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写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未写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所属类别或者所写的类别不确切的,由专利局予以补充或者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对外观设计分类的内容、分类的依据、分类号的确定等作了相应的说明。
一、分类的内容分类审查员根据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进行分类,对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给出大类和小类号。
二、分类的依据外观设计分类应当以申请人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为依据。为保证分类的准确性,申请人应当提供产品类别及其所属领域等信息。记载在请求书中的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及简要说明中写明的所属领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场所等信息可以对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的类别起解释或限定作用,可以作为分类的依据或参考。在请求书中记载的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与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不一致的情况下,分类审查员应当根据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给出分类号,并且对此情形进行标注。在申请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给出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的情况下,在确定该产品的类别时一般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但申请人给出的类别不准确或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审查员可以依职权对该类别进行修改,给出准确的分类号;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未给出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的情况下,审查员可以依职权给出产品的分类号;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由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修改等原因需修改分类号的,应当由审查员重新进行分类。
三、分类号的确定在确定一项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时,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确定其在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大类和小类。相同用途的产品应当被分入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相同的大类和小类。一项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应当被分到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类;没有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类的,应当被分到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类中的杂项类;没有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类的,应当被分到分类表的杂项类。分类号由大类号和小类号组成。大类号和小类号分别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两位数的,在数字1至9之前加0;大类号和小类号之间用破折号连接。例如,电视机的分类号为14-03。此外,对于多类别产品,多个分类号之间用分号分隔。
(一)单一用途产品的分类一项外观设计产品或者成套产品具有单一用途的,给出一个分类号。
(二)多用途产品的分类一项外观设计产品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用途的产品的组合体时,审查员可以给出与其用途相应的多个分类号(一般为两个)。以该产品的主要用途所确定的分类号为主分类号,以次要用途确定的分类号为副分类号。一般来说,以体现在产品外观的主要部分或较大部分的用途为主要用途,以体现在产品外观的次要部分或较小部分的用途为次要用途。例如,对于带收音机的闹钟,如果产品外观的主要部分或较大部分的用途为闹钟,产品外观的次要部分或较小部分用途为收音机,则其主分类号为10-
01、副分类号为14-01。
(三)分类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未写明产品的所属类别,并且没有在简要说明中写明所属领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场所的,或者简要说明中所记载的所属领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场所不确切的,审查员可以发出分类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对该产品的所属领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场所作出说明。必要时,还可要求申请人提交该产品的使用状态参考图。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分类补正通知书后一个月内答复,期满未答复或答复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依据申请文件给出分类号。
-
外观设计专利如何选择产品
88人看过
-
专利如何进行分类
455人看过
-
如何进行分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分案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381人看过
-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如何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130人看过
-
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进行电子申请吗
379人看过
-
外观设计专利有年费吗,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认定步骤
89人看过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
如何确定外观专利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与外观设计侵权的关系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0如果外观设计系抄袭或者摹仿著作权人的美术作品而产生,著作权人可以根据专利法第23条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保护在先合法权利原则是商标法、专利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原则,也是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体现,是解决所有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管理机关或者法院可以直接认定或者判决抄袭或者摹仿著作权人的作品而产生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的行为侵犯在先的著作权。
-
什么是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如何处理,专利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19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六种: 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 在具体判断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12月21日通过)第
-
外观专利如何进行维权贵州在线咨询 2021-09-281、收集涉嫌侵权的竞争者的有关涉嫌侵权产品的信息。 2、初步判断涉嫌侵权的竞争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检验侵权嫌疑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专利侵权的成立条件,是否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况,以及侵权嫌疑人的产品是否落入了贵司相关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等。 3、在认真检索和调查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重新评估贵司的相关专利,分析其稳定性。评估大致有如下结论: (1)贵司的相关专利具备专利性条件,即使对方提起无效程
-
如何进行相似外观设计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相似外观设计申请首先需要满足的第一个限定条件,是相似外观设计必须属于同一产品。不属于同一产品的外观设计,即使其外观特征完全相同也不能在一件申请中提出。对于满足同一产品的哗骸糕缴蕹剂革烯宫楼外观设计,在判断是否构成相似外观设计时一般遵循以下三个步
-
外观设计专利法律如何申诉?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21、应该是对方将产品申请了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并在相关平台上投诉你侵权; 2、实用新型和外观是不经过实质审查就能授权,所以对方完全有可能用你的产品申请专利反而告你侵权; 3、这种行为涉嫌恶意申请专利维权,应该不受法律保护,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寻求法律援助; 4、建议对自己的产品设计及早申请专利保护,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