如果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则无法撤销。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明确把撤销赠与的意思表达给受赠人,否则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限制2】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无法撤销限制2: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无法撤销赠与合同是指出让人将其财产权利转移受让人,受让人接受赠与并支付相应价款
    2023-08-26
    52人看过
  • 合同保全行为的撤销权和保全理由有哪些
    行使合同保全撤销权的主体是债权人。合同保全是指合同之债的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在债务人不正当处分其财产和权利,危及其债权的实现时,可以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的债权保障方法。合同保全的方式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合同保全有哪些范文合同保全的方式主要有: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损害债权人的债权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从权利,损害债权人的债权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行使代位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8-18
    285人看过
  • 什么叫合同保全制度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叫合同保全制度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赋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消权,以维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制度的设立,对于保障合同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从而保障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督促债务人切实履行义务,才能促成交易的实现,实现市插的有序化发展。二、合同保全的意义有哪些合同保全的重要意义如下:1.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2.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3.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4.促进了交易的订立和进展。三、合同保全的特征有哪些合同保全的特征如下:1.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根
    2023-09-04
    248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与保全撤销权都有哪些本质区别是什么
    一、两个撤销权的撤销原因不同虽然二者的撤销原因均由法律规定,不能约定,但引起撤销的原因内容有着天壤之别,合同撤销权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引起,保全撤销权引起是由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积极行为引起。二、是否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不同合同撤销权没有突破合同的相对性,而保全撤销权突破了。1、撤销权人不同。合同撤销权由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欺、乘、胁)或双方(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行使。2、被撤销的行为不同。合同撤销权撤销的是自己的行为,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保全撤销权撤销的是他人的行为,对他人发生效力。3、撤销的目的不同。合同撤销权制度设计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当事人的利益,保全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被撤销合同之外的债权人利益。
    2023-04-27
    290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怎样的?赠与合同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怎样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二、赠与合同撤销权的限制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
    2023-03-02
    95人看过
  • 合同保全制度的功能介绍
    合同保全制度指的是为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从而设置的保全债权人权益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一般合同保全是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原则的例外,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在合同生效之后到合同履行完毕前,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合同保全制度的价值合同保全制度的价值在于,它为合同责任的实行提供了物质基础,保全了作为承担合同责任基础的责任财产,为将来的强制执行做好了准备,否则如果债务人任意处分责任财产而无限制,那么合同责任也将无用武之地。同样,特别担保中人的担保,不过是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之外增加了保证人、并存的债务承担人或者连带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已,同样存在“责任财产”的保全问题,同物的担保相比,合同保全制度并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只要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存在,当条件具备时,债权人便当然地拥有保全的权利。从这一角度出发,人们认为保全如同债权所具有的请求权、执行权、保
    2023-07-08
    281人看过
  • 合同撤销限制:不可撤销的授权赠与
    赠与合同不予撤销的话,需要符合的条件一般是: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或者则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不可以进行撤销的时候,那么需要符合上述的法定要件。授权赠与合同需要证明人签字吗赠与合同不需要有证明人签字。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3-07-12
    384人看过
  • 监护权撤销制度是什么
    监护权撤销制度是当监护人不履行自身职责,已经严重的损害到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撤销。(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
    2023-02-18
    136人看过
  • 合同保全制度是如何行使的
    债权人在满足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合同保全措施的行使条件第1,合同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就是说,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完毕前,都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合同根本没有成立生效,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被撤销,则不能采取保全措施。第2,合同的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旨在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不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实施了不正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就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可见保全与违约责任是不同的。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
    2023-08-11
    93人看过
  • 不起诉制度是保障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
    任何一种权力,在保护一种权利的同时,也会造成对另一种权利的侵害,不起诉权也不例外。一方面,正确适用不起诉权,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我国刑诉法所规定的不起诉作为审查起诉的结论之一,具有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效力,并基于无罪推定原则,产生认定被不起诉人无罪的效果。因此,我国不起诉制度本身具有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使无充分证据证明有罪的人免受刑事追诉,防止久侦不结、久押不放,使无罪或罪轻的人及时从刑事追诉程序中解脱出来,恢复正常的生活,从而保障犯罪嫌疑人正当权利的积极功能。另一方面,滥用不起诉权,将该起诉的不起诉,则会放纵犯罪,损害社会和受害人的权利;将法定不起诉的作裁量不起诉,又会损害被不起诉人的合法权利。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必须对不起诉权进行合理制约。在我国,制约不起诉权,除了明确规定不起诉的条件和检察官弹劾任免等制约程序外,还规定了一系列的权利救济手段,主要有:1、被害人的申诉权
    2023-08-18
    172人看过
  • 合同保全和撤销权的认定问题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离婚时发现债权人死亡前将财产转移怎么办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导致债权人损失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撤销权什么意思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意思就是: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低价出售资产、放弃到期债权等的行为侵害自己债权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权利。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
    2023-03-02
    24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的保全?的代位权制度与债的撤销权制度又是怎么回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4
      首先,债的保全,是法律为保障债务人以其一般财产担保债的履行的制度。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不能对第三人发生效力。按照债的法律效力,债务人须以其全部财产履行其债务。因此,法律为防止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赋予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是债的一般担保措施,即称为债的保全。因为债权人的这两项权利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以外的人所及的一种法律的效力,所以又被称为债的对外效力。其次,我
    • 合同保全撤销权的撤销和不撤销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保全是指法律制定的保护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制度,包括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以防止债务人的不当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撤销权的后果是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债务人应当承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 合同保全合同履行中撤销权是指保全权的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4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民法典合同保全撤销权下的撤销与保全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0
      成立要件包括: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认为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则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恶意无从谈起。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 (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
    • 可撤销合同制度适用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三款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此条即是对可变更、撤销合同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