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3 12:40:00
62 人看过
嘉兴失业保险的待遇享受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
1、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
2、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的,1年以上部分,每满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费时间余数超过4个月(含4个月)不满8个月的,按照8个月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怀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及标准
456人看过
-
杭州如何确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
293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144人看过
-
失业保险期间是否能够享受医保待遇?
91人看过
-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18人看过
-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享受待遇
35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同时又享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
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为多少个月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2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费时间一
-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金怎么计算享受什么保险待遇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8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