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开发能否强制征地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9:22:10 167 人看过

一、商业开发能否强制征地呢

商业开发项目不属于公共利益范畴,政府不能为此实施强制征收。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申请强制征地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强制征地的手续实施

(一)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二)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四)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五)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六)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行政强制法能否解决强制征地
    不可以的,行政强制法没有涉及强制拆迁征地等。如果从严格的法律定义来看,强制拆迁事实上是行政机关代为履行法院通过法律程序已经裁决的执行命令,属于间接强制。就此而言,《行政强制法》未能明确、具体规定的,实际上是强制拆除房屋这种代履行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法》固然对行政权力的强制行为有所限制,但它只是限定强制行使的某些方式,并未对行政权力行使本身构成约束。换言之,造成强制拆迁、强制征地的那些环节,《行政强制法》并无管束之力。《行政强制法》将行政强制执行分为几种方式《行政强制法》将行政强制执行分为如下几种方式: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
    2023-07-24
    116人看过
  • 开发商能否拒绝签署征地协议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未经批准征用土地,或者被征收人对补偿有异议的,开发商可以拒绝征用土地,并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使用土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无效的,发给批准文件,对违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批准或者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违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申请强制征地有哪些程序?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的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
    2023-05-08
    209人看过
  • 开发商能否合法强拆?
    开发商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强拆行为如果是开发商自行决定自主实施的,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承担刑事犯罪责任。如果开发商是接受行政部门的委托进行的强拆行为,需要对强拆行为是否经过合法程序进行审查,没有经过合法程序进行的强拆是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违法赔偿责任,其次依据相关征收条例,建设单位不能参与搬迁活动,即使经过合法的程序,征收单位也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开发商强拆一定是违法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引发强拆的缘由主要是政府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以及拆除非法建筑。如果是没有任何事由,随意拆除他人房屋,就会涉及到寻衅滋事、破坏财物等行为,后果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不论是上述征收或者拆除违建,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违法建筑认定、听证,征收前补偿等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程序就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违法,强拆人应当赔偿房屋所有人的损失。直播诱导打
    2023-07-04
    219人看过
  • 商品房开发能否强拆
    家庭共同财产
    一、商品房开发能否强拆商品房开发不能强拆。符合条件可以强拆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
    2023-06-12
    400人看过
  • 商业开发是否应该遵守征地程序
    商业开发项目不属于公共利益范畴,政府不能为此实施强制征收。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三、商业征收土地的特征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2)必须依法批准;(3)补偿性。要向被征
    2023-07-07
    446人看过
  • 农业用地能否建成商业开发用地,成为商业用地
    1、农业用地能否建成商业开发用地,成为商业用地?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可以改变用途。农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征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是如何将农用地转为商业用地。一是项目审批时,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
    2023-05-08
    75人看过
  • 开发商强制拆迁是否合法?
    开发商并没有权力强行拆迁。因为开发商并不是政府部门,不能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发商一房多卖谁取得房屋所有权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商一房多卖的,办理了房屋登记的一方取得房屋,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办理预告登记一方取得,未过户又未预告登记的,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取得房屋。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
    2023-07-06
    455人看过
  • 商业开发土地征用流程
    开发商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第七步: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
    2023-07-05
    381人看过
  • 商业用地开发商能不能收田
    1、商业用地开发商能否征用耕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商业用地开发商不具备土地征收资格。征用耕地的,由国家征用,报国务院批准。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五条下列土地的征收,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2023-05-08
    353人看过
  • 征地是否是开发商的职责?
    开发商征地不是强制性的,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土地被开发商征地没有赔偿怎么办土地被开发商征收的,如何没有征地补偿款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
    2023-07-07
    305人看过
  • 开发商征地政府是否支持
    开发商征地政府是否支持?往往是支持的。开发商向政府交一定的钱,同时有做好拆迁补偿的能力,政府就帮开发商征地。其实是一种交易关系。开发商征地程序如下所示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
    2023-06-15
    284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开发商强行征地
    开发商强行征用国有土地的,征地管理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如果征地违法暴力,开发商将受到处罚。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实施房屋征收的单位不得牟利。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规定,只有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裁定生效,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的前提下,能否真正适用于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23-05-08
    299人看过
  • 建设方能否报警强制征地
    1、建设方能否报警强制征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如果房屋被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因此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是有益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拆迁前应当进行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被征收人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行迁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罚。二是征地程序。一是制定征地计划。征地计划由被征地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土
    2023-05-31
    433人看过
  • 商业用地征收主体是开发商吗
    一、商业用地征收主体是开发商吗商业用地征收主体不是开发商。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进行商业用地的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政府可以申请对土地进行征收,并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
    2023-04-19
    35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开发商征地是强制性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3
      开发商实施征地不属于强制性。开发商征地应当采取先补偿,后搬迁的方式。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付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取强制性搬迁行为。
    • 怎么办理开发商强制征收土地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7
      征收的赔偿标准必须与政府征地的赔偿标准一致,不可以有克扣征地补偿费用的行为。而且开发商征收土地需要政府的批准。所以如果碰到开发商向你征收土地一定要先了解开发商是不是具备有征收资格。
    • 怎样才能告开发商强行征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9
      政府和开发商强行征地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强行征地侵犯公民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开发商强制征用土地,该如何维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6
      a.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1、冷静面对,平静应对的强制拆迁多为突发情况,作为当事人面对这种情况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不满,不可避免地会做出合理的过激行为。但是,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要冲动暴力,尽量平静自己的心情,不要给自己的人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害。考虑到违法的事情必须用合法的手段解决,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者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必以伤害自己为赌注。二.通过法律的各种法律途
    • 开发商强制交房时,开发商强制交房,是否可以证明开发商的合同有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5
      2005年4月我购买一套预售商品房,合同约定2006年6月30交房,但是到2006年8月底开发商电话通知交房。小区根本不具备验收条件,小区道路不通,电梯不能运行,没有水电、煤气、暖气。交房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验收合格证》以及实测房屋面积鉴定书,仅提供了所谓《住宅使用、管理手册》,其中《质量保证书》等均未加盖单位公章,原告提出口头异议后,又以威胁手段,强行让原告在交接书上签字并领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