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3:43:04 187 人看过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

1.转包,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

2.出租,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3.借用,出借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

4.互换,农民为了耕作方便或出于其他考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不能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

5.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是: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最多多少年

民法典对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多少年没有作出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是70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n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哪些规定
    为了确保农业用地规化符合国家级土地管理机构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所制定公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的严格规定与标准,若有建设用地项目被国家国土资源局列入其全权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之中,那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对该建设用地进行批准并予以供应之前,就必须首先获得国土资源部的明确许可,并且在此之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的批准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024-04-24
    238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期限问题研究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目前我国对宅基地的规定是一宅一户。对于将宅基地卖出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拆迁怎么赔偿(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
    2023-07-11
    448人看过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年限没有明确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享有使用权,使用期限无规定。2、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用地。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一、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
    2023-06-26
    386人看过
  • 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1、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4、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5、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6、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
    2024-04-28
    441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争议的解决方法
    处理集体建设用地纠纷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当事人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介入调解,并签订权属界协议书。如果调解仍然不成,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集体建设用地纠纷的方法如下: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进行调解,并签订权属界协议书;此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不动产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 动 产 纠 纷 解 决 途 径不动产纠纷解决途径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司法解决、非司法解决和私法解决。司法解决是指通过法院的审判程序,依法解决不动产纠纷。在司法解决中,法院会对纠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审查,并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这种解决方式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高的费用,但能够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非司法解决是指在非司法机构或个人之间进行调解、仲裁等解决方式。这种解决方式通常费用较低,但解
    2023-09-01
    489人看过
  • 村委会有权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村民吗?
    1、村委会无权单独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村民。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通过土地交易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别按照如下方式取得:(1)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人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持有关批准文件,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2)申请农民宅基地的,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1)必须是本村
    2024-01-25
    291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条件
    新《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用地供应、动工期限、使用期限、规划用途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一般而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产业、环保等政策及标准要求;2、具备必要的通路、通水、通电、土地平整等开发建设条件;3、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未被司法机关查封或行政机关限制土地权利且已依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4、宗地上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权属明晰,未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权利;5、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要求;6、符合土地规划用途,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7、流转期限在流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内。另外,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本集
    2023-02-20
    124人看过
  • 可以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有哪些
    一、可以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有哪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可以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用手续:(一)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工业园区;(二)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兴办集体企业;(三)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四)农村村民宅基地;(五)因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为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划留的用地;(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集体土地怎么变为国有土地通过国家征收才可以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至第49条的规定: 土地征收,是指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定程序逐级上报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审批后,组织实施的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并对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三、集体用地可以转让或出售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可以转让
    2022-05-25
    352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新政策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新政策为:1、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3、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4、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5、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的,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是违法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用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可以,非集体组织成员只能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只能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法获得。作为依法审批给村民个人建房、村办企业和农业生产等,村民个人承包地及使用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包一般用于农业生产(未经许可不得改变用途-----用于非农建设)。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非一日之功。首先,要加快试点地方土地管理基础工作进程。建议针对
    2023-08-06
    142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归谁所有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归谁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这些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归属权,体现了我国土地制度的特色,也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二、农村土地所有权分类根据农民集体的所属不同,可以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划分为三种类型: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以及行政村内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所有权。1.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基本形式,属于全村农民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机关或者法定代表人作为法定代表行使相关权利。2.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则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农民集体或个人使用。乡镇人民政府通常代行乡(镇)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3.对于
    2024-07-26
    262人看过
  • 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形式有什么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2)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3)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5)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合作的方式开发项目;(6)经征用、补办为国有土地并输转让、出租;(7)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或债权债务因素,经司法裁定发生流转。推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利于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一、农村土地转让形式有什么?土地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
    2023-02-24
    210人看过
  • 哪个熟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有哪些?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总的来看主要有两种理解: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包括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前者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后者是指土地使用者相互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仅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者之间的转移。笔者赞同后者。从严格意义上讲,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用者之间的转移,不应包括发生在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土地使用权“首次流转”,更不应该将流转的客体扩大到家用地。虽然“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都可以实现土地有偿使用,但两者间有着重要的区别:(1)所谓的“首次流转”,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的初次分离。在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这种分离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实质上属于同一过程,通常会涉及到土地用途的改变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因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前提
    2023-02-23
    499人看过
  •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补偿
    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补偿政府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如下:1、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2、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3、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4、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
    2023-04-14
    131人看过
  • 以下哪些情况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1、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这个本身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大用途。2、村民住宅。不过从今年开始农村用地要申请得到审批,为了规范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宅基地审批会变得严格,避免随便使用宅基地的现象出现。3、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4、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发建设公租房、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或者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联营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此类产业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1、所有者不同:集体所有、国家所有;2、使用者不同: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3、土地用途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国有建设
    2023-08-06
    4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中关于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照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权属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总体上看,我国土地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统一,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基本被排斥在土地市场之外。《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导向。推动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发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7
      专家解答: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法律确定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目的,是为了依法确认土地权属、界线、范围、用途和面积,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基础。通过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可以依法保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 集体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年限由什么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21
      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其中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且可继承;另外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8
      两者不同。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集体建设用地,又叫乡(镇)村建设用地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
    • 集体建设用地如何使用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集体建设用地如何使用 1、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住宅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其中,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