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管辖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6:21:42 135 人看过

探视权纠纷应该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是任意一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一、离婚诉讼有哪几种管辖的原则

离婚诉讼的一般管辖原则是级别上由基层法院管辖,地域上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涉外离婚如何确定管辖权,法律有何相关规定

涉外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如果涉外离婚是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

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

三、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的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探视权相关文章
  • 合同约定管辖不明时,管辖如何确定
    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一、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里?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
    2023-03-15
    297人看过
  • 如何确定工伤鉴定管辖
    一、如何确定工伤鉴定管辖1、如果是用人单位去申请,则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2、如果单位逾期没有进行申请,则职工一方可在一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023-04-20
    497人看过
  • 如何确定监管委员会的区域管辖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推进全面法治,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开展反腐败工作,制定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各级监察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对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的监察事项有管辖权。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管辖的监察事项下放到下级监察机关,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管辖的监察事项下放到其他监察机关。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监察机关管辖。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如何确定监事会区域管辖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因此,通过深入了解我国法律制度的特点,以及立法的核心特点,可以更好地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疑问,律师事务所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2023-05-31
    495人看过
  • 探究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方式
    刑事案件管辖区是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确定。一、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如果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就先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再报共同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进行确定。三、公民在国外犯罪,那就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刑事案件管辖权有什么规定我国的刑事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一)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之外的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性的刑事案件。(二)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地狱管辖的一般原则,即以
    2023-07-02
    247人看过
  • 如何规定合法探视权
    一、如何规定合法探视权1、探视权的时间以及方式由双方共同决定,另一方应当进行协助。2、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都有被探望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什么人是没有探视权的我国法律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依据法律精神
    2023-06-17
    434人看过
  • 讨论法院如何确定管辖权异议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如果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如果认为异议不能成立应当裁定驳回异议。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的处理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两个或以上时,法院则依职权迳行移送至其认为合适之法院。这种做法,遭到理论界的批评,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原告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也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肇始由原告发动的原理。对异议成立时的处理,也可纳入到附带诉讼模式中去,在询问当事人后再由法院作出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移送的法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依管辖法院由原告选择的原则处理,采纳原告的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023-07-22
    273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解释》第一条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的法院管辖,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传统原则。在这里,“侵权行为地”解释为“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即侵权作品通向网络的临界点[1]和实施侵权操作的计算机或服务器的实际所在地[2],根据法理,这种解释实际指的是“侵权行为实施地”。《解释》还规定,当运用上述方法难以确定管辖法院时,发现侵权内容的所使用设备的终端所在地即可视为侵权行为地,即“侵权结果发生地”。《解释》实际上确定:网络著作权案件以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为主,侵权结果发生地为补充的管辖原则,即当著作权人发现有人在网上抄袭他的文章时,著作权人应当首先向该抄袭人的住所地或者该抄袭行为所运用计算机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难以确定,则可向发现该抄袭行为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是,该《解释》没有回答如何判定网络主体的真实身份和住所地的问题因
    2023-03-16
    83人看过
  • 海难救助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
    一、什么是海难救助海难救助,又称海上救助。泛指一切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中进行的援救行为或活动。如通常人们所说的人命救助、环境救助等,但作为海难救助法意义上的救助,则系指在法定水域内对遇险的被承认的船舶及其他财产资源进行救助的行为或活动。其构成必须具备下列要件:1、救助标的是法律所承认的船舶和/或其他财产。2、救助标的在法定水域内处于危险之中。3、救助行为或活动是自愿的。任何援救行为或活动符合以上要件时即构成海难救助,取得效果的,救助人有权获得救助报酬和主张其他相关的留置权、船舶优先权等权利。二、海难救助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1、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管辖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主要针对外国船舶)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30条)2、海难救助费用纠纷案件的管辖因海难救
    2023-06-06
    74人看过
  • 行政案件管辖权应当如何确定
    1、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l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生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一、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格式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居中写明管辖异议申请书。(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写明身份基本事项;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全称、住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写明案由:申请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正文:详细写明申
    2023-02-22
    489人看过
  • 跨国代考如何确定刑事管辖权?
    随着网络的普及,枪手的交易范围扩大,不再局限于国内,而是跨出国门跻身国际贸易了。涉外犯罪带来的风险和纠纷增加,案件受理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属地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属人管辖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保护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依照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被抓获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普遍管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涉外刑事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特殊管辖(1)中国使领馆内犯罪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犯罪的案件,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其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
    2023-06-05
    484人看过
  • 探视权是什么?如何行使探视权?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探视权的含义是什么探视权的方式有什么?探视权的含义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3-07-23
    190人看过
  • 什么是探视权?如何终止探视权?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视的权利。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探视的方式、时间、次数由双方协商决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
    2023-07-29
    367人看过
  •  信用卡犯罪管辖权应如何确定?
    信用卡诈骗罪案件的管辖权一般由基层法院行使,但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案件则会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中级人民法院还负责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等案件。信用卡犯罪管辖地的确定标准如下:1.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进行管辖;2.如果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是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那么这些案件将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案的管辖权限于哪些案件?信用卡诈骗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职权,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因此,信用卡诈骗案件的管辖权限于公安机关刑事侦
    2023-11-06
    221人看过
  • 共同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权属
    我们公司与外地某公司因合同中对方违约产生纠纷,合同规定我们公司的经营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因此我们就在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了,而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法院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到他们的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请问,本案两地法院都有管辖权该如何处理?读者:本案是一件特殊地域管辖案件。特殊地域管辖案件一般都有两个以上法院对其享有管辖权,即具有共同管辖的性质。此类管辖的特殊性,一是源于诉讼性质本身,二是根据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属于因法律规定而引发的共同管辖案件。我国《民诉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
    2023-06-06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视权
    词条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探视权
    相关咨询
    • 探视权纠纷,探视权管辖应怎么确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20
      探视权纠纷应该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是任意一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 探视权有期限吗探视期限如何确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7
      根据规定,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双方协商。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 此外,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
    • 管辖权的确定如何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管辖权、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通俗来说,管辖权是指该案件应到哪一级法院进行审理,应当由具体的哪一个地区的法院审理的问题。即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将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
    • 探视权的法院管辖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4
      离婚后的父或母在取得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后,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实际与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或是虽然与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但由于失去了履行协助义务的能力,委托该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朋好友或单位(如寄宿制幼儿园、学校)代为看护子女或代为履行协助另一方探望的义务,再或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不具备监护条件,其他个人和单位依法取得了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在这些情况下,接受委托或依
    • 约定双方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 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 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 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