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商标的相关概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0:40:41 109 人看过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商品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如同其它商标一样,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不损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标的显著性,均可成为商品商标。

过去的商标法只保护商品商标,根据商标所有人所处的位置不同,可以将商品商标进一步区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一、服务商标的相关概述

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亦称服务标记。与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构成。

在经济活动中,有些企业的产品不是作为有形的商品提供给消费者,而是作为某种商业性质的服务项目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如旅游服务、修理服务、保险服务、娱乐服务、交通服务、邮电服务等等。不同企业提供的这类不同产品,也需要有不同标记将它们区分开。例如中国民航、英国英航、德国的汉莎航空公司等,它们都提供同一服务,但各自有不同的服务标记。

这里所说的"服务",是指:《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第35—45类共11个类别商标,主要包括10大服务领域:广告经营、会展;房地产;金融;电信、网络服务;餐饮、住宿、旅游;文教、娱乐;交通、仓储、运输;医疗卫生、保健;中介、代理;商业销售、贸易。

二、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区别

1.商品商标是用以将商品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具有区别商品不同出处的功能,表明商品质量和特点。服务商标是用以将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同他人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具有区别服务不同出处的功能,表明服务质量和特点。

2.商品商标出现较早,保护商品商标的法律颁布就早,我国首部保护商品商标的法律是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服务商标出现较晚,保护服务商标的法律颁布就晚,我国首部保护服务商标的法律是1993年修改后的《商标法》(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3.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前提下,特殊商品实行强制注册,如卷烟:和人用药品。而服务商标则全部为自愿注册,不存在强制注册。

