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案件进行申诉会导致加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2:24:04 156 人看过

刑事案件申诉一般不会再加罪,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同一案件既有申诉又有检察院抗诉则可以加罪。

一、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什么法律怎么规定的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判重于原判决所判刑罚的审判原则。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被告人一方上诉不加刑的规定的限制。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管被告人一方是否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既可以依法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被告人的刑罚。

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核准。

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二、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有十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三、共同犯罪其中一人上诉案件如何处理

1、依据我国刑法上诉不加刑原则,共同犯罪一人上诉,不会加重他人刑期。上诉不加刑原则: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2、同一案件,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中一人上诉,其他人没有上诉,原审判决书并未生效,且其他当事人应当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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