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侵权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21:51:43 222 人看过

陆某一家人居住在某城市市区一居民楼二楼。2002年的一天,他家对面约20米处竖起一巨型太阳灯,从此每天晚上太阳灯的灯光总是透过他家的窗户,直射到卧室内,强烈的光线照得他们难以入睡,以至陆某白天烦躁不安,工作效率也很低。

后来陆某得知,太阳灯是对面的汽车销售公司设置的。随后,陆某先后三次与该公司交涉,要求该公司拆除太阳灯,但该公司只答应将250瓦的灯泡更换成125瓦。更换灯泡后,陆某认为太阳灯对自己的生活仍然有较大影响。

2005年9月1日,陆某以该公司的太阳灯造成“光污染”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拆下太阳灯,并公开道歉,另赔偿1000元。法院当日受理了此案。后来陆某又把索赔金额改为象征性的1元钱。

庭审中被告辩称:涉案路灯系用于其经营场所展厅及车间外的正常环境照明,每盏功率仅为120瓦,并不构成光污染,也未对原告造成侵害,路灯事实上方便了隔壁小区居民夜间行走的方便与安全。而且,被告重视企业与临近居民的关系,自原告起诉后,被告已切断了涉案路灯的电源,并保证今后也不再使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光污染”作为由一定数量和特定方向的障害光产生的不利影响,破坏了污染源周围人群的正常生活环境,属于一种新型的环境污染形式,理应加以防止。被告在其经营场所设置照明灯光,本无过错,但因涉案路灯与周边居民小区距离甚近,光照强度较高,且灯光彻夜开启,超出了一般公众普遍可忍受的限度,对小区内居民晚上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了不合理的不利影响,已构成由强光引起的环境污染。对原告正常的居住环境和健康生活造成了侵害,被告未能举证证明该侵害行为具有合理的免责事由,所以被告应排除涉案灯光对原告造成的光污染侵害。原告主张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因被告的侵害行为并未对原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法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张被告赔偿损失人民币一元,因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光污染对其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数额,法院也不予支持。遂判决:一、被告拆除太阳灯(被告已履行);二、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法律意识也有所增强。近年来,因光照过于强烈而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这就是老百姓通常所说的“光污染”纠纷。在处理这类案件过程中,法院往往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光污染或者当事人无证据等为由判决原告败诉。而本案则是少数几例判决原告胜诉的案例之一,下面就结合对本案的评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6日 1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光污染及其防治
    法律综合知识
    光污染是现-代社会产生的过量的或不适当的光辐射对人类生活和生产环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现象。一般包括白亮污染、人工白昼污染和彩光污染。有时人们按光的波长分为红外光污染、紫外光污染、激光污染及可见光污染等。现-代不少建筑物采用大块镜面或铝合金装饰门面,有的甚至整个建筑物会用这种镜面装潢。也有一些建筑物采用钢化玻璃、釉面砖墙、铝合金板、磨光花岗岩、大理石和高级涂料装饰,明亮亮、白花花眩眼逼人。据测定,白色的粉刷面光反射系数为69-80%,而镜面玻璃的反射系数达82-90%;比绿色草地、森林、深色或毛面砖石装修的建筑物的反射系数大10倍左右、大大超过了人体所能承受的范围。专家们研究发现,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眼角膜和虹膜都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引起视力的急剧下降,白内障的发病率高达40%--48%。同时还使人头昏心烦,甚至发生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
    2023-06-13
    118人看过
  • 怎么预防光污染
    侵权行为
    预防光污染的措施:1、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改善工厂照明条件等,以减少光污染的来源,对有红外线和紫外线污染的场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2、采用个人防护措施,主要是戴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置,光污染的防护镜有反射型防护镜、吸收型防护镜。反射-吸收型防护镜、爆炸型防护镜、光化学反应型防护镜、光电型防护镜、变色微晶玻璃型防护镜等类型;3、光污染虽未被列入环境防治范畴,但它的危害显而易见,并在日益加重和蔓延,因此,人们在生活中应注意,防止各种光污染对健康的危害,避免过长时间接触污染。防治光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改善城市规划,加强城市管理,对工厂照明条件进行优化调整,以减少光污染的来源;2、对有红外线和紫外线污染的场所加强安全防护措施;3、我们还可以通过戴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进行自我防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
    2023-08-12
    353人看过
  • 多人污染环境侵权的由谁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多人环境污染损害中的复数因果关系的形态可分为四种,即共同的因果关系、竞合的因果关系、累积的因果关系与择一的因果关系。一、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在我国,有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行为人如违反这些规范性文件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就须对该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此处所称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种情形。有人因环境污染而染病、死亡,农作物因环境污染而欠收、绝收等。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这是指有关的损害事实是
    2023-02-27
    293人看过
  • 污染环境侵权责任归谁该怎么认定
    环境污染责任的认定采用无过错责任制,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相关排污标准是我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定对排污单位是否收取排污费的主要依据。因此,即使企业排污符合标准,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赔偿的民事责任。依据环境保护发的规定进行认定;要具体分析污染源的污染行为,是由污染的主体造成的;要具体清楚污染源的污染行为,已经造成受害人或财产的损害。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是指排污者因污染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或所有权、用益物权等财产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很多关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有关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水污染中的排污方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同时,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也有权要求排污方赔偿损失和排除危害。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因水污
    2023-03-27
    81人看过
  • 环境污染行政主体的侵权责任划分?
    环境受到污染的,应这样划分侵权责任: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一、惩罚性赔偿金有哪些范围惩罚性赔偿金适用的范围:1、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2、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3、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二、谁应该对动物侵权承担责任饲养的动物(正在饲养或者被遗弃了)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管理人饲养人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盲人被吊车撞伤能否索要
    2023-03-22
    384人看过
  • 引起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进行认定,也就是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那么视为有责任。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属于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责任倒置原则。一、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一般的侵权行为和特殊的侵权行为,但是两者适用的处理原则都是一样的。通常情况下,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一般有以下四种:第一、过错责任原则;第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第三、无过错责任原则;第四、公平责任原则。二、民法典没有无罪行为是否承担责任没有侵权行为也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三、遭到催收业务侵害我们的隐私权怎么
    2023-06-27
    63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的归责原则及其责任承担
    一、环境污染侵权的归责原则及其责任承担(一)归责原则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责任承担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在一定的时间、空间里,可能会出现对个污染者共同排污的行为可能超过环境容量和环境的自净能力,污染环境给受害人造成损害时,多个污染者之间对受害人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对于污染者来说,也相对公平、合理。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三人的过错,是指除污染者与被侵权人之外的第三人,对被侵权人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此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
    2023-06-06
    175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不承担环境污染责任?
