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强制执行要对方在场吗
申请强制执行本人是否需要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不一定非要本人到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需要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写明委托的事项及委托权限,特别要写明的是受托人是否可以代为领取执行案款。正常是必去被申请人当地。法院。但是有一种情况也有可能向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即不是被申请人所在地法院。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
1.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2.如果是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还应向人民法院递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者仲裁协议书。
3.如果委托代理人申请执行的,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三、强制执行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一般来说,只有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权利人才能申请执行。但申请人是公民已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经过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
3、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一般来说,只有给付判决才具有执行内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确认判决和形成判决均无执行力。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法律文书并非一生效,申请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还要看履行期限和义务人是否履行。只有超过履行期而义务人又没有履行,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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