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权的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52:06 73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权分配标准的提出

在大陆法系中,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使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而在英美法体系中其有法院来行使。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形成过程来看,其是在我国法律的传统和法制状况等多种社会因素的合力下所形成的。其不仅和德、奥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为主的模式相同,也不同于英美法体系中以司法执行为主的模式,而是对这两种法律体系的折衷。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法律文献中,其对强制执行权的实施有明确的规定,在具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而在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基于此,强制执行权到底是属于行政权还是属于司法权就成为了一个难以理解的问题。通常行政权是作为执行权而存在的,但是强制执行权却不属于行政权,而在行政权意义上的执行权是作为执行法律的权力所存在的。在人们的权利得到监控和人权能够得到保护的前提下,行政执行权被赋予到统一的行政机关也是不可避免或是可以存在的。从我国法律实施的目的来看,其就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们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这样就可以得出,其采取这种强制执行的模式不仅是防治和保护行政权专断、滥用和不公平和保护人权的需要,同时也是矫枉必须过正观念的一种产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执行权被行政机关和法院同时拥有和实施就显得无可厚非。但是,在这个共同拥有和实施的过程中,如何在本着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和放眼未来的前提下,对两者之间的强制权进行划分,使民主制度下的权力资源可以对人权进行更好的划分,就成为了强制执行权在行政机关和法院在立法中的难点和重点。

(二)强制执行权分配标准的讨论和确定

在对强制执行权权限划分标准的激烈讨论中,行政法学界产生了五种划分标准:

(1)以法律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

(2)以案件执行的难度进行划分:

(3)以案件在社会中的影响大小进行划分;

(4)以执行标准进行划分;

(5)以相对人权益的影响大小进行划分。在这五个观念中,其每一个观点都是有一的,也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反应,但是在这些分配的标准中却发现,其划分的实施在某些程度上有着相通之处。通过对这五个分配标准的所进行的分析和总结,在法学界其总结出了一相对人的权益影响大小为标准来对两者之间的执行权进行分配。

在不同的案件中,相对人权益的影响大小是不同的。以间接强制执行中的执行罚为例,当义务人在履行义务上拖延的时间越长,执行罚的数额就会越大,相对的金钱给付义务也越大。同样的道理,执行罚在数额上的越大其对义务人在权益上所产生的影响也就越大,但是对于这个数额的大小和拖延的时间,在行政机关和法院之间却又难以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那么,对相对人权益影响大小这一分配标准就成为了一个一般标准,而不是以一个具体标准来存在。同时,社会中的很多人都认为,在间接强制执行中的代履行中,其所要实现的义务虽然对义务人权益的影响比较大,但是从代履行方式本身对其的影响上却不是很大。而这一标准却不是根据代履行的方式所确定的,而是由代履行已经产生的行政决定来确定的。在对代履行和执行罚在相对人权益的影响大小的分析上,执行罚为义务人在金钱的给付义务上设定了新的义务,那么,其对义务人权益所产生的影响就明显大于代履行。那么,根据以上的观点论述,对行政机关和法院之间的强制执行权就可以形成这样一个具有客观性、可操作性和统一性的分配方式:代履行和执行罚的强制执行权由行政机关行使,划拨存款、拍卖财务等由法院形势。

