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款由挂靠公司支付吗?
材料款有可能由挂靠公司支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看采购合同用谁的名义签订的:
第一种情况,以挂靠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这种情况毋庸置疑,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由挂靠人承担支付材料款的责任,而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不需要支付材料款。
第二种情况,以被挂靠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
材料商常会根据合同的约定,选择直接起诉被挂靠的施工企业,而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一般也不会主动向法官提及挂靠人,最后就导致付款责任仅仅由被挂靠的施工企业承担。
这种结果显然对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不利。其实,挂靠的施工企业完全有理由把挂靠人拉进来,一起做被告,一起承担责任。
认为第三人因挂靠人拖欠租金或材料款提起诉讼的,“如果挂靠人对外明确以被挂靠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则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为共同当事人。
换言之,此时应该是由施工企业和挂靠人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二、被挂靠的施工企业能不能主张工程款?
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向下游材料商支付了大量材料款后,能不能向上游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有被挂靠的施工企业认为,挂靠人作为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那被挂靠的施工企业是不是就不能向发包人要工程款了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利益,挂靠人的确被赋予了向发包人追索工程款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使用是有限制的:
即,被挂靠的施工企业没有起诉发包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专业法官会议纪要的观点,“承包人已起诉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实际施工人可以在一审辩论终结前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另诉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不应受理。”
也就是说,只要被挂靠的施工企业起诉发包人要工程款,那么挂靠人就只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不能再起诉发包人要工程款。
回到最初的问题:被挂靠的施工企业能不能主张工程款
当然可以。
三、被挂靠的施工企业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发包人常会以工程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但如果挂靠人做的工程真的有质量问题,被挂靠的施工企业要不要承担责任
首先,要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的。
这种情况下,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和挂靠人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其次,怎么做才能减轻赔偿责任
答案是,向法院证明发包人是明知存在挂靠关系的。
因为,在发包人明知被挂靠人只是出借资质时,也就是知道了自己和挂靠人已经形成事实上施工合同关系。此时,发包人也就参与到这种违法行为中,说明发包人存在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材料款由挂靠公司支付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材料等相关的款项是否是由挂靠的人员承担还款的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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