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对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书、调解书,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1、人民法院可以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的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财产,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被查封的财产,执行人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上述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二、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
被告不执行法院判决,我们该怎么办?强制执行怎么申请?
112人看过
-
法院判决协助执行过户该怎么执行
170人看过
-
如果法官不按照判决执行,该怎么办?
477人看过
-
违法违规征地,法院判决不执行怎么办
475人看过
-
判决下来不执行,法院判离婚单方财产不执行怎么办?
150人看过
-
法院判决拒不执行强制措施,怎么办?
408人看过
-
法院判决后不执行怎么办,法院判决后不执行,我该怎么办,怎么维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27【1】法院判决后不执行,可以带着法院判决书申请一审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拒不执行,还躲着法院执行庭人员。有的还高消费,法院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还可以按照刑法第224条,给被执行人刑事处罚。【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
-
该怎么执行法院判决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3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义务人拒不履行该判决中相应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原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
-
法院不按洛阳的终审判决执行,该怎么办?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4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不服法院执行判决法院又要强制执行怎样办?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9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的要求,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可以由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提出。 按照刑事申诉部门管辖的规定,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如下: 1、刑事检察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 2、监所检察部门管辖被告人及其家属不服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3、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