(三)以强制法为分配标准

行政机关在形式的行政权利上有着很大的区别,那么,在这个区别中是否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具有形势代履行和执行罚的强制执行权就成为了一个新的问题。在我国,执行方式是由执行的标准所决定的,那么,这就说明了代履行是不能行使所有的义务的,而所有的行政机关也不都具有代履行的义务法律权能。根据这一观点就可以得出,在事实和法律上有的行政机关并没有实施代履行的可能。基于此,间接强制执行权要想在所有的行政机关中都能够享有和实施,此时就需要对行政强制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作出统一的规定,而在作出这个规定后就需要对强制执行权在行政机关和法院中另外作出分配的规定,同时还需要在强制法中对以往法律和本法规定中所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法的规定为准则给予明确的规定。同时,在以上的论述中也可以发现,如果代履行和执行罚只能够由部分行政机关所享有,那么,强制执行罚就可以规定,法律可以将本法所规定的间接强制执行权赋予到行政机关中,有行政机关来行使。这不仅可以为一些特殊法的设定和强制执行提供一个关于执行权的立法规则和分配标准,同时还可以为强制执行权的行使提供一个分工标准的管辖规则。当前。行政强制法的所作出的上述决定,在法律中的存在还需要规定立法机关对以往法律中已经作出的强制执行进行一定的修改和清理,这样才可以更好的符合这一标准。但是,无论是那种分配方式的存在和行使,行政强制法都应该在行政机关和法院之间进行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应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应分配如下:1、均为金钱给付执行内容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2、执行内容不同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3、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可以吗是可以的;一般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欠的债务,如不能证明是单方债务,都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此房不是你们唯一房产,或虽是唯一房产但面积较大、地段较好,都可以拍卖抵债。只要最后保证你们有一处基本住房即可。即使是你老公单方债务,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他的那一半也可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
    2023-07-25
    133人看过
  • 对“行政强制执行”、“即时强制”和“行政调查中的强制”三分说的分析
    在“行政强制执行”、“即时强制”和“行政调查中的强制”三分说中,其“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目前的紧迫情况没有余暇发布命令,或者有发布命令的余暇,但若发布命令边难以达到预期行政目的时,为了创造出行政上所必要的状态,行政机关不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其“行政调查中的强制”是指:“为了实现行政目的,由行政主体依据职权,对一定范围内的相对人进行的,主要指影响相对人权益的检查、了解等信息收集活动,其“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义务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活动对以上三个概念进行分析,我们发现以下几点:①“即时强制”是指不发布命令便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也就是说,我们判断一个行政强制是否是“即时强制”是根据其实施程序来进行的
    2023-06-01
    378人看过
  • 强制执行分配法官后下一步做什么
    分配了执行法官之后,执行法官会给申请人电话联系。为了能够顺利执行到结果,你应当积极地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一、申请执行立案后,法院都会有哪些程序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先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会向申请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2、法院执行立案后,即为开始强制执行程序。具体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3、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负责执行,不是由原生效判决的主审法官负责执行。二、被法院强制执行会一直生效吗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利益执行完结的,需要看被执行是否有资产,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果
    2023-02-17
    363人看过
  • 多个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如何分配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或者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一、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清算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的程序有:一、建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企业破产宣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布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破产企业财产,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其行为;三、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实施;四、结束清算。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成后,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清算分配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止,未清偿的债权不予清偿;五、注销登
    2023-03-02
    328人看过
  • 的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3、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5、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法院判决后执行期多长法院判决后执行期两年,法院判决书具有两种效力,一种是法律效力,另一种是执行效力。法院作出的判决一经生效(上诉期满未上诉的第一审判决和第二审终审判决均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除非依法撤销,否则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即债务人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债权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他将失去申请强制执行
    2023-03-24
    177人看过
  • 分期债权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分期债权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
    2024-01-13
    261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中国强制执行制度
    强制和解和执行回转制度等。通过具体制度的研究来完善整个强制执行制度。其次,应加强强制执行措施的研究,如强制执行措施和种类研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等。尤其是人身能否成为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已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传统观念认为,强制执行措施不能扩展到人身,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已有规定;也有人认为以人身为执行对象是现代强制执行制度的必然,德国的民事诉讼法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强制执行法已有对人身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先例;还有学者在赞同人身可以作为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的基础上,认为应通过强制执行措施限制人身自由,促使其履行债务,而反对将人身作为直接的执行对象。应加强对强制执行程序的研究,包括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条件和具体程序,审判庭移送执行和具体程序;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解程序等。最后应从总体上研究和设计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实践是理论的深化,加强对强制执行实践中具体问题的探讨,有
    2023-04-25
    235人看过
  • 强制执行股权拍卖是部分执行还是整体执行
    一、强制执行股权拍卖是部分执行还是整体执行股权作为股东的个人财产,可以成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强制股权拍卖是股权拍卖的一种形式,强制执行股权拍卖是部分执行还是整体执行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进行分析确定。二、强制股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1、选择拍卖机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拍卖机构,也可以一致同意由人民法院随机确定。如果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共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拍卖机构。2、确定保留价。在股权拍卖中必须确定被拍卖股权的保留价,确定的保留价以评估价为基准,第一次拍卖时保留价不能低于评估价的80%。3、确定股权的权属情况。股权在拍卖前,人民法院会调查清楚股权到底属谁所有,保障股权的权属没有瑕疵。4、发布拍卖公告。人民法院在股权拍卖前15天会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2023-05-06
