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等贩卖、运输毒品案
法公布(2002)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001)刑复字第225号
被告人汪某,男,19xx年4月23日出生,汉族,xx省xx市人,小学文化,无职业,住xxxxxxxxxx1995年3月27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9年1月4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00年9月29日被逮捕。现在押。
被告人钟某,男,1968年9月25日出生,汉族,xx省xx市人,小学文化,无职业,住xxxxxxxxxxx1987年12月21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1995年9月25日被假释。因本案于2000年9月29日被逮捕。现在押。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汪某、钟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于2001年6月8日以(2001)萍刑一初字第10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汪某、钟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汪某、钟某不服,均提出上诉。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8月24日以(2001)赣刑一终字第263号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现已复核终结。
经复核查明:2000年7月中旬,被告人汪某、钟某伙同林xx(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在xx省xx市共谋贩卖毒品,其中汪某出资7500元,钟某出资6500元,林xx出资1万元。汪某、钟某携款到广州市后,向他人购得海洛因350克,交由张力(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携带,共同返回xx市。汪某分得海洛因120克,钟某分得海洛因70克,林xx分得海洛因160克。汪某、钟某除部分用于吸食外,将其余海洛因单独或指使张x、江x、杨x、苏xx、李xx(均为同案被告人,已判刑)贩卖给吸毒人员。
2000年8月22日,被告人汪某、钟某伙同张力再次携款前往广州市购买毒品,其中汪某出资12800元,林xx出资12000元。在广州市,经钟某联系购得海洛因后,交由张x携带,共同乘车返回萍乡市。同年8月24日14时许,当车行至xx市湘东征费站时,汪某、钟某与张x被守候的公安人员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394克。
上述事实,有查获的海洛因及鉴定结论、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和同案被告人的供述证实。被告人汪某、钟某亦供认,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汪某、钟某伙同他人贩卖、运输海洛因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汪某参与共谋,两次出资并前往广州市购买毒品,单独或指使他人销售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钟某参与共谋,一次出资并两次前往广州市负责联系购买毒品,单独或指使他人销售毒品,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汪某、钟某均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罪,均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一、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核准xx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赣刑一终字第263号维持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汪某、钟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任xx
审判员朱xx
代理审判员董x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宋xx
-
死刑复核:裁定或判决?
132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死刑复核辩护词范文
156人看过
-
死刑复核权是什么意思死刑复核权条文详解
477人看过
-
死刑复核和死缓复核
212人看过
-
死刑复核怎么复核?
459人看过
-
陈某兵故意伤害案死刑复核判决书刑事诉讼文书
341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
最高法死刑复核裁定书一般是哪些条文内容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 相同。)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 终结。 ……(简述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 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起诉。 ……
-
金华死刑复核裁定书在什么地方?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9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本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只能向死刑复核庭提交异议状说明不同意的原因,不得提审或发回重审,因为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的,若允许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或发回重审,那
-
死刑复核用裁定还是判决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6复核死刑,无论核准与否,皆用裁定,而以“判决”为例外。(一)核准:原判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二)不予核准:1、数罪(死罪),其中部分死罪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2、数人(死刑),其中部分被告人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
-
金华死刑复核裁定书是哪些样子的呢?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8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本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只能向死刑复核庭提交异议状说明不同意的原因,不得提审或发回重审,因为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的,若允许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或发回重审,那
-
死刑复核权是什么意思死刑复核权条文详解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1死刑审查权是指审查死刑的判决和裁定的权限。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例宪法通过以来,中国死刑审查权经历了变化的过程。具体来说,1、1954年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第5项规定,死刑事件的判决和裁定,一般由高级人民法院认可执行,但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死刑事件的最终审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的,最高人民法院必须审查。2、1957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决议规定:今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