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公约的主要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1:00:23 145 人看过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包括一个序言和四个部分,共101条。

(一)公约关于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则

1.订立合同的形式

首先应当说明的是,在公约中,订立合同的形式不是在第二部分中规定的,而是作为一般规则在第一部分中规定的。公约第11条规定:

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2.要约

(1)要约的概念

公约第14条对要约的概念作了规定: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

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议,仅应视为邀请作出发价,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要约有四个必备的构成要件:

A.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建议。

B.通常,要约要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这里,人的数量并非重要,重要的是人的特定化。向非特定的人发出的类似建议一般仅应视为要约邀请,而非要约本身,除非此种建议的发出人明确地作出相反的意思表示。

C.要约要表明其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拘束的意旨。

D.要约要具有十分确定的内容。构成要约的建议总是要有内容的,而且这内容又必须十分确定。

(2)要约生效的时间和要约的撤回

公约第15条规定了要约生效的时间和要约的撤回事项:

发价于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

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发价人。

(3)要约的撤销

公约第16条对要约的撤销作了如下规定:

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价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

但在下列情况下,发价不得撤销:

A.发价写明接受发价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价是不可撤销的;或

B.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

在要约已经生效,而合同尚未订立之前,要约人可以撤销业已生效的要约,但条件是撤销通知必须于被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要约人;在此时间之后,要约不得撤销。

(4)要约的终止

公约第17条是关于要约的终止事项的规定:

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终止。

这是关于要约终止的一般规定。除此规定外,我们在前面已经阐述过其他几种要约终止的情况:

A.未规定承诺期限的可撤销的要约,于撤销要约通知有效送达被要约人时(即早于被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的时间或与此同时),即被撤销并告终止。

B.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如果被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将其接受要约的通知送达要约人,要约即告终止。

C.本规定承诺期限的要约,如果被要约人未在一段合同的时间内将其接受要约的通知送达要约人,要约即告终止。

3.承诺

(1)承诺的概念和承诺生效时间

公约第18条第1款对承诺的概念作了规定:

被发价人声明或做出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发价,即是接受,缄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接受。

根据公约第18条第2款和第3款对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定,承诺于其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承诺通知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见内,或者(在本规定此种期限的情况下)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送达要约人,方为有效;在确定何为一段合理的时间时须考虑到交易的各种具体情况。而对口头要约,则必须立即接受,方为有效,除非交易情况表明应另当别论。

如果被要约人并非以通知的形式表示其对要约的同意,而是通过一定的行为作此种表示,则该行为亦须在上述期限内做出。

(2)承诺与反要约

根据公约第19条第1款的规定,对要约虽表示接受,但却同时对要约作出了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者,并非是对要约的承诺,而是反要约(亦称还价)。

但是,公约第19条第2款又进而规定,如果被要约人虽然在表示接受要约的同时对要约作出了添加或提出了不同条件等,但这些添加或不同条件并没有在实质上变更要约中的条件,那么,这些添加或不同条件就不影响被要约人对要约的接受,即不影响承诺的成立;不过,这以要约人未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被要约人发出反对此种添加或不同条件的通知为限。

公约第19条第3款明确指出:关于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凡对要约作出上述添加或提出上述不同条件者,均不构成

承诺,而是反要约。

(3)承诺时间的确定

按照公约第20条的规定,要约人在电报或信件中规定的承诺期间,从电报交发时刻或信件上标明的发信日期起算;如果信件上未标明发信日期,则从信封上所载明的日期起算。在要约人通过电话、电传或其他快速通讯方法规定承诺期间的情况下,承诺期间从要约送

达被要约人时起算。

(4)逾期承诺

逾期承诺可以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在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时,被要约人的承诺通知是在承诺期限后送达要约人的;其二,是在要约中未规定承诺期限时,被要约人的承诺通知是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后送达要约人的。

按照公约第21条的规定,如果要约人在收到逾期承诺的通知后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将其同意逾期承诺的意见通知被要约人,那么,逾期承诺就仍然有承诺的效力,即构成承诺。

如果载有逾期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奇发的,那么,该逾期承诺即具有承诺的效力,并相应地构成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要约人其要约已经失效。

