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法律咨询:
甲方将一门面楼租给乙方,租期10年,年租金36万元。违约条款如下:
1、甲方违约:除政府拆迁改造外,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楼房。如甲方提前收回楼房,应付给乙方违约金100万元。
2、乙方违约:如没有按合同执行完租赁期限,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100万元,并在违约当天将楼房交给甲方。
后因市场原因,乙方无力经营,于合同履行两年十个月时提出终止合同。并与甲方签署房屋移交协议:乙方单方要求终止租赁合同,现将房屋交给甲方,违约责任按租赁合同协商解决。
移交后甲方随即将该楼另租他人使用近两年,并一直未退还乙方多交的两个月房租6万元。
近日,甲方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为由,据双方租赁合同及移交协议,将乙方告至法院,索要违约金100万元。
乙方该如何应诉?
律师解答:抗辩理由:
1.双方在移交房屋时,已经一致同意废除了原来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改为“违约责任按租赁合同协商解决”,而不是固定100万元。
2.退一步讲,100万的违约金显然过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金显然过高的,可以请求法院减少。
相关法律知识: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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