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阶段能否申请保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1 01:20:08 331 人看过

不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只需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就会主动查封、扣押和冻结的。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若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

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执行阶段的查封申请书怎么写
    执行查封申请书执行查封申请书一:执行查封申请书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申请事项:申请查封xx公司(xxx人)所有的位于xxxxx的房屋x套。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xxx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该案正在审理当中。因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使将来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4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查封上述房产的申请,肯请贵院裁定。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xxx公司(或xxx人)年月日执行查封申请书二:执行查封申请书申请执行人:青岛市xx有限公司被申请执行人:刘xx申请事由: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6号X单元XXX户。(房产面积为XXX平米)案由和事实:根据(200X)青民二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XXXXXX元及相应利息,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未履行。20X
    2023-04-29
    402人看过
  • 如何保全债务人执行阶段的债权
    要对债务人实行债权保全,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如果债务人具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则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撤销权之诉。一、合同保全是什么意思合同保全意思是一种保护债权的行为,具体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二、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第一,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
    2023-03-12
    136人看过
  • 执行阶段申请查封是什么
    查封被执行人财产,不需要申请人再向法院申请。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执行查封申请书申请执行人:青岛市xx有限公司被申请执行人:刘xx申请事由: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6号X单元XXX户。(房产面积为XXX平米)案由和事实:根据(200X)青民二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XXXXXX元及相应利息,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未履行。20XX年3月xx日,申请执行人到青岛
    2023-05-04
    129人看过
  • 执行阶段担保人即将用于抵押的房屋能否保全
    姚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4年6月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黄某向姚某偿还借款本金160万元及利息,该款于2014年7月15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余下的借款本金6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于2014年10月31日前还清给姚某。2014年7月底,因黄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8月,黄某因无法偿还债务,法院拟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黄某遂保证在2015年2月底前一定全部偿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叫第三人蒙某对其债务160万元提供房产担保:若黄某逾期未偿还借款本金160万元及利息,由法院依法处理担保人蒙某用来担保的房产,申请人姚某对此表示同意,法院遂作出暂缓执行的决定。2014年9月,姚某发现担保人蒙某用于担保的房屋即将要抵押给银行贷款,遂其请求法院对担保人蒙某的房屋进行查封。随之,法院传唤黄某、蒙某
    2023-06-06
    66人看过
  • 破产重整阶段是否可以被申请保全
    一、破产重整阶段是否可以被申请保全破产重整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在宣告破产前进行的,而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解除,所以破产重整期间,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二、破产重整程序的主要内容1、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2、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即予以公告;3、法院指定管理人;4、法院通知债权人;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
    2023-06-17
    93人看过
  • 强制执行阶段还能申请重新审理吗
    一、强制执行阶段还能申请重新审理吗在强制执行阶段,当事人仍可以申请再审。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若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众多当事人或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也可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二、申请再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再审需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以确保再审程序的正当性与必要性。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新证据的出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2.证据缺失或伪造: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程序瑕疵:如证据未经质证、应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等。4.法律适用错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5.其他法定情形:如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据以作出原判决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审判人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三、再审申请的提出时间与流程再审申请的
    2024-07-11
    404人看过
  • 清算阶段会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清算阶段会申请强制执行吗?1、清算阶段不一定会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不服申请强制执行不可以上诉,但是可以申请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二、赔偿义务人被判刑收监了,有权获得赔偿的一方能申请强制执行吗?1、赔偿义务人被判刑收监了,有权获得赔偿的一方不一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判决书有被告可申请执行的内容,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1)申请执行的
    2024-01-21
    76人看过
  • 判决书执行阶段能否和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书在执行阶段,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自行和解的,达成和解协议后,签订和解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强制执行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判断。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此时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或者按照诉讼的要求处理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宜。如果追加上了夫妻另一方为债务人,那必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并可以就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受偿。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
    2023-06-14
    50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阶段如何反诉?
    一、申请强制执行阶段如何反诉?1、不存在申请强制执行阶段如何反诉这个问题到强制执行阶段是不可以反诉的。执行阶段诉讼已经结束,不能再提起反诉,有不同意见可以另行起诉或者申请再审。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消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哪些?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包括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1、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1)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
    2024-01-03
    214人看过
  • 什么阶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什么阶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自双方收到法院判决书后15天的上诉期满后,即可向法律申请强制执行。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后上诉的,从收到一审判决开始最快要三个月左右时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为了促使当事人尽快实施申请执行的权利,加速民事流转,法律规定了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逾期申请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
    2024-01-28
    92人看过
  • 套路贷是否可以在执行阶段申请上诉?