4.商品是有形的,商品商标使用在具体商品上。服务是无形的,服务商标使用在具体服务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商业企业商品流通核算概述
    商品流通是指商品通过买卖方式,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的转移过程。商品流通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商品实物的转移;二是通过货币结算的买卖行为。只有商品实物的转移而无货币交换或只有货币收付而无实物转移都不属于商品流通。商品流通过程通常要通过批发和零售两个环节。商品在批发环节的流通活动,称为批发商品流通;商品在零售环节的流通活动,称为零售商品流通。批发商品流通是整个商品流通的起点和中间环节,零售商品流通是商品流通过程的最终环节。商品流通核算是反映和控制商品赡、销、调、存的业务活动及其成果的核算方法。它必须适应不同商品购销活动的需要,因为商品购销活动是通过“货币——商品——货币”的形式循环周转进行的,从价值运动角度看,商品流通过程同时也是资金运动过程,它们是同一商品流通过程的两个方面,商品流通决定商品核算,同时,商品核算对商品流通起促进作用,两者紧密结合。
    2023-06-07
    230人看过
  • 商标和商号的权利冲突概述
    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产生的原因商标与商号产生权利冲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商标与商号的构成存在相似性(均可使用汉字),并具有相同的功能(均是商誉的载体)。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简而言之,商标就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基本的功能在于区别不同的商品或服务。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可见,商标的构成要素是相当广泛的,而在这些要素中文字因为其自身具有表达意思明确、视觉效果良好、易认易记等优点,而成为商标中比较常用的构成要素之一。商号是企业名称中字号的俗称③,它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表明不同于其他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特征而在商事交易中使用的特定名称。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2023-05-05
    235人看过
  • 驰名商标概述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原则被动认定,个案保护驰名商标认定机构1、商标局2、商标评审委员会3、人民法院驰名商标认定事由1、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申请认定驰名商标。2、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申请认定驰名商标。3、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4、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
    2023-04-23
    379人看过
  • 法律援助的相关概述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将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确定为十五社会发展目标,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和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公益活动的开展,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新的拓展和突破。在当前的中国,仍然还有一批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这也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通过向这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
    2023-06-06
    79人看过
  • 概述欧盟商标检索
    为何要在欧盟注册您的商标或外观设计?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或外观设计仅在中国境内有效;若希望在欧盟的27个成员国内获得保护,必须另行注册。在欧盟,欧共体商标(CTM)和注册式的欧共体外观设计(RCD)旨在使公司通过一站式注册程序,更加简便地以更低成本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获得全面保护:欧洲是我们重要的海外市场,如果逐个国家进行注册,势必增加时间和经济成本。如有更多国家加入欧盟,则您的知识产权在新成员国也将受到保护!一、欧盟商标简介1、欧共体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注册基于申请在先的原则。2、商标注册的种类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立体商标、颜色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3、商标注册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4、位于西班牙阿里肯特的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即内协局负责受理和审查欧共体商标注册申请。5、欧盟的27个成员国名单: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
    2023-04-23
    147人看过
  • 商标异议制度概述
    一、商标异议制度的概念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请求商标局撤销对该商标的初步审定,由商标局依法进行裁定的制度。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为被异议人,该初步审定的商标为被异议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它使商标注册程序处于公开状态,有利于在先权利人(含在先注册商标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商标异议制度设立的目的:(一)保护商标权利人和其他在先权利人的利益对商标局审查结果有不同意见和保护自己的权利提供了程序保障。还可以通过异议程序保护在商标审查中难以判断的其他权利,如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专利权。此外在保护驰名商标、禁止抢注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禁止代理人或代表人恶意注册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商标的审查虽然也是以普通消费者的注意力为标准,但审查中的判断只是一
    2023-04-23
    389人看过
  •  商品房预约合同的特征概述
    本文介绍了预约合同应具备的特征,包括属于承诺合同、具有未来事项预先规划、标的为将来订立本约、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有效的预约应当具有约束力以及内容具有确定性等。这些特征强调了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对于预约尤其重要和明显。预约合同应具备以下特征:首先,预约合同属于承诺合同。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的特征,对于预约尤其明显和重要。第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第三、预约之标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约而谈判。第四、预约必须具备书面形式。第五、有效的预约应当是有约束力的法锁。第六、预约合同的内容应具有确定性。 【 特 征 2 】 预 约 是 谈 判 期 间 对 未 来 事 项 的 预 先 规 划 , 对 于 房 地 产 行 业 尤 为 突 出 。预约在房地产行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特征2,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尤其对于房
    2023-09-09
    92人看过
  • 商标与其相关概念是什么关系
    1、商标与商号商号是商事主体为表明自己不同于他人的特征而在商事交易中为法律行为时所使用的专有名称。商标和商号有着密切的联系,表现在:(1)商标用以区分不同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所提供的同类商品,但其使用者是固定的。商号也是由一个特定的生产经营者在商事交易中独占使用,以区别其他商事主体。(2)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以及商号所使用的文字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3)商标和商号都是商誉的载体,都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二者的利用都会给权利人带来丰厚的利润。(4)商标和商号存在一体化情况,许多符合规定条件的商号可作为注册商标,商标也可登记为商号。但商标与商号的不同之处也是不容忽视的:第一,商标是区别不同的商事主体所产生的同类商品的标志,商号则是区别不同商事主体的标志,所以一个商事主体只可以有一个商号,却可以有许多表示不同商品的商标第二,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商号的
    2023-05-02
    296人看过
