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构成犯罪无需逮捕批捕的情形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4:32:29 160 人看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涉嫌犯罪被逮捕后是否可以监视居住

涉嫌犯罪被逮捕,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监视居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什么情形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

以下情形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是唯一一个不能自理的人的扶养人;

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合适;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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