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8:54:41 288 人看过

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

(1)一为股权受让人以出让人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其为无效;

(2)二为公司债权人发现注册资金未到位,而要求出让人、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的程序主要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

在此情形下的纠纷,一般也存在两类。一为股权受让人以出让人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其为无效;二为公司债权人发现注册资金未到位,而要求出让人、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且前一纠纷往往因后一纠纷的发生而引发。在这类纠纷中,对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也不能一概认定为无效。审判实践中,应具体考察出让人对受让人是否构成欺诈来确定合同效力或是否属可撤销合同。如出让人转让股权时,对受让人隐瞒了其真实出资情况的,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如公司债权人因追索债权,而将受让人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起诉的,审理中受让人又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则应告知其另行起诉。

如债权人将出让人、受让人一并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则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转让合同撤销之诉,可在公司债务纠纷中合并审理。如股权转让当时受让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出让人出资不到位的真实情况而接受转让,或受让人知道该事由后放弃撤销权,或未按民法典规定的期限行使撤销权的,则视为其已同意在受让股权的同时承受原出让人因该股权所存瑕疵而应负的责任,故而受让人不能因公司债务纠纷而再主张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在此情况下,应由受让人承担注册资金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另外,因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作为市场主体而存在并运行的物质基础,公司设立时股东所负投资义务是公司法所要求的法定义务,出让人未尽出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并不能因股权的转让而当然免除,故对受让人所不能承担部分,应令出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种与其义务相适应的补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抽逃出资对股权转让的影响
    关于你所问的员工产假工资怎么发,可以看看下面的资料: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
    2023-07-04
    284人看过
  • 没有实际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够转让股权
    没有实际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够转让股权。虽然股权有瑕疵,但是该股东仍拥有股权,也就可以对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转让瑕疵股权的股东所负的出资义务并不随股权转让而消失,除非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约定,否则出让人仍有补足出资的义务。一、股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股权转让过程中主要容易产生以下两大纠纷。(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又细分为两类: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一般先将该诉讼情况通知公司,让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其他股东对该转让合同的意见。2、公司要求确认股东出让的股权无效。在审理中,应由出让股权的股东负责举证,在期限届满前如其能举证证明已向公司提出转让其所拥有股权并征求其他
    2023-06-21
    461人看过
  • 是股份转让还是抽逃出资
    2003年3月16日,经某县工商局核准,李某、孟某和陶某共同出资200万元成立了一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李某、孟某各出资80万元,陶某出资40万元。同年4月6日,陶某因故欲撤出该公司,经与李某、孟某协商达成撤资协议:自即日起陶某退出公司,公司归李某、孟某共同所有;陶某投入公司的40万元出资由李某、孟某各偿付20万元,付款期限为一周内各自先付10万元,半年内付清余款。同年4月8日,李某、孟某用公司流动资金向陶某支付了20万元,并各出具了一份10万元的欠条,均上载:“今因股东陶某退股,尚有10万元未付,经协商于2003年10月6日前付清。”此后,该公司完全由李、孟二人经营管理,陶某未再参与。但该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额和股东情况,也一直未变更过。付款期限到后,由于李、孟二人经营不善公司业绩不好,李、孟二人未能按期向陶某支付剩下的20万元。陶某多次催讨后,李、孟二人提出:当时陶某撤资属于抽逃出资
    2023-06-13
    262人看过
  • 审计抽逃抽逃出资是怎么处理?
    审计时抽逃出资会被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经过催告仍然不返还出资的,公司可以做出决议解除其股东的资格。一、抽逃出资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3、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抽逃出资罪的处罚公司发起人
    2023-06-22
    144人看过
  • 实际投资未到位或抽逃投资者怎么处理
    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1.如出让人转让股权时,对受让人隐瞒了其真实出资情况的,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2.如公司债权人因追索债权,而将受让人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起诉的,审理中受让人又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则应告知其另行起诉。企业投资者涉税处理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该规定,企业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净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投资者确认的分红所得,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而《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居民企业不包括合伙企业。因此,企业投资者取得合伙企业分配所得已缴所得税后的利润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免
    2023-07-29
    434人看过
  • 最高院股权转让抽逃出资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公司法》第35条,第43条等规定,除股东之间或者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权、优先认购权及表决权等权利。可见,股东平等是《公司法》的重要原则。如果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因此,在此情况下,可以参照《公司法》第28条第2款和第84条第2款之规定,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52条之规定,
    2023-03-16
    336人看过
  • 属于股权转让和抽逃出资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退股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个别股东,经股东会讨论决定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注册登记(减资)的过程。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允许退股的,公司成立后,股东想退出,只能转让自己的股份。2、方式不同。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可以转让,但股东不得擅自退股,也不得抽逃出资,只有履行了法定手续后才可以退股。3、要求不同。退股的要求是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股东投资于公司,通常对公司的商业计划都有自己可以承受的预期,当商业计划的风险大大超过其预期时,股东就会产生退股的念头,从公司退出以便降低其投资风险。
    2023-04-21
    275人看过
  • 抽逃出资而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
