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结算方式有:现金、支票、汇票、托收承付等。合同的支付方式是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的,没有明确具体的支付方式类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履行中分期履行或者一次性履行,或者在交付标的之后履行。
一、违约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违约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具体如下:
1、主观要件,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不论其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即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2、客观要件,是指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按照法定或者约定全面地履行应尽的义务,也即出现了客观的违约事实,即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双方就合同内容不能确定的如何处理
双方就合同内容不能确定的有以下解决办法:
一、合同当事人对相关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二、合同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通常标准或者具体标准执行;
2、价格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的市场价格执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支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余目标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
三、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只要各方当事人认可协议内容、自愿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其内容不可以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在签订过程中,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胁迫、欺诈,显示公平等情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履行。
一、私下签的协议应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协议内容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3、协议不侵害第三方、国家的利益;
4、签订协议的双方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除外;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综上所述,协议不履行的,会构成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法定承担方式,也有约定承担方式。有约定按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按法定方式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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