    套路贷中已经法院判决的,按法院的判决书执行,而民事债务部分,由于套路贷是违法的,所以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不需要执行。套路贷一般构成诈骗罪,受害人如果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赔偿损失的,在民事判决生效后,也可以申请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什么才算是套路贷“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房产、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
    2023-07-07
    338人看过
  • 案件在执行阶段还需要保全吗
    一、案件在执行阶段还需要保全吗一般不需要,但仍可申请。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
    2023-04-30
    77人看过
  • 申请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什么阶段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为了促使当事人尽快实施申请执行的权利,加速民事流转,法律规定了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逾期申请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2)仲裁机关制作的
    2023-06-14
    182人看过
  • 拍卖阶段能否拘留被执行人
    拍卖阶段能否拘留被执行人,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被执行人有妨害司法行为,如转移查封、冻结财产等,人民法院可以拘留被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
    2023-02-21
    348人看过
  • 执行阶段的查封申请书怎么写
    执行查封申请书执行查封申请书一:执行查封申请书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申请事项:申请查封xx公司(xxx人)所有的位于xxxxx的房屋x套。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xxx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该案正在审理当中。因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使将来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4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查封上述房产的申请,肯请贵院裁定。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xxx公司(或xxx人)年月日执行查封申请书二:执行查封申请书申请执行人:青岛市xx有限公司被申请执行人:刘xx申请事由: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6号X单元XXX户。(房产面积为XXX平米)案由和事实:根据(200X)青民二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XXXXXX元及相应利息,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未履行。20X
    2023-04-29
    402人看过
  • 如何保全债务人执行阶段的债权
    要对债务人实行债权保全,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如果债务人具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则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撤销权之诉。一、合同保全是什么意思合同保全意思是一种保护债权的行为,具体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二、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第一,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
    2023-03-12
    136人看过
  • 执行阶段申请查封是什么
    查封被执行人财产,不需要申请人再向法院申请。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执行查封申请书申请执行人:青岛市xx有限公司被申请执行人:刘xx申请事由: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6号X单元XXX户。(房产面积为XXX平米)案由和事实:根据(200X)青民二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XXXXXX元及相应利息,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未履行。20XX年3月xx日,申请执行人到青岛
    2023-05-04
    129人看过
  • 执行阶段担保人即将用于抵押的房屋能否保全
    姚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4年6月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黄某向姚某偿还借款本金160万元及利息,该款于2014年7月15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余下的借款本金6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于2014年10月31日前还清给姚某。2014年7月底,因黄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8月,黄某因无法偿还债务,法院拟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黄某遂保证在2015年2月底前一定全部偿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叫第三人蒙某对其债务160万元提供房产担保:若黄某逾期未偿还借款本金160万元及利息,由法院依法处理担保人蒙某用来担保的房产,申请人姚某对此表示同意,法院遂作出暂缓执行的决定。2014年9月,姚某发现担保人蒙某用于担保的房屋即将要抵押给银行贷款,遂其请求法院对担保人蒙某的房屋进行查封。随之,法院传唤黄某、蒙某
    2023-06-06
    66人看过
  • 破产重整阶段是否可以被申请保全
    一、破产重整阶段是否可以被申请保全破产重整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在宣告破产前进行的,而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解除,所以破产重整期间,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二、破产重整程序的主要内容1、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2、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即予以公告;3、法院指定管理人;4、法院通知债权人;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
    2023-06-17
    93人看过
  • 强制执行阶段还能申请重新审理吗
    一、强制执行阶段还能申请重新审理吗在强制执行阶段,当事人仍可以申请再审。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若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众多当事人或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也可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二、申请再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再审需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以确保再审程序的正当性与必要性。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新证据的出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2.证据缺失或伪造: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程序瑕疵:如证据未经质证、应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等。4.法律适用错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5.其他法定情形:如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据以作出原判决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审判人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三、再审申请的提出时间与流程再审申请的
    2024-07-11
    40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申请强制执行阶段阶段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9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
    • 诉讼财产保全的执行阶段财产流失是否能申请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1、你保全财产的类型是什么,货币实物2、所谓流失是什么情况,这涉及后面的问题3、流失的情况是谁造成的,责任该由谁承担。4、如果是法院造成的,就可以申请启动国家赔偿确认程序。如果是被申请人造成的,就涉及其他的法律责任。满意请采纳。
    • 执行阶段是否可以申请支付令?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0
      1.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书的,不是申请支付令,而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支付令后,是否需要申请执行,要看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支付令,如果逾期不履行又不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执行阶段能否申请破产程序呢申请书是怎么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4
      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申请书申请人(债权人):有限公司地址:百度阅读发钱啦,限时领!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申请人(债务人):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申请事项将(2017)浙执号执行案件移送至被申请人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宁波海事法院于207年月日作出(2016)浙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在判决生效后
    • 破产重整阶段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9
      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 重整措施多样化,债务人可以灵活运用重整程序允许的多种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重组再生的目的,如不仅可采取延期偿还或减免债务的方式,还可采取无偿转让股份,核减或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将债权转化为股份,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