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了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可以补办。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第十八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为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依照上述规定申请补发,并依照第十九条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论是在第一轮承包还是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而这种延长是在第一轮或第二轮承包期限的基础上延长的,而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发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
农村土地经营承包证发证机关是哪个?
22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谁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啥用?
316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337人看过
-
房屋产权证由哪个部门颁发?
295人看过
-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否收费
396人看过
-
谁颁发土地经营权证
484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哪个部门办理, 补办土地承包经营证要到哪个部门?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3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可以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补办。《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照哪些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2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
农村土地经营承包证发证机关是哪个?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4农村土地经营承包证发证机关是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由农业部监制、省人民政府印制、县级人民政府颁发,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不容置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谁颁发?是什么机关啊?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0其发证机关是: 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由农业部监制、省人民政府印制、县级人民政府颁发,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不容置疑。)
-
农村土地承包开发证是土地经营权证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7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权利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权利的主体是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