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拆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6:40:11 343 人看过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征收租赁房屋时要注意什么

征收租赁房屋时要注意:

1、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例如,被征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被征收人的姓名、住所、通讯地址等;

2、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位置、建筑面积、结构楼层、装修及周边环境;

3、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评估机构确定;

4、补偿方式。主要包括选择的补偿方式。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约定支付时间;选择产权交换的,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和差价结算;

5、补贴费。被征收人应当向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在过渡期内,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临时安置的,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房屋征收而停产停业的,还需支付停产停业补偿费;

6、搬迁期或过渡期。搬迁期限是指被征收人最迟自行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时间。过渡期是指实施产权交换的补偿方式,征收人提供可以入住的交换房屋的最晚时间;

7、违约责任。指违反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补偿多久可以拿到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按照协商约定的时间可以拿到钱,标准是是按照国务院文件办理。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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