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13:42:35 395 人看过

一、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什么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经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在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三个月至六个月后,或者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执行方案送交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

第六条

设置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符合司法部的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核,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司法部备案。

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单独设置收治女性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收治未成年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1、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的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而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不反映国家的意志;

2、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才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未经行政法调整,不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均不能转化成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强制隔离戒毒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强制隔离戒毒属于行政性质的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为行政机关为防止违法行为等其他情形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吸毒成瘾人员有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五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n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n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强制隔离戒毒的隔离时间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多长时间内将裁决书送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2条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并不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劳动法》第83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也就是说,任何一方当事人在15
    2023-07-15
    157人看过
  •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有哪些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经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在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三个月至六个月后,或者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执行方案送交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六条设置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符合司法部的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核,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司法部备案。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单独设置收治女性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收治未成年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4-05-08
    409人看过
  •  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者自愿接受戒毒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自愿接受戒毒的吸毒人员不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不会对其原吸毒行为进行处罚,而是对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并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实施责令社区戒毒措施,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对于自愿接受戒毒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不会进行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对于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 公 安 机 关 对 自 愿 接 受 戒 毒 者 不 处 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自愿接受强制戒毒的公民,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自愿戒毒场所进行戒毒。自愿接受戒毒的
    2023-09-05
    155人看过
  • 强制隔离戒毒期间行政拘留怎样执行
    一、强制隔离戒毒期间行政拘留怎样执行强制戒毒期间的吸毒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优先执行行政拘留后,再进行强制的戒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
    2024-01-18
    27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与强制戒毒的关系
    强制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等。强制戒毒是行政处罚吗根据《强制戒毒办法》第三条规定,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公安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没有行政强制措施,只有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等五种行政处罚。所以,正确的说法是:强制戒毒是属于公安管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因而不能以此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023-07-03
    192人看过
  • 吸毒几次会强制隔离戒毒
    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成瘾或者吸毒抓到两次以上一般都会被强制戒毒。警方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2023-06-19
    149人看过
  • 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什么性质行为呢
    一、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什么性质行为呢强制隔离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度:(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内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二、强制戒毒属于什么处罚强制戒毒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既不是行政处罚也不是刑事处罚。强制
    2024-02-02
    134人看过
  • 哪个机构应当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医生进行监管?
    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业医师监督管理。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配备执业医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执业医师具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可以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戒毒人员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业医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目前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它和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共同构成了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
    2023-07-17
    377人看过
  • 强制隔离戒毒的限制和标准
    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形有: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2、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的区别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的区别主要如下:1、主观不同。强制隔离戒毒是期限内限制人身自由,而社区戒毒不限制人身自由;根本区别则在于吸毒者的主观意愿上,社区戒毒是自愿的,而隔离戒毒绝大多数是不自愿的,因此实行强制措施;2、法律强制不同。强戒有法律强制性,必须由公安机关同意方可解除;自愿戒毒不涉及法律问题。一、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2023-07-05
    423人看过
  • 强制隔离戒毒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形包括如下: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2、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中国的戒毒机构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公安部门负责的强制戒毒机构,第二类是由司法部门负责的劳动教育戒毒机构;第三类是由卫生部门负责的戒毒医疗机构。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情形一、涉毒驾驶员被注销驾驶证情形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二、有吸食或注射毒品的人能否申请驾驶证。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
    2023-07-02
    176人看过
  • 隔离戒毒政策的期限限制?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它和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共同构成了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强制戒毒人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通过强制隔离戒毒所转交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通过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所在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转交申请。第十七条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和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应当发送申请人;属于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法律援助机构还应当同时函告有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2023-07-07
    72人看过
  • 强制隔离戒毒所从属于哪个部门
    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它和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共同构成了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强制隔离戒毒所探视时间国家并没有对戒毒所制定统一的探视时间,各戒毒所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探视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体和携带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的毒品等违禁品,应当依法处理;对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代为保管。女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体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设立戒毒医疗机构
    2023-08-12
    299人看过
  • 隔离戒毒期限需要强制执行吗?
    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一般为两年。但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情况良好的吸毒人员,可以提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并获得批准。强制戒毒隔离期满后,对于解毒还未成功的人,应当向戒毒人员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然后获得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最长期限可以延长一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它和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共同构成了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二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
    2023-07-01
    31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否包括对强制隔离戒毒的措施?
    强制戒毒不属于行政处罚,这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同于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虽然是公安机关的权力,却不是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公安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强制隔离戒毒属于刑事案件吗不属于犯罪人群,因为吸毒本身不属于犯罪行为,但有吸毒史的人员仍然是警方监控重点。《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
    2023-07-03
    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由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4
      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 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什么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2
      具体的可以和承办案件的相关工作人员核实
    • 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司法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有什么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
      最大的区别是二者管理措施的强度不同。《禁毒条例》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重点在戒除其毒瘾,保证人身安全;而进入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主要是进行适应社会的引导改造。
    •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条件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4
      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戒-毒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经过批准的可以提前解除强-制戒-毒。相关规定:《禁毒法》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
    • 吸毒人员长期拒绝接受隔离戒毒的可以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