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登记后,如果恰巧属于拆迁范围,补偿金额是否有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7:42:52 343 人看过

这取决于当地的政策。如果觉得不公平,可以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补偿方式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直辖市决定。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城市。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第二十三条因收购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收购房屋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政府制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的,依法处理,对征收范围内的未登记建筑,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一)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二)补偿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三)补偿被征收房屋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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