(5)承诺的撤回

承诺的撤回是指在承诺通知已经发出后,但尚未生效时,由被要约人将撤回承诺的通知送达要约人,从而收回通知。

按照公约第22条的规定,承诺得予撤回,但条件是撤回通知须于承诺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要约人。

4.合同成立的时间

公约第23条规定:

合同于按照本公约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

这表明,承诺的生效时间,也就是合同的成立时间。

一、签了战略协议什么时候签合同

没有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首先,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其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4日 1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大米销售合作协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产品型号:_______数量:______金额:______。2.产品型号:_______数量:______金额:______。第三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第四条验收方法________。第五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2.甲方因使用、保管
    2023-04-14
    368人看过
  • 如何处理预约合同中未约定的主要内容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未约定的,预约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不受预约合同限制,双方可以重新签订预约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预约合同的违约形式(一)明确拒绝订立本约或以行动表示拒绝订立本约(二)对未决条款恶意磋商。在订立预约时当事人可能会对本约的部分内容进行磋商,所达成的一致意见称为已决条款,未进行磋商的部分称为未决条款。对于未决条款,双方应本于订立本约合同的目的诚信进行磋商,若一方恶意对未决条款进行磋商导致本约不能订立的,则构成违约。(三)对已决条款重启磋商。若一方对已决条款重启磋商,从而导致无法订立本约的,构成违约,若一方违反已决条款,从而导致本约合同不能按照已决条款订立的,也是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
    2023-07-07
    242人看过
  • 业主公约范本的内容
    一、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在范本当中,第一项内容写明的是业主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权利包括业主依法享有物业,合法使用房屋和建筑以及公共设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室内装修,参加业主大会,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分对建筑进行修缮,有权向管理部分。而业主的义务主要包括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服从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和美观,缴纳规定的物业管理费用等,此外还规定了物业范围内业主不应当有的行为。二、业主大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为了规范物业的管理和方便大家进行事情的商议,这里规定的是相关的业主大会的喜爱你管管行为和组成方式。其中包括业主大会和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范围,业主大会和管理委员会选举和产生的相关办法和准则,享有投票权的业主并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的责任,业主大会在表决相关决定的时候所要采用和遵循的表决方法及表决通过准则标准。业主大会的相关决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应当需要得到相关业务主管部分的纠
    2023-06-19
    192人看过
  • 销售劣药罪构成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销售劣药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刑法生产假药罪构成要件刑法生产假药罪构成要件: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如何认定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劣药的行为是犯罪生产、销售劣药的犯罪行为认定如下:一、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三、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
    2023-03-24
    419人看过
  • 销售有毒食品罪中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销售有毒食品罪中包括的主要内容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销售有毒食品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二、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
    2024-01-18
    66人看过
  • 培训合同内容规范主要内容
    一、条款项目条款项目包含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与住所;注意事项如下:1、个人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不能用笔名、曾用名、别名或绰号。2、个人住在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一致,如个人常住地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中登记的地址不一致,可以用常住地址。3、单位到全称,不能用简称,企业法人名称及住址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二、标的标的注意事项如下:标的体现订立合同的目的,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确的合同不能成立。例如,培训合同标的是服务,在起草标的条款时,应明确服务名称、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等内容。三、数量数量指培训课程时长、培训课程数量。四、质量质量要注意:1、要明确课程培训标准、课程质量的评估内容、课程质量产生异议应解决的期限和方式;2、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写明标准名称、代号和编号;3、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五、价款或报酬1、实行市场
    2023-03-21
    452人看过
  • 产品销售合同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产品销售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签署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违约行为的处理方式等内容。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时候如果发现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想要反悔基本是不可能的,因此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严谨。一、个人卖车协议书怎么写一、个人卖车协议书主要写明的内容如下:1、当事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2、标的物;3、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4、卖车涉及的价款以及报酬、结算方式要约定清楚;5、合同履行的期限、方式;6、约定好违约责任;7、其他补充条款等。二、个人卖车协议书的模板如下: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__________购车方:__________1、甲方将车主的_____轿车,牌号_____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_____,小
    2023-03-06
    419人看过
  • 电子设备销售合同要有什么内容?
    一、电子设备销售合同要有什么内容?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是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
