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中各民事主体之间是什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7:40:15 388 人看过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主要有:第一、共同共有以一定的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例如夫妻关系是夫妻共有的前提。第二、共同共有的财产不分份额。第三、各共同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牐牴餐?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关于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把握以下几点:第一、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第二、对一项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的,如果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则应认定为共同共有。第三、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一般须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部分共同共有人擅自处分财产的行为无效。第四、共有财产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同共有人无权要求分割共有财产。第五、共有关系终止时,可依协议分割共有财产,没有协议的,应按等分原则处理。第六、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共有人出卖其分得的财产时,如该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则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共有相关文章
  • 共同共有关系中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案情】甲、乙系夫妻,有一套夫妻共有房屋需要出售。乙私自与丙达成协议,以12万元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因不知此房乙已出售予丙,又私自与丁达成协议,将房屋卖予丁,价额15万元,并且私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因丙要求交付房屋与甲、乙发生纠纷。丙诉至法院。【问题】1、乙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甲与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归谁?为什么?【评注】1、本问涉及部分共同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物的行为效力问题。所说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共同共有又称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是:(1)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权,对共有财产的收益,不是按比例分配,而是共同享用;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而处分共有财产时,则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2022-04-11
    497人看过
  • 片面公共关系之内的共犯是共同犯罪吗?
    片面共犯不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二个人以上具有共同的故意并且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而片共犯虽然是两个人参与到犯罪行为中,但二者并没有共同的故意,也没有意思联络。因此不符合共同犯罪所具备的要求。一、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吗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吗:片面共犯不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二个人以上具有共同的故意并且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而片共犯虽然是两个人参与到犯罪行为中,但二者并没有共同的故意,也没有意思联络。片面帮助行为,也叫暗中帮助的行为。一方在提供帮助时另一方并不知情。因此不符合共同犯罪所具备的要求。二、刑法共同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1、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里所说的人,既指自然人,还包括单位。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彼此的意思沟通联络,认识到
    2023-02-27
    253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共同财产是否涉及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收益;(3)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2023-08-18
    139人看过
  • 一般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般主体指的是法律对构成某些犯罪的主体未作特殊限制的主体。即只要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构成某些犯罪的主体。中国刑法中的大多数犯罪,都可以由一般主体构成。例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要求的都是一般主体。特定身份不是其构成的必要要件。但是,有些仅要求由一般主体即可构成的犯罪,如果行为人具有某种特殊身份,要从重处罚。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与自然人和企业属于交叉关系,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一般主体有自然人和企业,特殊主体中也存在自然人和企业。合同主体指的是哪一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主体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如果主体是自然人的,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
    2023-07-17
    248人看过
  • 存款保险的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一、什么是存款保险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可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但其本身也有成本,可能诱发道德风险,使银行承受更多风险,还产生了逆向选择的问题。截至2011年底,全球已有111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2014年末时已经把存款保险条例公开征求了意见。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二、存款保险分类国际上通行的理论是把存款保险分为隐性存款保险和显性存款保险两种。1、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则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占主导的银行体系中,指国家没有
    2023-02-23
    179人看过
  • 共同财产分割与离婚之间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不离婚是不可以分割共同财产的,除非夫妻中有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对于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时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的情况下,才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能不能不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不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所以如果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暂时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当然是可以不进行分割的。双方可以在离婚后再另行提起诉讼分割财产,或者协商分割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
    2023-07-10
    474人看过
  • 夫妻之间如何证明共同债务关系
    一、夫妻之间如何证明共同债务关系证明夫妻共同债务的方法:由主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来举证证明,该当事人需要提出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来证明该债务具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情形;而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也可以提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二、法院执行夫妻共同债务程序是怎么样的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
    2023-12-15
    402人看过
  • 共同共有关系中财产可以分割吗
    律师解答:可以。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2024-05-03
    261人看过
  • 共同抚养: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
    共同抚养孩子是指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抚养孩子怎么养抚养费上的共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要求,抚养行为的共同法律尚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建议详细参考《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上内容所涉及的法条都出自于该意见。以下是法院关于孩子抚养权判决的相关依据:(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2023-07-06
    56人看过
  • 船舶共同共有关系是如何的
    一、关于船舶共同共有关系的船舶共有,指的是。船舶共有关系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船舶共有人各按其对共有船舶中所占的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自己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的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同共有,是船舶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对共有船舶共同享有权利,共同承担义务。在船舶的经营管理上,船舶共有人应当服从大多数共有人的决议等。船舶共有是基于法人或个人共同投资建造新船及共同购买船舶而发生。船舶共有人包括船舶共同共有人和船舶按份共有人两类,他们分别依据民法上的共同共有制度和按份共有制度对船舶行使所有权。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二、船舶共有人的权利义务船舶共有属于所有权中的一种,船舶共有人的权利有:1、船舶共有的主体的非单一性。属于船舶共有的,船舶共有人享有船舶所有权;2、船舶共有的客体为同一艘船舶
    2023-03-31
    407人看过
  • 共同共有需要是家庭关系吗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一、共同共有的类型(一)夫妻共有财产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关系。不能把亲属关系都当成家庭关系。如张某与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单独居住。张某的家庭成员就只有3个人,而不是5个人。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
    2023-03-03
    41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与房产继承之间有关系吗
    有一定的关系,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首先是需要区分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然后按照法定或遗嘱继承。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法定继承,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继承,只有以下亲属之间才能发生法定继承,一是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而获得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根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一般来说,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遗嘱确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是什么?第一,时间的限定性。
    2023-03-26
    74人看过
  • 同居关系是否可以成立共同共有?民法典有规定
    能。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所以同居关系期间取得的房屋,可以成立共同共有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共同共有存在份额(一)通过几个方面的考察,可以看出共同共有应当存在份额首先从其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共同共有就应存在份额。共同共有源于总有,总有以日尔曼村落共同体为典型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所有权的管理权能和用益权能分属于村落团体与团体组成人员。这时的所有权不存在份额,也不能请求分割。罗马法时期,共有发展为按份共有,由于存在份额,共有人可以自由地请求分割共有物并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财产。经过罗马法的修正,总有中的团体性较强者转化为法人,总有权成为法人单独所有权;另一部分变成合有即共同共有。由此可见,份额伴随着共同共有的产生而存在。其次
    2023-07-18
    275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中主体应该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中的主体的认定可以依据借贷合同的约定来认定,借贷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为借贷合同关系的主体。如果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中有第三人担保的话,关系主体还应增加一个担保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量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借款合同一般应为要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故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的借款凭证一般都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产物,因此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可以从借款凭证本身直接确定借款合同关系的主体。一、特殊情况下民间借贷合同关系的主体认定(一)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举债的债务主体如何认定从《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现有规定来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的,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但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立法设定了两个例外: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第二,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的。(二)借款
    2023-02-24
    5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 更多>

    #共同共有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如何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8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在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但在某些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为两人以上,形成诉讼时,原告或被告一方或双方均是多数,这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诉讼形态共同诉讼。 由于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因此必要共同诉讼除了原被告之间的外部关系以外,还涉及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内部关系。由于在诉讼中,各个共同诉讼人是独立
    • 合同效力中各种合同之间的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8
      一、无效合同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有下列条件者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裁定,从而使合同
    • 房屋共同事项中的各项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5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的规则。业主大会议事的规则是业主大会组织、运营的规程,需要业主共同决定。(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没施的管理规约。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规约,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和修改。(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代表和维护自身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成立业主委
    • 夫妻财产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0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 一方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之间是否有关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08
      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继承、且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夫妻一方在婚前继承所得的财产,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