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产生的债权债务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21:16:46 129 人看过

一、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借款中债权债务的成立条件包括:当事人之间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二、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是三年。诉讼时效如果因为权利人的主张债权或者是义务人同意要履行义务导致中断以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的时效期限之内,再次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是义务人再次同意要履行还款义务的,可以认定成诉讼的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开始,诉讼的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个人之间借款到期不还怎么解决问题

个人之间借款到期不还解决问题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第三方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九十三条 设立捐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n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n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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