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前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32:28 393 人看过

1.向被申请人发送复议申请书副本

行政复议法》第23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白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可便于被申请人了解申请人申请的内容,做好必要的准备,有针对性地提交答辩书;限期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有利于复议机关对案情及双方争议的内容有一个初步了解,为审理做好准备。

2.确定复议人员

复议机关受理案件后,要确定究竟由哪些复议人员承办该案件。复议人员确定后,应及时通知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以使他们考虑是否申请回避。

3.审阅复议材料

这是复议人员了解案情的必要步骤。与受理前对申请书的审查不同,具有对全部材料更进一步全面审查的性质。内容包括:

(1)复议请求及其事实、理由和证据。

(2)答辩意见及其事实、理由和证据。

(3)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4)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问题以及对第三人提出的证据认为有必要进行鉴定的。

4.审查行政行为

通过审查,决定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

5.更换或者追加复议参加人。

复议机关如果发现复议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更换;如果发现必要的共同复议参加人还未参加复议的,应及时通知其参加复议;如果发现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未参加复议,可通知他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6.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以及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机关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在防御台风时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该文是一篇关于制定防台方案的指南,内容包括了防台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通讯网络和值班制度等。此外,还特别强调了挖泥船在施工期间防风安全工作和热带气旋预兆及“热带低压”的应对措施。最后,还提到了在台风来临前应组织人员检查船机设备和航行设备,学习防台知识,以及确保船舶安全等措施。制定防台方案,包括防台组织机构、防台组织岗位职责、防台工作程序、防台通讯网络以及防台值班制度等。(2)施工期间,挖泥船应做好防风安全工作,每天接收天气预报,掌握江上气象动态,警惕热带气旋预兆及“热带低压”的突然袭击,必要时应提前到港内或避风锚地避风。本工程的防台锚地就近码头选用。(3)挖泥船应加强值班,收到热带气旋警报时,船长应组织全体船员全力以赴,按《船舶防台技术操作规则》的要求,在调度室的统一部署下做好防台工作。(4)在需要使用锚地避风防台时,提前编制使用防台锚地计划,选定避风锚地。(5)为确保船舶安全,台
    2023-11-04
    33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常识我国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行政复议机构有哪些
    目前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行政复议机构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根据原来的行政复议条例(该条例于1990年12月颁布,1994年对条例又作了一次修订)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设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内或者与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合署办公。目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基本上已经比较健全,特别是省、市两级,绝大部分都设有法制工作机构。县一级政府,据有关部门1996年的统计,有70%的县政府设有法制工作机构,承担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机关中专门从事复议工作的人员是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的职责既是行政复议机关赋予其工作人员的职权,也是一种对国家的义务。因此,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无论是审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复议申请,还是调查取证、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等,都应当严格依法公正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失职,更不能徇私舞弊、贪赃
    2023-06-13
    181人看过
  • 政府部门在做出征地拆迁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一)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用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包括征用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二)审查报批征用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国务院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批准征用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
    2023-04-11
    126人看过
  • 律师开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律师开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有哪些?(一)做好会见工作,奠定刑事辩护的基石。会见被告人应当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全面细致的听取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2、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3、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4、了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5、了解被告人个人及家庭情况(二)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从中找出问题。(1)做好阅卷笔录,详细摘录案情;(2)全面审查证据,发现疑点,找出疑点,予以突破。审查证据要注重细节,凡是涉及案件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悔罪表现的一切方面都得引起高度的重视,不得敷衍塞责。(3)拟好庭上向证人、被告人、被害人发问和质证的提纲,从发问当中揭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事实。(三)精心制作庭审辩护提纲。辩护提纲制作要注意:1、立足全案证据。包括控方的证据和辩方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完全忽视案件的证据、脱离案件
    2023-06-04
    413人看过
  •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作好哪些工作
    1、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上应当载明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催告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2、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什么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
    2023-07-27
    249人看过
  •  在进行拆迁前,有哪些必要准备需要做?
    在进行拆迁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措施:积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和建议,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应得的补偿数额。同时,可以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谈判,如果谈判未能达成一致,应该及时采取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进行拆迁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措施:积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和建议,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应得的补偿数额。同时,可以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谈判,如果谈判未能达成一致,应该及时采取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拆迁未能达成协议时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拆迁是城市建设中常见的一环,但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矛盾和纠纷。如果拆迁未能达成协议,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手段:1. 寻求法律咨询:拆迁户可以咨询律师或相关部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并寻求合法的法律支持。2. 申请行政复议:拆迁户对拆迁决定不服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审查拆迁决定是否合
    2023-08-25
    430人看过
  •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需要行政复议机关准予吗
    合规定的都能撤回,没有不准许之说。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有权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权是法律赋予的,既然是申请人自己的权利,申请人自己就享有处置权,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一、行政复议申请撤回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是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前;(3)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行政复议处批准。二、关于行政复议申请的撤回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撤回复议必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只有申请人申请才能撤回;(二)申请人必须是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即使被申请人在复议期间改变或者撤销了原来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只有申请人愿意接受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才可认定为撤回。如果申请人认为原具