    473人看过
  • 抚养权的强制执行能执行几次
    一、抚养权的强制执行能执行几次在涉及抚养权的法律纠纷中,当一方未按照法律判决或协议履行抚养义务时,另一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关于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次数,通常而言,每一次的判决或协议未得到履行,均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并非无限制地重复申请。关于抚养权强制执行的时效:1.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2.这里的“两年”是一个固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3.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则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4.若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5.申请执行的期间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二、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关于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其计算方式主要取决于执行的金额或价额。1.若案件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则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若执行金额或价额在一定范围
    2024-07-19
    124人看过
  • 执行强制执行是否会牵扯到配偶的财产?
    如果执行的原因配偶没有什么法律关系,是不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的。一般而言,生效裁判文书往往不对债务的性质作明确的表述,也不表述被执行人配偶应承担义务。依据债的相对性,按照法律文书的既判力原则,被执行人配偶不是偿债主体。如果确认债务性质为夫妻共同债务,被执行人配偶应为连带债务人,但要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首先要解决执行名义的问题,即:生效的法律文书只明确债务人为夫妻一方,另一方承担债务缺乏生效法律文书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强制执行的流程1、立案后首先给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让被执行人报告自己的财产2、发起网络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工商登记信息,保险,证券,房产,车辆,民政登记信息,所有银行开户信息,支付宝以及微信余额等,一经发现有财产,立马采取冻结和查封措施3
    2023-07-06
    91人看过
  • 原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原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1、原配不一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二、申请强制执的材料有哪些?申请强制执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
    2024-01-06
    494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会执行其配偶财产吗
    那配偶方的财产是否会被执行,那自然还是要看这个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的债务自然不应当执行。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有可能被执行。一、如何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确定遗产首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确定出遗产的部分。对于共同生活的夫妻而言,首先需要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根据夫妻财产制来判断:如果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由于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的财产都比较好确定;如果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那就需要根据财产的状况来判断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另有约定,否则应当按各分一半的原则予以分割,故需要将其中的一半分给其配偶,剩下的一半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二、买房的私人借
    2023-03-22
    229人看过
  • 强制执行法院按比例分配财产合理吗
    强制执行按比例分配财产是合法的,离婚时双方就离婚财产分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咋办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可以在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后的半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异议。强制执行存在的原因如下:1、法院方面的原因:(1)在于法院的评价系统。随着社会和谐化的提出,案件调解结案率的高低越来越被法院内部及其外部所看重;(2)在于法官对事实问题的规避。一件民商事案件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官为了及早结案,引导双方当
    2023-08-05
    231人看过
  • 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一、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多久可以强制执行诉讼离婚财产分配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二、离婚后没分割财产几年有效期诉讼离婚后发现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当事人要在3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2023-06-06
    8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中执行分配的财产是怎样分配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
      一、判决生效以后,被执行人未依照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付款义务,应当安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本利率的两倍承担。包括未依照判决书确定的时间支付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二、如果申请执行人要求暂时只追回部分款项,申请法院执行退款时,先申请诉讼费、财产保全退款,是可以的,但是,应当向法院的执行庭说明部分执行的理由。
    • 强制执行多个债权人财产分配怎么分配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2
      1、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该执行法院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说明执行情况。 2、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分配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首先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第二种是多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 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分配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8
      参与分配是指执行程序开始以后,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发现同一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使债权得到公平受尝的制度。在我国,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参与执行分配,以及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规定,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
    • 强制执行中强制执行的探视权强制执行能不出庭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3
      探视权的强制执行一般不能不出庭。在中国,如果涉及民事诉讼,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出庭,如果拒绝出庭,可能会缺席判决。法院不能强制执行探视权。
    • 民事强制执行中参与分配的要求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8-24
      民事强制执行中参与分配的条件 1、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不适用参与分配制度。在民事诉讼法其他组织是一个专门概念,主要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之外的一种民事主体,依据《民诉法解释》第52条之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因此如果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就不适用参与分配制度。假如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