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工程监理面临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4:43:19 422 人看过

1.监理市场不规范

1.1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不规范。当前监理业务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主要是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及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等,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1.2行业性和区域性保护限制了发展空间。任何行业都应该遵守最基本的市场规律,而市场规律最大的特征就是它的开放性,而没有市场的开放就没有市场竞争。当前监理市场的开放受到了制约,主要体现在行业性保护和区域性保护,垄断经营、封锁市场、抵制外来企业进入;有些地方主管部门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政策规定,蓄意保护当地或自己下属监理企业等等。

2.监理工作不到位

2.1人员不到位20世纪90年代以米,全国基础建设项目的迅猛增长,使得现有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数量不能满足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各业主单位在招标时要求的人员资质都偏高,有的监理企业为了中标不得不在多个项目上报同一批人员,因此一旦中标,换人以及很多项目的总监只挂帅不出征和空挂监理人员的现象屡见不鲜。

2.2管理不到位受利益驱动以及为了企业生存的需要,有的监理企业把承揽的项目承包给个人或转包到某个较低资质的企业,而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样势必会造成企业对项目直接的管理不到位,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2.3监理权力不到位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两管、一协调。,而实际上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仅局限在质量控制上,如果没有其他的权利作保障(特别是计量支付权、设计变更审查权),承包人不会接受或不听监理工作指令,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控制也会大打折扣。

3.监理收费低,还没有完全做到市场化

事实上,监理单位的收费是有国家明文规定的,但由于目前监理行业竞争激烈,而且监理单位逐渐增多,所以收费不规范,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我国监理取费是根据[1992]价费字479号所规定的标准,但是由于业主无根据地压价和监理同行业的不正当竞争,使得不少项目无法达到应有的取费标准,资金不足使得各监理单位只能勉强维持监理工作的运转,这势必影响监理事业的发展。