    2023-02-26
    200人看过
  • 复议前置时行政机关不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相对人依法申请复议,已履行了复议程序,符合复议前置的规定。复议机关怠于行使复议职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只能由复议机关承担,而不应由处于弱势地位的行政相对人承担。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复议前置时行政机关不作出复议决定如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多有争论: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相对人要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取得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复议机关拒绝复议,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行政相对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诉讼必须先对复议机关拒绝复议的行为进行诉讼,取得复议维持决定后,才能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再行诉讼。第二种观点认为,如果复议机关拒绝复议,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行政相对人可以对复议机关拒绝复议的行为和原具体行政行为一并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一并受理。第三
    2023-06-13
    75人看过
  • 做好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
    强化施工图设计的深度。施工图是投标报价的依据。因此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近则关系到报价的准确度,远则关系到施工过程中的一系列设计变更。建设单位急着进行招投标工作时,有时会拿着尚未完工的施工图做为资料,或者是压缩设计工期,让设计单位在短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这样的施工图设计精度、深度都达不到要求。而对于工程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程项目,国内现有的大多数设计院没能力进行全面设计,对于建筑、结构、水电设备等较为熟悉,而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专业工程,则由于技术面较窄,往往设计不到位。而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必然导致中标后设计变更过多,价格调整也比较大,失去合理低价中标的意义。招标文件编制要翔实、具体。招标文件是编制标底和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工程管理的纲领文件。有的建设单位急于求成,在没有充分调查研究项目的具体情况、没有事先预测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风险的情况下,盲目、机械地按照固定模式套编招标文件,这样可能造成项目实施
    2023-02-24
    389人看过
  • 作为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参与行政复议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第一,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例如:某村民向镇政府申请建房用地,虚报多报户口,瞒报少报已有宅基地,镇政府工作人员来认真核查,发给其建房许可证,该村民开始建房,后经县土地管理局查明,对该村民给予行政处罚要求其退还非法占地,并处以罚款,该村民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这里镇政府就是以第三人的名义参加复议,因为镇政府与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再如:某甲经工商局批准在一繁华地段摆摊售货,而某乙以某甲摆摊为由,对工商局不批准其在该地段摆摊,向上一级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这里某甲与这个不批准摆摊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有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某甲也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这个行政复议。第二,第三人参与到复议中间来,一定是在复议申请已经受理,复议活动尚未终结的时候,如果行政复议还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都不会再有第三人的问题。第三,符合前两个条件,要想参加行
    2023-06-13
    264人看过
  • 乘坐飞机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当您决定乘坐飞机后,应该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以使您心中有数,增强自信心,减轻不安感。首先,您要选择坐什么飞机。飞机有各种型别,您可以通过航空公司、机票代售处和旅行社,选择您喜欢的机种和航班,一般说来,机型越先进,乘坐时越舒适。在航班选择上如有可能,最好选择白天的航班,当然,选择是有条件的,有的地方当天或几天只有一个航班,当然,选择是有条件的,有的地方当天或几天只有一个航班,就无法选择,而如果从上海出发,因为该机场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上海航空公司的多班始发航班及其他航空公司的经停航班,乘客的选择余地就大得多。其次,决定机票种类,您可选择头等舱、公务舱或经济舱。头等和公务舱座位宽敞舒适,活动空间大,机上服务也更为周到,相应的票价也较高,是经济舱票价的130-150%。经济舱条件虽稍差一些,但票价便宜,也能享受到空中小姐热情的服务。要告诉您的是,乘客的安全系数并不与票价的高低成正比
    2023-06-08
    70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管辖机关有哪些?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原则。2、书面审查原则。行政复议则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它具有行政性,它不仅要追求公平,更要追求效率。3、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原则。二、行政复议的特征是什么?(一)法律性。行政复
    2023-05-07
    468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如果是由于行政复议申请书不符合要求,或应提供的证据及材料不足,而难以进行审查和判断的,应该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发还行政复议申请人,说明有关情况及问题,要求行政复议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补正,然后再申请。2.发现下列情况,应当告知申请人:(1)不符合申请人资格的,应当更换符合申请人资格的人申请。(2)没有明确被申请人的,应当查明被申请人后再申请。(3)行政复议请求不具体的,应当补充写明;应当由申请人提供的事实根据没有提供的,应当写明案情事实,补充证据。3.对于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也就是说,在行政复议受理过程中,有些情况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可以补救以符合受理要求的。这些做法符合行政复议法的立法意图,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23-04-24
    405人看过
  • 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做好什么准备工作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驾驶人员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其中包括:(1)检查机动车的外观部分,如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装载或者载人所需的成度、轮胎钢板螺丝是否松动、车厢、车门是否符合要求等检查;(2)检查燃油是否充足、系统运行是否良好和发动机润滑油是否充足;(3)检查冷却系统的水是否充足;(4)转向等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5)检查灭火器、随车携带的修理工具等备用器材是否齐全。
    2023-04-26
    19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主要有: (1)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所属部门作出的具体行... 更多>

    #行政复议机关
    相关咨询
    • 民政局审理行政复议需要做哪些准备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13
      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2、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着重审阅复议申请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材
    •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需要做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0
      关于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要做到: (一)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内容。 行政复议中,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全面履行答复职责,对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自我检验,积极回应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做到答复内容及时、全面、客观、准确。行政复议答复内容应当包括: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 我国目前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行政复议机构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6
      我国目前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行政复议机构有哪些? 行政复议机构,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目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基本上已比较健全,特别是省、市两级,绝大部分都设有法制工作机构。
    • 在行政机关工作,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仍然有效,不停止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
    • 建筑工程审计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2
      1、收集项目相关文件。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标底编制等工程相关文件是工程决算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之前,必须收集整理并详细了解。 熟悉熟悉竣工图。竣工图是审计决算分项数量的重要依据,必须充分熟悉,检查所有图纸,清点后依次阅读。 3、了解解决算的范围。根据决算编制说明,了解决算包含的工程内容。比如配套设施,室外管道,道路,会审图纸后的设计变更等。 4、找出使用的单位估价表。任何单位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