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1、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公告,也可缴约招标;
2、有意竞投人在招标出让公告规定时间点索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①招标公告;
②投标须知;
③投标申请书(样本);
④投标书(样本);
⑤招标成交确认书(样本);
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
⑦招标地块规划设计要点;
⑧招标地块位置示意图;
⑨招标地块宗地图;
⑩其他有关资料。
3、申请投标。有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投标申请,缴纳履约保证金,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①投标申请书;
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市国土资源局对审查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回执,确定投标人。
5、投标人编制投标书。
6、投标人向市国土资源局递交投标书。
7、开标。市国土资源局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和公证人员参加,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和公证人员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宣布投标人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8、评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不得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9、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高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
10、市国土资源局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招标成交确认书》。
11、中标人在《招标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限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它有关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12、批准建设用地。
13、申请土地登记,颁发土地证。
(二)办理单位:
土地规划利用科(指导管理)
市地产交易中心(具体组织)
(三)注意事项:
1、投标申请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的可抵作土地出让金;未中标的在定标后五日内退还,不计息,但投标申请人不按规定参加投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①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的;
②投标书未密封、未加盖公章的;
③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④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的;
⑤没有报价的;
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投标申请的标书;
⑦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⑧投标人一次报送两个或多个标书,或一份标书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申明其中哪个有效的;
⑨投标人未能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⑩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⑪不符合不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招标设有底价,报价低于底价的,标书视为无效村书。
4、中标人未如期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且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市国土资源局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5、投标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6、在招标过程中,发生被取消中标资格情形的,市国土资源局可重新确定中标人或另行组织招标等。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程序
31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程序
231人看过
-
延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216人看过
-
泰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
277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知识
40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是净土地吗
209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土地使用权招标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2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招标文件,如招标书、投标书、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等。 (2)发布招标公告。 (3)有意受让人办理竞标手续。 (4)政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出让合同。 (5)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拍卖文件。 (2)发布拍卖公告。 (3)有意受让人索取有关文件,办理竞投手续。 (4)在指定地点、时间竞投。 (5)签订出让
-
土地使用权招标投标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1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招标文件,如招标书、投标书、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等。 (2)发布招标公告。 (3)有意受让人办理竞标手续。 (4)政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出让合同。 (5)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拍卖文件。 (2)发布拍卖公告。 (3)有意受让人索取有关文件,办理竞投手续。 (4)在指定地点、时间竞投。 (5)签订出让
-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04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受让方)根据出让方提出的条件,以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某地块的使用权,由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者。投标内容由招标小组确定,可仅规定出标价,也可既规
-
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的转让须知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0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并非不能转让。可通过与抵押权人协商,以其他担保方式置换或以转让费支付借款的方式解除抵押等方式,实现转让目的。土地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税费主要是四种,就包括营业税及其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而土地的转让也分为了无偿与有偿两种情况,一般土地的赠与、遗赠等行为,就应该属于无偿转让土地。目前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要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但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5-30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受让方)根据出让方提出的条件,以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某地块的使用权,由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者。投标内容由招标小组确定,可仅规定出标价,也可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