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产生争议的,对人民政府处理不服提起诉讼的,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流程有哪些
1、一般情况下,乡政府、县政府会向所管辖的村委发布土地确权登记的公告。公告上通常会写明土地登记期限、村委应该提交的相关资料等内容。然后村委将土地确权的公告通知给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到政府土地确权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好之后,将申请书及土地承包合同等资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给相关部门。
2、接下来国土部门需要和村干部、技术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进行划界调查,并且对于有争议的界线进行调解,确定地界之后,村代表要在地籍上签字盖章。政府再对调查结果等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和复审。为了保证确权的准确性、真实性,政府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委进行公示。
3、在公示期内,如果没有人对调查结果存在异议的话,政府会组织村委填写土地登记审核表,比如说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等,最后经过国土局、县政府等部门审核批准之后,颁发土地确权证书。大家要注意土地确权证书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并不属于个人所有。通常村集体的土地确权证涵盖了农村范围内全部的集体土地,包括了宅基地、农用地、未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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