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否因追索劳动报酬而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7:01:58 359 人看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属于劳动者的权利。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不存在解除合同的法律情形,劳动关系很可能不会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解除。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令劳动者冒险劳动,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另行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因公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不能从事其他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协议。二是劳动关系何时确立。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将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劳动报酬等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劳动者基本情况的权利,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证件或者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报酬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终止是否劳动关系终止
    劳务派遣终止不是劳动关系终止。劳务派遣终止代表着项目的终止,并不代表着劳务关系的终止,劳务关系的终止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终止;但是还是有一些例外情况。一、劳动合同到期是不是可以自动离职劳动者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直接离职。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了,当然也就不用向公司辞职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当然离职,还需要履行交接工作等其他后合同义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两种情况,赔偿不同。一种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保持现有条件或提高现有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另一种是用人单位降低现有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双倍赔偿金。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主体及其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
    2023-04-04
    61人看过
  • 劳务派遣终止是否劳动关系终止
    一、劳务派遣终止是否劳动关系终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终止并不一定是劳动关系的终止,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终止劳务派遣的,劳务者与派遣公司的劳务关系未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务派遣所需要求有哪些1.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也就是再次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了要有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劳
    2023-04-30
    150人看过
  • 劳务派遣终止是否劳动关系终止
    一、劳务派遣终止是否劳动关系终止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终止并不一定是劳动关系的终止,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终止劳务派遣的,劳务者与派遣公司的劳务关系未终止。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务派遣所需要求有哪些1.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也就是再次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了要有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
    2023-04-14
    478人看过
  • 离职和终止劳动关系是什么,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呢
    一、离职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二、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三、劳动方式终止的方式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有时来自劳动关系主体某~方面,有时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来自外部环境;有时是某一个关键因素,更多时候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劳动过程密切相关,有些和劳动过程几乎没有联系,等等
    2023-02-25
    426人看过
  • 离职和终止劳动关系是什么,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呢?
    一、离职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二、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三、劳动方式终止的方式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有时来自劳动关系主体某~方面,有时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来自外部环境;有时是某一个关键因素,更多时候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劳动过程密切相关,有些和劳动过程几乎没有联系,等等
    2023-04-29
    70人看过
  • 追索劳动报酬可否申请劳动仲裁
    追索劳动报酬属于劳动争议案件,需要仲裁前置,必须要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直接诉。但也有例外,劳动者以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一、没签合同拖欠工资要怎样处理没签合同拖欠工资处理方式如下:1、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注意申请期限和收集证据,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3、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想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在平时要注意
    2023-03-12
    16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根据与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其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 更多>

    #劳动报酬
    相关咨询
    • 追索劳动报酬,是否解除劳动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4
      追究劳动报酬不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是使用者的责任义务,使用者向劳动者追究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的,使用者可以依法向使用者要求赔偿。
    •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终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同时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并非所有方面都是举证责任倒置。是劳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不是劳动关系终止。
    • 追索劳动报酬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2
      追索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可以先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主张立即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并按拖欠额50——100%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明确,证据充分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
    • 劳动合同终止是因劳动关系的终止还是劳动合同的终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6
      我们所说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上所约定的期限到了,双方没有续约的情形,劳动关系也随劳动合同的终止而终止。通俗地说,就是合同到期后双方都要办理一些手续,包括员工停止、交接工作,公司办理退工,办理了才认为是终止了劳动关系。如果合同终止后员工仍然在工作,单位也就默认的。该工作即处于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双方有劳动关系的状态。劳动部1996年《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说:“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 劳动仲裁是否终止劳动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
      劳动仲裁不终止合同。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的公断和裁决。合同终止是指因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消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的法律效力。【辟谣】劳动合同终止时可以不开证明吗?真相:无法分析: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