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城管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6:35:32 147 人看过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责任,严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依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大连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及过错责任追究依照省、市相关规定及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指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以外的全部行政处罚。

第四条市局法制处具体负责市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备案工作。

第五条局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分级审查原则,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部门要进行第一级审查,保证行政处罚备案报告要件齐备、适当,案件事实清楚、确凿,处罚依据、裁量标准、办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局法制处要进行第二级审查,并指导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的规定。局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相关材料应当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报送局法制处审查。审查通过后,局法制处在规定期限内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七条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部门负责编写备案报告。

备案报告所附材料应当以能够证明案件主体适格、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决定适当、裁量有据、未超越或滥用职权为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三)相关证据清单;

(四)现场(询问)笔录;

(五)拟行政处罚告知书;

(六)法制处审查意见;

(七)备案审查情况等。

案件实施听证的,要报送听证材料;案件经过集体讨论的,要附集体讨论笔录。必要时,还应当报送证明案件事实的其它关键材料。

第八条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可采取纸质材料报备或PDF电子文档报备,报备应提供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备案要件。

第九条办案单位在每月月底制作重大行政处罚目录报局法制处,局法制处负责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重大行政处罚目录,并负责在重大处罚决定作出后15日内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几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大家对于城管几乎都是用有色眼镜来看待的,那大连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城管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的一些执法权力的严厉监督了,包括要求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应的证据清单等全部都移交至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备案,这都是为了防止城管在执法的时候有程序违法,避免发生城管暴力执法的这种恶劣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城管相关文章
  •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的实行办法是什么?
    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的实行办法是什么?1、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本办法所称挂牌督办,是指对部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重大案件(以下简称重大案件),由上级安监部门提出明确要求,督促下级安监部门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限期完成案件查处任务的一种行政手段。本办法所称重大案件,是指拟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给予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5万元以上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价值5万元以上以及报请给予关闭等)的案件。3、本办法适用于区安监局实施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工作,不包括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督促
    2023-06-02
    489人看过
  • 重大行政处罚报送上一级备案吗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是指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实施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前款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第三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处罚权的组织(以下通称报送备案的机关)应当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将该处罚决定报送备案:(一)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处罚权的组织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第四条报送备案的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的备案报告,并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案件结案报告。第五条接受备案的人民政府应
    2023-04-16
    175人看过
  • 自治区重大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
    一、为保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及时发现、反馈并解决环境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各级环保部门报备重大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应遵循及时、按时、真实的原则。三、各级环保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在依法定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的同时,应报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四、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法制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具体工作。五、各级环保部门对以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必须上报备案:(一)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二)吊销许可证;(三)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四)没收违法所得;(五)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行为。下级环保部门对上级指定办理的处罚案件、适用听证程序的处罚案件、作出复议决定的案件或者经过行政诉讼的处罚案件,亦应在行政
    2023-04-24
    293人看过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重点是什么?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1、行政机关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是否适格;2、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适用依据是否正确;4、行政裁量是否适当;5、程序是否合法;6、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7、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行政机关认为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其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当事人对以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四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是对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事前内部层级执法监督
    2023-07-12
    138人看过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规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与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哈尔滨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规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哈尔滨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规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与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是指市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的,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的;(二)没收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超过5万元的;(三)责令停产停业的;(四)吊销许可
    2023-06-06
    316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类型及重大案例
    法律上的重大行政处罚如下:1、罚款;2、行政拘留;3、没收违法所得;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重大行政处罚指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行为能力、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1、警告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
    2023-07-07
    210人看过
  • 武威市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
    近日,我市出台《武威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向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备案。该《制度》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范围为: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责令停产停业的;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应当备案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该《制度》规定,在备案审查过程中,若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或者不当,政府法制机构下发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撤销或变更。对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但未报送备案的行政执法机关,通知其限期报送备案;在通知期限内仍不报送备案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023-06-06
    362人看过
  • 重大行政处罚认定的探讨
    行政处罚中重大违法行为认定是怎么样的.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且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目前的审核尺度是:原则上,凡被相关行政机关给予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都视为重大违法行为。如何判断违约金过高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是根据违约金的补偿性,以当事人的直接损失为准,即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2023-07-07
    344人看过
  • 重大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二)行为罚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三)财产罚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四)申诫罚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
    2023-04-22
    347人看过
  • 重大行政处罚如何界定
    一、重大行政处罚如何界定重大行政处罚一般是指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2023-04-22
    21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算是重大违规违纪吗
    《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中没有鉴定什么是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也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践中律师需要自行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是律师一般都比较谨慎,需要企业到相关行政机关开具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文件。行政机关在处理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比较谨慎,开具的文件也趋向规范化、格式化。比如,企业因发票丢失、财务不规范等原因被税务部门处罚几百或者几千元,或者上万元,如何判断是否属于重大处罚呢,在相关行政法规中有一个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一般在行政处罚中适用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即便是行政处罚机关出具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律师也要慎重做出判断。对于相关行政处罚中,处罚金额不大,如低于10万元,未出现情节严重的事项,明确为一般行政处罚,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或者行政处罚并非针对公司主营业务做出的行政处罚,律师一般均可以自行做出判断。实践中相关行政处罚机关亦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2023-04-22
    124人看过
  • 海关行政处罚法是否重大如何认定
    一、海关行政处罚法是否重大如何认定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处罚的,被处罚人可以在处罚前申请听证。而海关重大行政处罚包括:作出暂停从事有关业务、暂停报关执业、撤销海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海关作出暂停从事有关业务、暂停报关执业、撤销海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对公民处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有关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海关应当组织听证。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二、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是什么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
    2023-04-20
    200人看过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城管吗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城管,具体如下: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又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或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是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而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源自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探索;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也被称为城管执法监察或城管监察执法,是关于执法监察的一个特定概念,覆盖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全过程管理,是指城管执法监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管理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第八条
    2023-08-08
    25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不算是,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且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目前的审核尺度是:原则上,凡被相关行政机关给予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都视为重大违法行为。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依法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应视为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一、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
    2023-06-26
    2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管
    词条

    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 更多>

    #城管
    相关咨询
    •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行政处罚机关如何备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2
      (一)省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向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向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 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查制度的内容有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2
      关于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内容如下: (一)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包括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执法机关认定的重大执法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执法决定。 (二)重大行政处罚的种类: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较大数额罚款; 4、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 5.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容易引起行政争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
    • 重大行政复议决议备案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1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时了解和研究本局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中有关加强对行政复议活动监督的精神决定建立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局所属有复议任务的工作部门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县人民政府备案。经局领导批准,现将《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规定 一、为了加强上级复议机关对下级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活动的监督检查
    •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条件是什么,有没有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29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条件是情节非常恶劣造成的危害,后果也是比较严重的。比如说按照我们国家法规当中的规定,如果将危险的废物通过填补等相关的方式直接的进入到水体,并由主观意图的情况之下将会构成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
    •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的实行办法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3
      1、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2、本办法所称挂牌督办,是指对部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重大案件(以下简称重大案件,由上级安监部门提出明确要求,督促下级安监部门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限期完成案件查处任务的一种行政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