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解除合同是否适用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6:14:14 182 人看过

要求解除合同不适用级别管辖。当事人只能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的所在地,也就是地域管辖,不能约定由哪个级别的法院管辖。要根据案件影响范围的大小来划分级别管辖。

一、合同管辖法院可以约定两个吗

可以约定两个法院。协议管辖中约定的管辖法院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且不违法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则约定的管辖法院数量不影响管辖协议的效力,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可以约定两个,但是最终只能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二、居间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规定

如果居间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管辖的法院的,按照合同约定到该法院起诉,但是需注意约定的法院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居间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欠款起诉地点要怎么选择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首先,确定级别管辖,在民间借贷中,一般案件的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的、在市一级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最高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在省一级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最高院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然后,确定区域管辖:如果双方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借款协议约定了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那么债权人应该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借条、借款合同或协议,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也就是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而民间借贷纠纷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合同解除原约定的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一、合同解除原约定的管辖条款是否有效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所以合同解除原约定的管辖条款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二、合同终止如何索赔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当事人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依法成立的
    2023-05-03
    109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管辖变更吗
    民法典对合同解除后管辖权如何确定没有作出规定,而合同解除产生争议的,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三)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
    2023-03-17
    169人看过
  • 解除条件是否适用于货物合同?
    货物合同不属于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情形,因此是可以附解除条件的。当货物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当事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解除货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即有权解除货物合同;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即不能解除货物合同,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分公司可以签货物合同吗1、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2、分公司可以以分公司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和普通公司签合同时一样,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不需要加盖总公司的印章。3、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7-05
    105人看过
  • 合同解除管辖还有效吗
    基层法院管辖
    一、合同解除管辖还有效吗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所以合同终止后管辖约定条款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二、协议管辖的条件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3、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协议管辖,将协议管辖作为合同的内容之一,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诉讼发生前以书面形式约定协议管辖。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协议管辖的条款应被视为具有独立性的条款,即使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亦不受影响。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法律规定的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
    2023-05-03
    355人看过
  • 合同解除是否要求员工提前
    需要提前通知解除合同。一般来说,无论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还是劳动者解除合同,都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是否提前影响经济补偿金额的支付。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的用人单位可以驳回离职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的,应当支付通知金。合同解除是否自始无效合同的解除不是自始无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条件成就合同解除,还有法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况。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
    2023-08-08
    227人看过
  • 解除合同是否适用于违反合同的一方?
    合同违约方不能主张解除合同。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均是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在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只有约定享有解除权的合同当事人才能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可主张哪些责任?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
    2023-07-04
    169人看过
  • 解除可否适用于单务合同
    解除可以适用于单务合同。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单务合同的解除,或者在单务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送达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单务合同。一、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怎么起诉?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承租人要承担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赔偿由于违约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
    2023-03-15
    414人看过
  • 管辖约定能否解除
    法律综合知识
    一、管辖约定能否解除可以,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是可以放弃的。约定管辖是指协议管辖,是指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约定管辖有哪些条件约定管辖有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当事人依法订立了书面协议;3.当事人选择的法院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4.且未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
    2023-12-06
    89人看过
  • 违约金与合同解除是否可同时适用?
    合同解除和违约金可以并用。只要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而不是在解除合同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若是劳务合同解除要违约金吗如果企业单方面违约解除,一般是要支付违约金的。1.在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应允许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制裁违约行为以担保债务
    2023-07-03
    440人看过
  • 合同解除如何确定管辖权
    因合同解除产生争议的,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负责管辖。《民法典》对合同解除后管辖权如何确定没有作出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一般情况下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一、借款纠纷去原告还是被告当地起诉这要考虑双方是否协商过法院管辖地及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和审理。没有约定管辖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
    2023-03-20
    404人看过
  • 确认合同解除无效的管辖
    确认无效合同的管辖首先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确定管辖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事后达成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未事前约定,事后又无法协商确定管辖权的,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发生合同纠纷诉讼去哪儿起诉发生合同纠纷,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
    2023-03-11
    238人看过
  • 解除保管合同是否需要对方同意?
    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此种解除权属于法定的任意解除权。如合同中有关于解除权的约定,则约定的解除权事由发生,解除权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果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法定解除事由,解除权人也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消费保管合同与一般保管合同有什么区别消费保管合同与一般保管合同有以下几点不同:1、消费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必须为可替代物,即种类物。种类物是相对于特定物而言的,是指以品种、质量、规格或度量衡确定,不需具体指定的转让物,如标号相同的水泥,相同品牌、规格的电视机等。消费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只能是种类物,而不能是特定物。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他物替代的转让物,包括独一无二的物和从一类物中指定而特定化的物,如齐白石的画、从一批解放牌汽车中挑选出来的某一辆。寄存人就特定物寄存,保管人只能返还原
    2023-07-02
    342人看过
  • 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是否适用于解除合同
    一、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是否适用于解除合同合同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违约解除合同有以下情形: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解除合同一定要通知对方吗解除合同一定要通知对方。依法成立的合同进行解除时,一般自正式通知到对方以后方可解除,即便是因为对方不履行合同导致自身必须解除合同的,也要履行通知对方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
    2023-10-26
    269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是否还要求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不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由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一、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上报公告吗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登报公告。一般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和用人单位关于这个问题协商一致,或者是采取了一些其他的措施就可以解除。用人单位登报解除劳动合同的信息后,如果长时间无法联系到劳动者,那么在登报的三十天后即可视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二、试用期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试用期病假的,用人单位也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除非试用期的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2023-02-18
    3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 更多>

    • 协议管辖是否适用于合同纠纷解决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1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因为房产商,现要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适用专属管辖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5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解除用工合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可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3.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
    • 合同未生效管辖条款是否适用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2
      已经成立而但是尚未生效的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方能生效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尚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另一种情形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生效条件尚未成就。在这两种情形下,如果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这种仲裁条款是否生效,目前法律上尚未规定。笔者认为,仲裁条款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条款,即使在整个合同尚未生效的情形下,也应当允许仲裁条款提前生效。这样做,符合情
    • 解约催告不适用于哪些合同解除要求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8-11
      解约催告只适用于因迟延履行引起的合同解除,不适用于约定解除、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协议解除、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其他根本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