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为了公共利益反对征地,应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23:06 264 人看过

当群众反对公共利益的需要时,如何处理征地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它是全民所有的,即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现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征地的起因--公共利益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土地相对于农民不仅仅体现为一个就业途径,更体现为对基本生存的一个保障。所以农民集体的土地一旦被征收,依赖于此土地的农民不仅会失业也会丧失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所以一定要慎之又慎。故此国家征收权不能随便使用,必须给他戴上紧箍咒,以防被滥用,国家征收权的紧箍咒就是公共利益即除非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不能行使国家征收权。至于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都没有定论。正因为对公共利益界定的模糊不确定,才导致国家征收权在实践中的滥用。一、征地的批准主体--国务院或省级政府在征地实践中,因征地公告是由县级人民政府盖章发布的,所以很多被征地人误认为是否征地是由县政府说了算,大错特错。必须要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文,否则就是违法征收土地,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二、征地批文的复议--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文是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根据《
    2023-03-21
    321人看过
  •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征收土地并给予什么条件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一、私自买卖土地犯法吗按法律规范土地属全民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地所有权。任何组织和人不得倒卖、非法霸占土地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手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众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用或征收并进行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除了国家按法律规定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外。二、天然气管道占地赔偿怎么规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占地补偿的标准需要根据占地的用途、类型来决定,常见的有征地、临时占地等等。以修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标准为例:如果国家要修建高速公路,这属于为了公益事业而修建的项目,可能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不管是征收还是征用,都需要给予土地补偿。三、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征地补偿包括:1、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用土地造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损失支付的经济补偿;2、用地单位向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
    2023-03-16
    416人看过
  • 非公共利益征地违法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法强征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一、征地补偿款被村干部侵占贪污其做法违反了什么法律村干部对征地补偿款进行侵占贪污的,其做法违反的法律规定是比较多的,包括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等。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村干部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二、征收基本农田应由谁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也就是说只要征收基本农田都要由国务院批准。只有国务院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才能组织实施。因此只要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按照法律规定就应该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占用。城市建设要跳出已划定的基本农田,实现组团式、串联式
    2023-03-27
    217人看过
  • 征地中的公共利益包括什么?
    征地中的公共利益有:国防的需要和外交的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公共事业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一、城市房屋该怎么样才算是依法拆迁依法拆除城市房屋:1、征收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2、房屋征收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旧城改造应纳入市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3、征收行为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4、征收活动充分保护了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二、承揽工程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在法律没有特殊要求情况下合同双方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为特殊主体。2、合同适用对象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建设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为
    2023-04-05
    229人看过
  • 征地中的公共利益有哪些
    国防的需要和外交的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公共事业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一、国有土地征收需要哪些流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首先要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被征收人可以对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023-03-24
    488人看过
  • 对征地补偿不满应该怎么办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见。如果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一、对征地补偿方案不同意怎么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须经过三道程序:拟订公告审批。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征地补偿程序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
    2023-03-21
    7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非公共利益征地违反什么法律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4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法强征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非公共利益征地违法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6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法强征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非公共利益征地违法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9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法强征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要征收土地要什么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8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
    • 非法拆迁作为人民群众应该怎样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
      法律斗争,就是寻找一切可能存在的法律漏洞,就是要充分运用“议会斗争”,依法将相关部门告到法院,迫使其作出让步。法律斗争是拆迁维权的最重要的手段,是最根本的基础,离开了他,任何维权都必将以失败告终;离开了他,任何斗争都不过是煽情而已;离开了他,除了网络上愤青的支持外,拆迁户不可能获得任何政府部门的同情和支持。 如果进入行政裁决阶段,也不要采取不理会、不到场、不参与的方式,任何一个阶段都要充分地表达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