4.监理人员的自身较低的素质状况阻碍了全过程监理的实施

目前,许多建立单位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多是以前搞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或者干脆是未经过培训就上岗的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他们对现行规范标准不了解,这就不可避免地在部分人员的思想上对监理产生片面认识,把监理片面的理解为质量监督。另外,由于他们当中有为数不少的人员只懂工程技术,却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而这几方面都是国际监理工程师所必需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监理相关文章
  • 临时建筑物的出租问题
    《中华人民共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且级以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中华人民共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筑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筑物也是建筑物,其建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办理相应的批准许可手续,否则就属于违法建筑。同时,临时建筑应当按批准内容进行建设,否则也
    2023-06-15
    265人看过
  • 智能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几个问题及处理方法
    智能建筑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九大分部工程之一,有不同于其他分部工程的专业特点,因而监理工作的重点和处理问题的方法也有不同之处。笔者结合实践经验,针对现场遇到的一些问题,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渴望与同行交流、探讨。关键词:智能建筑工程;智能化系统;系统集成;产品智能化建筑工程在电气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系统工程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在人类对建筑物安全、便捷、舒适性能的更高要求下,获得了空前的持续的发展,并且其先进性、合理性也日益完善。同时,随着智能建筑的不断增加和普及,也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居家观念、生活方式和办公习惯。故而很多房产商在介绍自己项目的卖点时,往往会打出智能牌。毋庸置疑,智能化系统在项目中的先进性和完备性,已成为衡量其楼盘档次高低、增值潜力的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上世纪九十年代,智能建筑系统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都是以某一子系统为内容单一编撰发行的,如:《火
    2023-06-10
    344人看过
  • 我国银行业法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商业银行法》作为中国银行业市场的基本法,其基础性的规范意义存在明显不足。第一,适用主体覆盖不足。《商业银行法》的条文基本上是针对商业银行设定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从事特定范围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面临组织法缺位的状况。政策性银行本不属于《商业银行法》规范的主体范围,但由于长期无专门立法,导致其和商业银行在竞争性业务中面临不同的法律环境。此外,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口径的界定也早已超出《商业银行法》的适用主体范围。第二,市场行为覆盖不足。《商业银行法》规范的市场行为受限于两种因素:一是主体限定为商业银行,导致商业银行以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缺乏相应法律规范,例如有限吸收存款、第三方支付、货币经纪、通过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经营银行业务等行为不在立法规范之列;二是受制于立法时的经济金融环境,《商业银行法》的一些规定滞后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实践,近年来出现
    2023-06-07
    402人看过
  • 我国企业合并所面临的一些问题
    (一)立法上存在着漏洞规范有序的企业合并需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配套。虽然企业合并在我国已经有相当一段时间的历史,在现阶段更是成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关于企业合并的法律法规依然很不健全。现行有关合并的立法对合并的很多制度没有做出规定,有关合并的许多规定只是散见于《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之中。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企业条例等对合并的形式、合并的效力、合并的具体程序、合并的债权人的保护等重要的制度未做出规定。就是对合并规定较多的公司法,也缺乏对一些主要问题的规定,例如合并合同、合并中异议股东的保护、合并对价与合并支付金、简易合并等。此外,我国至今还没有反垄断立法,很难防止在合并中垄断问题的产生。(二)立法不统一甚至相互矛盾在我国,企业按照不同的类型分别使用不同的企业立法。而企业合并立法又含在相应企业立法中,这就造成了企业合并分别立法。这种分别立法缺乏协调,造成不统一,
    2023-05-01
    86人看过
  • 我国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建设面临的问题及措施
    随着网络技术迅猛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的应用,给传统企业的竞争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同时也给传统企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实施电子商务是企业谋求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从电子商务发展的情况来看,电子商务存在许多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此论述我国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和问题后,对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措施进行了分析。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应用,全球性竞争也变得日益激烈。在这种大环境下,越来越多传统企业认为,以网络化、知识管理、全球化化为主要特征的新经济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电子商务化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然而虽然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较快,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网络基础设施薄弱、电子交易安全存在漏洞、缺乏网上支付手段、物流配送体系滞后、相关法律不完善、信用体制不健全、企业信息化程度低、电子商务人才缺乏以及电子商务缺乏宏观调控、
    2023-06-06
    141人看过
  • 国家面临的生育问题
    生育率低会导致人口自然增长率低,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医药卫生条件的改善人类的平均寿命普遍延长,青少年会逐渐减少,导致一个国家老龄化现象严重,就如现在的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未来将面临非常严峻的人口问题。信用卡逾期可能给家人带来影响吗会对家人产生一定影响。1、如果信用卡消费是用于家庭共同支出,那其实夫妻双方都需要承担起还款责任。2、若配偶信用因逾期受损了,那之后客户要去办理房贷的话,因为房贷不单单审查客户个人征信,也会审查客户配偶的征信,所以客户配偶的信用问题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房贷审批。3、对于信用卡逾期的情况,若被发卡银行起诉到法院,而经法院判决后还拒不还款,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话,那子女将无法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
    2023-07-14
    194人看过
  • 拆除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的补偿问题
    被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临时建筑未超过批准期限的,应当予以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临时建筑算违章建筑吗违章建筑的主要的特征是违章建筑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当事人不享有该建筑的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登记。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属于合法建筑,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则会发生临时建筑向违章建筑的转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2023-07-18
    88人看过
  • 建筑工程资料问题答疑
    网友提问:建筑工程资料存在哪些管理问题?律师回答:(1)资料填写内容不规范;(2)资料报审不及时,不能与工程实体进度同步;(3)没有施工试验计划,试验混乱,砼试块留置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试块复试超期。一、工程竣工验收内容有什么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如下:1、检查项目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完成,配套设施,辅助项目是否与主体项目同步完成;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试块留置规范是怎样的1、在砼工程开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研究确定,由项目经理部制定《砼同条
    2023-06-21
    244人看过
  • 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面临的问题
