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欺骗欺诈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欺骗欺诈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诈方往往予以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被欺诈方应当采取其他措施。
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发现已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对方有欺诈嫌疑,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无效合同的场合。在这种场合,被欺诈方应暂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如不予付款,以免造成财产无法返还。
3.中止履行。中止履行适用于被欺骗诈方已经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发现合同可能为欺诈性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在这种场合,被欺诈方应当暂时停止履行。
4.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如果被欺诈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中发现合同属于欺诈性的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且双方没有订立书面仲裁协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欺诈性的合同无效。在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发现对方有欺诈嫌疑的,要及时起诉;在起诉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收集证据、写好起诉状等;在发现欺诈方可能处分或转移已经履行的财产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二、房屋买卖中的欺诈行为包括哪些
房屋买卖中的欺诈行为包括以下这些:
1.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2.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3.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4.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5.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三、房屋买卖的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的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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