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会不会赔偿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09 07:33:24 303 人看过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会不会赔偿损失

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不会赔偿损失,但若是被赠与的物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属于自己的部分。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赔偿条件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是属于两人个的事情,就算一方出轨那么所要赔偿的应该是属于过错的一方,而不是找其它的人来赔偿,所以,在发现对方有出轨的行为,那么一定要找好证据,这样法院才会支持自己的做法,开始受理自己的案个,让自己得到该有的赔偿。

文书推荐:员工奖罚规章制度范本常用版本农业企业规章制度范本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企业印章管理制度范本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n(一)重婚;\n  (二)与他人同居;\n  (三)实施家庭暴力;\n(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正确认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揭开了婚姻“契约”本质的面纱婚姻是男女双方为共同生活之目的而依法结成的以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民事契约。这项契约必须严格依照《民法典》缔结,它的内容就是夫妻双方各自所享有的婚姻权利和各自所应履行的婚姻义务。法治环境下的婚姻家庭必然是“法治家庭”。因而,婚姻契约所包涵的婚姻权利与婚姻义务也主要由民法典所设定。这种由民法典所事前规制的权利义务应是婚姻契约的主要内容,也是婚姻的核心所在。契约强调权利,因此我们可以说,婚姻意味着权利;而婚姻权利是靠婚姻义务的履行来实现的,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婚姻意味着义务,或者说,婚姻意味着责任。从这个角度讲,配偶双方必须履行相互忠诚、相互扶助等义务。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如虐待、遗弃、通奸等,必然会导致对方的财产或精神损
    2023-04-26
    132人看过
  • 为什么要设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夫妻相互忠诚是人类普遍的心理需求,作为心理感受,无疑属于道德管辖的范畴,"婚外情"涉及有思维方式、道德标准及感情因素等问题,内心情感的复杂性为道德的讨论留有巨大的空间,尚无法祢补受害方的财产或精神上的损害,公众所需要的不是道德与法律的讨论,而是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对日益严重的"包二奶"等问题,在不扩大重婚罪的前提下,以赔偿的方式予以处理,相对来讲临界状态为公平和合理的。然而,与中国国情不同的是,尽管很多国家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制度已相当完善,但由于现代西方社会已形成了相对宽松的性道德观,更为重要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婚姻当事人已厌倦了地法庭上对其生活隐私的讨论,而作为处理离婚案件的法官,也同样把注意力转向对死亡婚姻的确认上,不愿过多地去探讨当事人过往婚姻生活中的对与错,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真正以损害提出赔偿请求的案件仅为个例,特别是因"婚外情"引起家庭破裂损害的诉讼请求。在社会中不具有普遍的
    2023-06-04
    346人看过
  • 离婚以后主张损害赔偿会不会可以
    一、离婚以后主张损害赔偿会不会可以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离婚后不得再主张。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协议离婚后,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损害赔偿,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
    2024-02-01
    64人看过
  • 限制性损害赔偿制度初探
    「摘要」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加害人只在一定的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现象,本文称之为限制性损害赔偿。限制性损害赔偿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损害赔偿责任限额应当由合同或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不得适用限制性赔偿制度。「关键词」损害赔偿,限制性,现实性,合理性,完善一、现实性:限制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实证分析在这个走向权利的时代,人人都在为权利而斗争,但权利本身很容易遭到侵害,所谓有权利即有救济、有损害就有赔偿,这些法谚最终在法律上体现为损害赔偿制度。在损害赔偿制度中最常见的是损害多少赔偿多少,可称为完全性损害赔偿[1].在英美法系中也存在惩罚性赔偿制度,即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主观上存有恶意,法院将判定被告的赔偿数额超过原告的损害额。[1]在现实生活中还大量存在加害人只在一定的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这种现象,我们可称之为限制性损害赔偿。例如:运输行业都规定有责任限额,汽车承运人
    2023-06-06
    258人看过
  • 三类损害赔偿不同
    “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各种各样,但按照损害对象划分,大致可以将“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分为以下三类:一是职工本人或职工的车辆遭受了损害;二是三者人员或三者财产遭受了损害;三是同乘人员遭受了损害。(一)事故造成职工本人或职工车辆损害法律上,“私车公用”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残废或死亡,都属于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并应享受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的待遇。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明确规定,即只要是非上下班途中因公受害,不管责任大小,就能享受工伤、工亡的相关待遇。而职工驾驶车辆正常上下班虽不属于“私车公用”,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本人上下班途中驾驶自有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本人受伤、死亡,职工本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亡,其余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亡。保险公司赔偿上,因考虑到人的生命、身体无价性,“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
    2023-02-12
    369人看过
  •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下列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请求赔偿有主体要求和客观情形的限制。主体必须无过错方,即过错一方不能起诉离婚请求赔偿。客观情形即对方具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的一种或多种情形。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时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一般离婚的时候要求对方作出损害赔偿,都是给予对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有法定过错情形,并且夫妻是因此导致感情破裂,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若是离婚经济补偿的话,并不要求因为一方的法定过错情形而导致夫妻离婚。通常是一方在婚内照顾家庭和老人、孩子付出了较多义务。需要注意的是,离婚经济补偿与离婚损害赔偿其实是不一样的,但是无论如何,只要是一方符合法定的情形的
    2024-01-28
    251人看过
  • 行政赔偿会不会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一、行政赔偿会不会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行政赔偿是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行政赔偿包含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差异是什么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差异如下:1.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行政赔偿中,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赔偿中,其主体是司法机关