    2023-04-14
    353人看过
  • 设备销售安装技术合同范本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应当简明、规范,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通常需要反应技术合同标的的名称。如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2、技术合同的标的在技术合同中,如果没有具体的技术成果的描述,而仅仅约定转让或开发技术,则合同的标的就不具有特定性和确定性。技术开发合同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业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为目的,其所指向的技术成果是尚未面世的技术成果,在审核技术开发同的标的时,需要注意这里的“新”技术成果是指在订约之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新的技术、产品、工艺或者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三类:一是已经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二是没有获得专利的技术,通常称为专有技术,这类技术未向社会公开,但可以通过秘密的方式转让知识、工艺程序、操作方法等;三是其他技术。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等。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
    2023-05-22
    75人看过
  • 吗要约内容就是合同内容吗
    要约内容通常来说就是合同内容。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但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一、拟同意与同意法律上的区别拟同意与同意法律上的区别如下:1、意思不同。拟同意主观上已经同意,但是还得等到上级同意后才能最后同意;同意跟别人的想法相似,与别人的意见相同;2、使用情况不同。拟同意使用具有较为严格的职责限定;同意,主体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处理若有决定权。一、合同的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
    2023-06-24
    417人看过
  • 探究销售合同内容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销售合同的内容如下:一、标的物。标的物是销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这是是衡量销售合同是否被履行的主要尺度。三、价款或者酬金。四、合同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销售合同当事人违反销售合同约定的条款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销售合同内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
    2023-07-06
    314人看过
  •  合同主要内容概述
    法律综合知识
    新的合同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同时也包括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表现所载内容的数据电文,可以视为书面形式。新的合同书面形式规定如下:1.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视为书面形式。 新 合 同 电 子 化 : 如 何 处 理 电 子 数 据 交 换 和 电 子 邮 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订立合同的,可以通过合同自有的电子数据交换平台订立合同,也可以通过第三方电子数据交换平台订立合同。同时,《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电子邮件订立合同的,自交付邮件或者数据电文时生效。因此,在处理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时,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
    2023-09-15
    289人看过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合同主体的范围
    公约第1条第1款明确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者(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上述规定表明:只有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才有可能适用公约。这里,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是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是国际合同的标志。在公约上,判断一个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仅以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否在不同的国家为标志,而当事人的国籍以及货物是否在交易过程中跨越国境,均非标志。不过,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仅仅在公约的意义上使一个合同具有国际性,但并非必然导致公约的适用。适用公约还必须满足其他条件:其一、当事人的营业地所在国均是公约的缔约国;或者,其二、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这里的“国际私法规则”是指冲突规则。??可见,公约适用的基本条件包括两种不同的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当事人的营业地
    2023-06-09
    158人看过
  • 探究劳动合同的主要约定内容与区别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另一方是劳动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
    2023-07-05
    46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符合要约的销售广告应视为合同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开发商辩解购房合同中未对花园进行约定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是不
    • 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什么内容是行业规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64年两个海牙公约,即《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基础上制订的。1980年3月在由62个国家代表参加的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按照公约第99条的规定,公约在有10个国家批准之日起12个月后生效。自1988年1月1日起,公约对包括我国在内的11个成员国生效。截至2016年12月,加入该公约
    • 带租约的房屋销售合同主体要如何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就是你买的房子在出租期间。 法律上的规定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你买了带租约的房子以后不能马上自己入住,必须等租期结束才可以自住,当然也可以继续出租。不过在你买完之后,出租的收入应该可以自己收了。
    • 预约公司的合同主要内容必须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5
      简而言之,买卖预约是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的合同。若合同中并不明确包含订立本约的条款,则应当综合审查合同全部内容及当事人履行情况决定。预约是合同磋商的一种特殊的缔约形式,其主要目的是固定交易机会,约束当事人达成最终交易,因此具有暂时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并以缔结本约为使命。这就决定了预约向本约转化是其最终目标。本合同签订后,预约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以本合同为准。如果本合同没有签订,但当事人
    • 公司法的合同主要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01
      下面为大家机解答公司法公司合同:公司因故未成立,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可以主张由有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