    一、免责事由是指行为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环境污染危害,但是由于存在不可归责的理由,法律规定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由于免责条件实际上界定了行为人承担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范围,所以免责条件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从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看,免责事由有三项: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过错和第三者的行为。只要其中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致害人就可以免予承担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二、不可抗力应否作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法律上所谓的不可抗力,是指人们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即在当时、当地的条件下,主观上无法预见,客观上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情况。这里所说的无法预见是指依据现有的技术水平,一般人对某种情况的发生不可预见,而无法避免和克服是指行为人已经尽到最大的努力和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仍不能避免某种情况的发生并克服其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可抗力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台风等自
    2023-03-18
    192人看过
  • 光污染有法律吗
    侵权责任
    一、光污染有法律吗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制光污染这种行为。对光污染的规定在其他法律中可以找到一些比较宽泛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这就从根本大法的高度规定了国家进行环境保护的总政策。光环境是整体环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光污染是环境污染的具体形态之一,因此该条款也潜在表明保护光环境、防治光污染是国家不容推卸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2条规定: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其中所指的改善环境和保护环境也应包括光环境在内。《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
    2023-04-24
    334人看过
  • 污染物制造者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污染物的制造者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还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一、民法典侵权的法律要件有哪些?侵权的法律要件: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侵权责任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侵权责任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由被侵权人承担,但如果侵权行为所涉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则由侵权人承担不具有因果关系或者有免责事由的举证责任。如在环境污染侵权纠
    2023-06-26
    114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若干问题探讨
    环境侵权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新型的特殊的侵权行为,有时可能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但这种侵权案件频繁发生,致使损害巨大,受害者众多,而且事故多是高度工业技术缺陷的结果,难以防范,对于加害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被害人难以举证证实。所以环境侵权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实行的是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并立的二元化归责体系;在民事责任的认定上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赔偿原则应当坚持全部赔偿与限制赔偿相结合的原则,并且有限度地适用惩罚性原则。前言所谓环境侵权是因人为活动致使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或污染而侵害还相当地区多数居民生活权益或其他权益的事实,包括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环境侵权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新型侵权行为,它不仅侵害了财产权,还使公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遭受到严重破坏。因此对于环境侵权来说,私法上的救济成为重要的手段。本文试就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一、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侵
    2023-06-13
    85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举证责任包括哪些方面?
    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原告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被告是否存在污染行为以及造成了原告的损害。被告是否实施了污染行为是确定被告资格的依据,而被告实施了污染行为则是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另外,原告需要证明其受到了损害的事实,并且该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损害的发生。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时,被告才应承担民事责任。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原告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被告是否存在污染行为以及造成了原告的损害。被告是否实施了污染行为是确定被告资格的依据,而被告实施了污染行为则是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另外,原告需要证明其受到了损害的事实,并且该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损害的发生。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时,被告才应承担民事责任。 原 告 受 到 的 损 害 事 实 及 因 果 关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损失,其中包括因故意或者重大
    2023-09-09
    386人看过
  • 灯光污染找谁投诉
    光污染属于环保部门管理。可以找环保部门投诉。环境保护管理是指人类为解决实际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管理措施。一、新环保法对生态环保的处罚标准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是地方,但是随着工业的发展,导致环境破坏越来越严重,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在环境法规的实施中,对违法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和主观因素的不同、要追究法律责任,分别给予刑事、行政、民事三种不同的法律制裁。1、刑事责任: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是指具有故意或过失的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公共财产或人身死亡的严重损失,已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构成危害环境罪需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第二,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第三,
    2023-06-22
    494人看过
  • 居民区光污染标准
    一、居民区光污染标准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扩展内容居民区噪声标准是多少1、小区的噪音来源一般有工业噪音、
    2023-03-14
    39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哪些侵权责任包括环境污染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具体的民事侵权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环境而侵害他人环境民事权益并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 包括水污染侵权、大气污染侵权、固体废弃物污染侵权、海洋污染侵权、有害有毒物质污染侵权行为、环境噪音污染侵权、能量污染侵权、破坏自然资源造成的环境污染侵权、转基因产品污染侵权。
    • 侵权责任不大属于环境污染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1
      对于环境污染纠纷所产生的责任,是属于侵权责任的范畴的。并且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也就是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那么视为有责任。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属于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责任倒置原则。
    • 环境污染构成污染物侵权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13
      1、对于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责任根据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划分。只有一个侵权人的,则无需进行划分,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第一千二
    • 合肥光污染责任纠纷找哪个律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3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 污染环境侵权的责任应注意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13
      1、对于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责任根据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划分。只有一个侵权人的,则无需进行划分,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第一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