    2023-12-21
    489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额度
    一起旧案引起的思考大概四年前,一位国家级足球裁判将南方的某体育报诉诸法庭,声称其有关收受贿赂吹黑哨的报道侵害了该裁判的名誉权,请求法院判决高达百万之巨的精神损害赔偿。审理期间,法院邀请在京的部分民法专家开咨询会发表意见,专家们对于被告构成侵权并无争议,分歧在于到底应该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多少精神损害。一种意见认为,原告为名人,其为名声之建立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在名誉受到损害时应当多赔。相反的观点认为,法律对名誉权之保护并不区分受害人之社会地位、财产状况、教育程度等身份因素,而是对于全体社会成员予以平等保护。名人名誉受损,也无需被告多赔。至于赔偿数额,有的学者认为无需满足原告的巨额赔偿要求,因为在诉讼前和诉讼进行中,原告并无严重精神损害症状,也未提供相关的证据。有学者建议判决被告赔偿5至10万元(包含了原告为进行诉讼而花费的调查取证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等实际的财产损失)。后来,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
    2023-07-07
    359人看过
  •  运输车辆损失赔偿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误工费的计算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交通费的计算依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1.医疗费的确定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2.误工费的计算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3.交通费的计算依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交通费用的赔偿标准交通费用的赔偿标准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涉及到的重点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损失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减少的收入、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造成残疾的医疗费等必要支出。同时,《民法典》
    2024-03-13
    482人看过
  •  人身安全损失赔偿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在处理轻伤害案件时,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参照执行。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在处理轻伤害案件时,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参照执行。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公安机关处理人身轻伤案件如何参照执行?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人身轻伤案件需要参照执行相关规定。人身轻伤案件包括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他人财物、
    2023-08-27
    139人看过
  • 2023离婚损害赔偿损失怎样计算
    一、离婚损害赔偿损失怎样计算1、离婚损害赔偿损失根据实际损害和双方的实际情况计算,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损害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二、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
    2023-01-09
    303人看过
  • 协议离婚会放弃损害赔偿吗
    一、协议离婚会放弃损害赔偿吗离婚是一方过错造成的,无过错方自愿放弃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协议书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男方出轨离婚精神赔偿女方多少钱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
    2023-06-04
    157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怎么收集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第二,收集文字证据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第三,采集视听证据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
    2023-04-21
    148人看过
  • 健全无过错方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立法机关应当扩大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范围,将主观上存在故意的相婚人适用民法过错责任原则,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对于物质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出台具体的司法解释。一、婚内出轨该付什么法律责任婚内出轨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1、民事责任。重婚、有配偶普者与他人同居,对于这种婚内出轨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婚内出轨违背了夫妻忠诚的基本原则。《民法典》1091条规定新增“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这就意味着,在出轨导致婚姻破裂的离婚案件中,如果过错方存在较大的过错,但是又没有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2、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在法律上重婚罪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像偶尔的出轨,一夜情或者较长的婚外情都不能认定为重婚罪。重婚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对外以夫妻
    2023-03-08
    11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离婚小三会影响损害赔偿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9
      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不会赔偿损失,但若是被赠与的物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属于自己的部分。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如何理解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5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理解如下:主要是对已经造成的财产非财产损害进行赔偿,使受害者的利益得到救济,是对错误一方不忠行为的道德判断和经济惩罚的法律强制性规定。
    • 第三者没有损害赔偿会强制赔偿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婚姻法的规定是非法同居或者重婚才给予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
    • 那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7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夫妻双方。一方有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法定过错有:一方有重婚;一方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 丈夫婚外情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7
      第一,就赔偿请求权主体而言,应当是无过错方,此处“无过错”应当与离因损害中的无过错作同一解释,此处不再赘述。 第二,赔偿责任的承担者,应当限于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配偶。 第三,就赔偿的范围而言,应当明确规定包括财产上的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 第四,财产上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财产损害和与婚姻的本质相联系的期待权。具体来说应当包括确已发生的损害,以及可预期利益的损失(比如有过错方承诺的对于无过错方的赠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