  • 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概述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的身份,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目前,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贷款企业的信用额度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知识产权贷款规定中,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发明专利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评估值的百分之二十五;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评估值的百分之十五,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评估值的百分之五十,最长期限可达三年。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是怎样的?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2023-07-05
    257人看过
  • 商标与相邻概念的关系与区别
    一、“商标”与“商号”商标是用来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它反映了特定的商品质量、特色或服务,便于人们认牌购买或消费,以防止与他人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及服务上的混淆。商号反映了特定的主体身份,表现了经营者的人格性和经营性,其目的是将自己的营业与他人的营业相区别,以避免在各种活动中与其他经营者发生混淆,使公众误认。商号就是企业的名称。有的企业商号和商标相同,但是在不同的地方,联想电脑中的“联想”是商标,联想集团中的“联想”就是商号。还有一些企业商标和商号是不同的,商标就是商标,商号就是商号,宝洁就是商号,玉兰油、海飞丝、潘婷就是商标。商标与商号都具有区别产品与服务的作用,都是企业的无形财产权利。它们的差别在于,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商号一般只有一个。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商号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数
    2023-04-23
    455人看过
  • 小区相邻关系概述
    在当今社会,相邻关系的权利主体和权利指向的标的十分复杂且具有多样性。不管是国家、政府及政府各级机关,还是法人和公民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相邻关系的权利主体。而构成物质空间的各种物质,包括土地、水源、空气、阳光等都可能成为相邻关系的客体。由于相邻关系是由人的社会性所决定的,所以它是一种无所不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复杂多样性和持久稳定性。从整体上看,相邻关系以被动的义务内容居多,实际上是他物权实现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地讲,相邻关系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权利角度来说,相邻关系又称相邻权,它是为调节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中的权益冲突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行使权利
    2023-06-10
    284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的相关概述
    一、最高额抵押的相关概述最高额抵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情形。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的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不是同一人。由于抵押权的从属性原则,一般抵押权都是随同主债权一起转让。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抵押,最高额抵押是否能随着主债权一同转让一直是司法理论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二、最高额抵押合同期限是约定的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确规定决算期,决算期是最终确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实际数额的日期。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决算期,如果最高额抵押合同中订有存续期间并已经登记的,此项期间届满之时即为决算期。如果抵押合同登记
    2023-05-06
    288人看过
  • 协商和解概述
    仲裁机构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双方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是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协商和解是解决消费者纠纷最常见的形式之一。消费者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就与自己利益有关的问题与经营者发生意见分歧时,可以主动与经营者进行沟通、联系,提出自己的要求和看法,如果经营者认为消费者的要求合理,及时答应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则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纠纷便得以解决。如果经营者认为消费者的要求不合理,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或解决方案,由消费者予以考虑,消费者认为适当的,可予以接受,和解协议也会因此成立。协商过程是双方反复妥协、互谅互让的过程,是双方观点不断冲突、调整,最终趋于一致的过程。协商和解具有
    2023-06-07
    302人看过
  •  商标驳回复审证据概述
    为了申请商标注册,企业需提交一系列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突出知名度)、企业简介、企业荣誉、销售、广告费用及财务状况、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企业和产品知名度的证据和材料、最早使用该商标的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人需对证据材料逐一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简要说明来源和证明事实,并加盖公章。商标驳回审查所需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重点突出知名度);3.企业简介;4.企业所获得的荣誉;5.企业近三年的销售、广告费用及财务状况。6、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7、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8、其他能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的证据和材料9、最早使用该商标的证明材料10.申请人需要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和证明的
    2023-10-05
    199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日本商标概述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0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商标注册和商标注册申请 第三章审查 第四章商标权 第一节商标权 第二节权利侵害 第三节注册费 第四章之二注册异议的提出 第五章准司法审判 第六章再审以及诉讼 第七章防御标识 第七章之二基于马德里协定的特例 第一节国际注册申请 第二节国际商标注册申请的特例 第三节商标注册申请等的特例 第八章杂则 第九章罚则
    • 有关商标侵权行为与与相关的商标相关的商品的联系与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你说的情况,
    • 互联网商标侵权管辖的相关信息综述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2
      商标侵权行为实施地为侵权实施地的法院管辖法院管辖,传统的商标侵权的地域管辖与一般法的管辖并无特别之处,以我国为例,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在后来的司法解释中,又进一步将侵权行为地明确为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侵权结果发生地,应当理解为是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的结果发生地,不能以原告受到损害就认为
    • 商品房售楼概述中的销售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27
      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 相同商标近似商标的概念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6
      相同商标,是指在同一类商品中使用商标文字或图案完全一样的标记的商标。 近似商标,是指与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但在形状、读音或者含义等方面与注册商标却相同或者相近,使用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易使普通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认识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