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约束与衡量指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14:43:37 451 人看过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不落实环保管控措施怎么处

不落实环保管控措施处理如下:

1、将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2、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0日 0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业生产相关文章
  • 环境污染罪量刑标准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从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环境污染罪刑事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一)环境污染罪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1、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
    2023-03-20
    343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从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
    2023-03-26
    66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量刑标准?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刑法规定中所指的“严重污染环境”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中作了具体规定。其中,对于刚达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但行为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消除污染,全部赔偿损失,积极修复生态环境,且系初犯,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从宽处罚。一、环境污染罪的构成要件
    2023-06-24
    265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
    量刑标准为:(1)有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有下列情形的会被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2)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破坏生
    2023-03-12
    426人看过
  •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
    审批内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地方水、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
    2023-06-06
    204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量刑指南是怎样的
    1、犯污染环境罪,一般犯罪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
    2023-04-03
    132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业生产指种植农作物的生产活动。包括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农作物的生产。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 更多>

    #农业生产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指环境质量标准什么是指环境基准地方能否制定自己的环境质量标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3
      环境标准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环境污染,对某些环境要素所作的统一的、法定的和技术的规定。环境标准的制定还要参考国家和地区在一定时期的自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环境质量标准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所做的规定,即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对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或者因素的容许浓度所做的规定。它是评价环境状况的标尺,是国家环境政策目标的具体体现,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
    • 环境保护指标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8
      环境保护指标:一、遵守有关禁止乱扔各种废弃物的规定,把废弃物扔到指定的地点。二、爱护花草树木,杜绝破坏城市绿化,积极参加绿化植树活动。三、避免使用一次性饮料杯、泡沫饭盒、塑料袋和一次性筷子,用陶瓷杯、纸饭盒、布袋和普通竹筷子来替代。四、不要随意捕杀野生动物,尤其不要捕杀人类的益友。
    • 对变换工作环境有法律约束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法对公司变换工作环境并没有进行详细规定,但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
    • 什么是环境质量标准?怎么定环境质量标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9
      环境标准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环境污染,对某些环境要素所作的统一的、法定的和技术的规定。环境标准的制定还要参考国家和地区在一定时期的自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环境质量标准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所做的规定,即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对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或者因素的容许浓度所做的规定。它是评价环境状况的标尺,是国家环境政策目标的具体体现,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
    • 环境质量标准什么是环境基准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1
      环境标准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环境污染,对某些环境要素所作的统一的、法定的和技术的规定。环境标准的制定还要参考国家和地区在一定时期的自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环境质量标准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所做的规定,即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对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或者因素的容许浓度所做的规定。它是评价环境状况的标尺,是国家环境政策目标的具体体现,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