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衰竭三期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6 19:38:24 377 人看过

一、慢性肾衰竭三期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吗

符合完全失去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条件包括:

1.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经过治疗后仍存在如下症状之一:单肢瘫痪,肌力小于等于2级;两肢或三肢瘫痪,肌力小于等于3级;

2.长时间重度呼吸困难;

3.心赃功能长期处于III级以上,即左室病变导致的射血分数低于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明显效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2024

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涵盖了劳动功能及生活自理障碍的等级评估。

其中,生活自理障碍分为无法照顾自己、稍微能自理和部分可自理三个级别;而劳动功能障碍则以伤残程度分为了十个等级,由重至轻分别为一直至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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