    2007年的CCTV中国十大法治人物中有这么一位:柔弱而坚强的女人——武香君,她自己一人替亡夫还债230万。她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农村妇女,诚信为本、一诺千金的传统美德,她用最纯朴、最真实的方式实现着自己对债权的尊重、对合约的践行。也许很多人只是看到了这一面而已。如果换一个角度,武香君并不是富人,她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家庭妇女,那230万的债务是多么大的一座山,更别说她还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儿子。家庭,债务都是沉重的负担。此刻个人破产制度浮现在我的面前。其实我也是在金融学这门课上听说过以后才开始知道和关注的,在看到武香君这位人物之后才开始思考的。首先,什么是个人破产制度。所谓个人破产制度,通俗地讲,就是某个人在其个人资产无法偿还自有全部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布其破产并核销债务的法律制度。在裁定破产后的一定时期内,破产人只有权享受基本生活,不得进行奢侈消费和商业行为。当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的全部资产不能清
    2023-04-24
    62人看过
  • 当前我国面临哪些重要民生问题?
    第一: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计状态的底线。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存状态”,即:社会要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像人那样有尊严地生存下去”。其具体内容包括: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状况,基础性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础性的公共卫生,基础性的住房保障,等等。第二: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人不仅要有尊严地生存下去,还要有能力生存下去。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计来源”问题,考虑每一个社会成员“要有能力和机会活下去”的问题,即:一个社会在满足了社会成员基本生存问题之后,就应考虑社会成员基本的发展能力和发展机会问题,以期为民众提供起码的发展平台和发展前景。其具体内容包括:促进充分就业,进行基本的职业培训,消除歧视问题,提供公平合理的社会流动渠道,以及与之相关的基本权益保护问题(如劳动权、财产权、社会事务参与权),等等。第三: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存线以上的社会福
    2023-07-17
    370人看过
  • 我国物流企业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我国物流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山东经济学院物流管理0501杨国朋2005010221我国物流企业正处在一个发展初期,因此其发展受到各方面的制约,也面临许多问题。总体来说,导致我国物流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为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两方面。一、宏观因素。第一,政府对中小物流企业有很大的政策歧视。长时间来,政府各方面的政策往往倾向于有大型企业,在扶持大型企业的同时,无形中忽视了中小物流企业的发展,这使得中小物流企业在与大型物流企业、不同体制下的同类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另外,物流产业的发展涉及基础设施、产业政策、税收、报关、服务与运输标准等各方面,而这些问题的管理分属于山东运输、经贸、税务、海关、城市管理等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这些部门职能比较独立,在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方面差别较大,形成多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机制,制约了以强调统一协调规划为前提的现代物流企业的发展。第二,物流市场没有统一的
    2023-04-24
    490人看过
  • 我国公司法人社保面临的问题是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社保停办流程是:(1)参保人员将出国定居证明、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复印件、退保审核请交至最后参保单位劳资负责处;(2)单位劳资负责人持参保人员出国定居证明、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复印件、退保申请至社保大厅打印养老保即可。在我国公司法人和股东哪个大?公司法人作为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和股东不是一个性质的。1、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2、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2023-08-07
    63人看过
  • 我国基金业面临难题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洪磊近日表示,我国基金业发展目前主要面临三方面难题:一是基金公司在股东不正确的业绩考核压力下,过于注重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忽视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业绩和保护投资人利益。基金经理为了提高短期收益,无法遵循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二是基金缺乏有效的投资服务。公募基金不同于公募基金,追求的是相对收益,无法规避由于经济周期波动等带来的一系列系统性风险,因此公募基金只是作为投资者投资理财工具,需要专业的投资顾问队伍为投资者进行配置服务;三是当前基金基本和散户一样以博取利差作为自己的盈利模式,参与定价和对冲基金治理的功能还处在起步阶段,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作用还远没有充分发挥。
    2023-06-06
    179人看过
  • 我国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对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和重视不够。由于过去的经济体制等问题,建筑企业较少的受到合同管理上的损失,但由于市场的变化已经逐渐与国际接轨,过去的很多不被重视的隐患已经显现出来。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对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的价值以及作用目前在从宏观上已经有足够的认识,但在微观的管理过程之中,仍是习惯于按照经验来管理,并不愿意依据工程的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进行管理,往往在发生合同风险的纠纷“疾重难返”之时才做事后的补救。在建筑企业之中,虽然都会设有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专门部门,但是工程项目经理部却大多是分布在不同的业务部门,这样的结果就造成两层管理相互脱节,合同的管理人员执行的意识也会较为薄弱,最后造成损失。2、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评估管理制度不健全。共有三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是合同风险对策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合同风险识别的制度也不健全,最后则是评审的制度不健全。造成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有很多,而
    2023-06-15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监理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通常是:(1)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以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影响等,为正确处理提供依据,调查要全面、准确、客观,并写出调查报告。(2)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所提供的事故原因分析及对工程影响程度,论证该质量事故是否需要处理和如何处理。因为有些质量缺陷虽然超出了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但经过具体分析、计算和论证,认为对建筑整体质量无大碍,可以不作处理,比如:有
    •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0
      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人的工伤保险规定的,建筑工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生效时起到保险期限届满时止的阶段。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都是按照月来购买的,也就是说此时工伤保险的有效期为1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源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百社会保险行政
    • 工程建设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1、建筑业企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2、建筑业企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3、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4、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
    • 建筑工程索赔时效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1
      工程变更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情况,当发生工程变更或其他工程问题时,施工方需进行一定金额的赔偿,工程变更的索赔也有一定的时效。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其他原因致使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或赔偿损失。引起索赔的原因,即为索赔事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
    •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1)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部件的受力性能和安装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部件的受力性能和安装性能没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二)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故称质量通病。(3)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