    从我国现行法律来看,《公司法》并未否定未出资的股东获得股权,相反,《公司法》第208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对未出资或出资不到位的股东,其责任乃在于责令其补足出资,并承担因注册资本未到位而产生的其他责任,而非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和股权。因此,我们认为,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或出资不足,或者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的,其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股东的身份已不是问题,问题是出让人是否对受让人构成欺诈。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注册资本到位的真实情况,出让人对此也不明知或应知的,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受让人明知或应知注册资本未到位的真实情况仍接受转让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在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或出资不足,或者在公司设立后抽逃
    2023-06-20
    194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方式有几种?
    股权投资投到实体经济里,实际上选的是好的企业、好的团队。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会给投资人带来确定性的高回报,这是日积月累的结果,投资时间越长,投资人获得收益的倍数和确定性越高,这是股权投资的特点。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律师补充:在股权投资业务中,投资方通过对拟投资的标的公司进行初审后,会与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谈判,确定估值、投资交易结构、业绩要求和退出计划等核心商业条款,并签署投资意向书。通过协议书的形式来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主要包括:交易结构;公司治理;优先权;创始股东限制条款;投资方
    2023-05-06
    207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可不可以抽逃出资
    一、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可不可以抽逃出资原股东承担抽逃出资的责任。一、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二、特别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需承担公司债务责任1、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2、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总的来说,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原股东是未实际缴纳出资的并且为了逃避债务而转让股权,或者在股权转让协议里有对于前债务的约定,则原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还没有实缴出资的股东是否可以转让公司股权没有实缴的股权可以转让,法律没有规
    2024-01-22
    15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出资的方式
    一、股权转让出资的方式1、以货币形式出资的以货币资金出资,无需进行任何评估作价,并且公司可运用该货币资金购买所需要的财产物资、专利技术,用于投资及支付各项费用、偿付债务,具有极大的财务灵活性。同时,货币资金出资一般不会出现出资溢价问题,可以简化财务处理手续。因此,货币资金是出资者所采用的最普遍、最直接的出资方式。2、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二、股权不得用作出资的情形(1)已被设立质权;(2)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4)法
    2023-04-21
    138人看过
  • 如何区分股权转让与抽逃出资
    付款期限到后,由于李、孟二人经营不善公司业绩不好,李、孟二人未能按期向陶某支付剩下的20万元。陶某多次催讨后,李、孟二人提出:当时陶某撤资属于抽逃出资行为,3人所签撤资协议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协议,陶某应将撤回的20万元出资缴回公司,并向工商局举报陶某的撤资行为。不料,工商局调查核实后认定:陶某属转让出资,李、孟二人用公司流动资金支付给陶某20万元构成抽逃出资行为,并对李、孟处以罚款;责令公司限期办理股东变更登记。那么,本案中到底谁在抽逃出资?在本案中,陶某撤资,是通过与其他两位股东李某、孟某达成协议,由李、孟二人偿付其出资款的方式来实现的,陶某并未要求公司偿还其出资款,也未实施以公司资产来收回本人出资的任何行为。况且,协议达成后,陶某就已退出该公司,该公司就归李、孟二人共同所有,陶某未再保留股东身分。很显然,陶、李、孟3人之间所谓的“撤资”协议,属于转让出资协议而非抽逃出资协议。
    2023-04-21
    223人看过
  • 抽逃出资后转让股权,受让股东是否应当担责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会导致公司资本不充实,即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股权受让人,其在受让股权时有义务查证股权所对应的出资是否已经履行,如果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转让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仍受让该股权的,其更应对转让股东的未尽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下,债权人除了可以向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主张权利,还可以向抽逃出资的股东主张权利,但是抽逃出资的股东仅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仅限于承担一次赔偿责任,对于不同债权人的相同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
    2023-05-06
    113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对未抽逃出资的股东应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需要返还出资本息,并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
    2023-06-13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股权出让人出现抽逃投资人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6
      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 1、如出让人转让股权时,对受让人隐瞒了其真实出资情况的,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2、如公司债权人因追索债权,而将受让人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起诉的,审理中受让人又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则应告知其另行起诉。
    • 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该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2
      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不到位或逃避投资者的处理方式: 1、出让人转让股权时,隐瞒受让人真实出资的,受让人可以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或者主张合同无效; 2、公司债权人因追索债权而将受让人和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 股东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抽逃出资的形式有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9
      抽逃出资的形式有 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
    • 股权转让豫抽逃出资的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9
      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1997年7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
    • 什么是抽逃出资-对抽逃出资的股东权利有何限制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4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股东出资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在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公司可以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在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 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方面作出合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