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积极参加,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组织、领导。
一、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怎么处罚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试图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以达到获取垄断性经济利益的,有组织的犯罪涉黑团伙。
二、打黑除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打黑除恶立案标准是: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的。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量刑标准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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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的“积极参加”行为?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1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积极参加者:首先,应根据行为人实施具体犯罪的客观方面来判断,对多次积极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一般应认定为积极参加者;其次,从行为人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与组织、领导者之间的关系来判断,与组织、领导者关系密切,一般应认定为积极参加者;最后,从行为人所获取的犯罪所得来判断,所获报酬数额较大的组织成员一般应认定为积极参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