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具体的有如下几种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08:02:15 453 人看过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也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一、工伤待遇的申请

工伤人员、家属、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凭以下材料,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结论;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伤病证明、票据、清单与相应材料;

5、供养遗属提供的拟供养对象的户籍证明、收入来源证明等。

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

1、工伤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3、职工在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期间,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照发。

4、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如用人单位不派人护理,须按规定支付护理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股权登记变更具体有哪几种类型
    股权登记变更有如下几种类型:1、转移变更,即股权一经转移,转移行为立刻生效;2、法定变更,即股权经转移后,还应当按照相应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才生效;3、股权登记变更的其他类型。一、股权赠与的法律风险是什么这种风险应具体讨论:(一)对于受赠人而言,因股权的转移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方能实现。(二)对于公司而言,在股东对内的股权赠与的情况下,根据上述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争得其他股东的同意等等。二、公司变更法人要注意什么首先要新老法人代表同去公证处办理股权转移手续,然后持新法人代表的证件到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即可。变更法人的具体流程如下: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
    2023-06-20
    383人看过
  • 单位犯罪包括几种具体类型
    一、单位犯罪包括几种具体类型单位犯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骗取出境证件罪、倒卖文物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1.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法定性。单位犯罪主体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是任何单位或者组织都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单位犯罪的。2.单位犯罪的意志的整体性。单位意志不是单位内部某个成员的意志,也不是各个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单位领导集体或者代表单位整体利益的成员在领导、指挥、决策、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单位整体性的意志,即单位的整体意志。3.单
    2023-11-25
    104人看过
  • 非现金支付工具有哪几种类型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完成了大额、小额支付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应用,搭建了跨行资金清算的“高速公路”,为各银行及清算服务组织提供了业务发展和创新的平台。目前,在人民银行的大力组织和推动下,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汇票、支票、本票和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为主体,汇兑、电子银行、个人跨行转账、个人跨行通存通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等结算方式为补充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为社会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灵活的支付清算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具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持票人应在银行汇票背面下方“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签,送交开户银行办理银行汇票款项的收取。银行
    2023-06-03
    206人看过
  • 工伤鉴定中常见的几种类型的工伤事故
    一、工伤鉴定中常见的几种类型的工伤事故工伤鉴定中常见的工伤事故类型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鉴定所需时间多久工伤鉴定所需时间要60日。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
    2023-10-05
    491人看过
  • 定金的类型和适用范围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二)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三)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
    2023-02-23
    411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种类具体有几种
    一、委托合同的种类具体有几种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一)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二)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关于共同委托,《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二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三)直接委托和转委托。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
    2023-04-16
    379人看过
  • 债券大体有哪几种类型
    一、按发行主体分类有:1.政府债券;2.金融债券;3.公司债券;4.国际债券。二、按偿还期限分类有:1.短期债券;2.中期债券;3.长期债券;4.永久债券。三、按利息的支付方式分类有:1.附息债券;2.贴现债券,又称贴水债券。四、按债券的利率浮动与否分类有:1.固定利率债券;2.浮动利率债券。五、按是否记名分类有:1.记名债券;2.不记名债券。六、按有无抵押担保分类有:1.信用债券,也称无担保债券;2.担保债券。七、按债券本金的偿还方式分类有:1.期满偿还债券;2.期中偿还债券;3.延期偿还债券。债券是一种带有利息的负债凭证。发行者承诺在未来的确定日期(通常在发行债券以后若干年),偿还规定金额的本金,同时周期性支付一定的利息。债券是由国家、金融机构、国际组织、工商企业,按照一定手续发行的。他们通过发行债券,直接向社会广泛集资。债券性质如同借贷关系中的借据,但这种借贷关系证券化了。债券可以在
    2023-06-01
    236人看过
  • 债的担保种类有什么样的具体类型
    一、债的担保种类有什么样的具体类型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3、动产质押4、权利质押5、留置6、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什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所谓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民法典》第六
    2024-01-15
    447人看过
  •  不起诉的三种具体类型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类型。法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不进行起诉的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适用前提是案件经过补充侦查。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适用前提是案件经过二次补充侦查。以下是三种不起诉的具体类型:1.依据法律规定不进行起诉;2.依据法院认为合适的理由,不进行起诉;3.由于证据不足,不进行起诉。起诉的特点在于,由于检察机关不将案件移送给法院,因此案件从头到尾不会进入到审判的阶段。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6种情形中除“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情形外的其他5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
    2023-10-28
    291人看过
  • 企业债务融资的几种工具类型
    一、企业债务融资的几种工具类型企业债务融资的几种工具类型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超级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全称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它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债务融资方式的优缺点优点:1.债务融资的速度比较快;2.资本成本的负担比较轻;3.全面掌握企业的控制权;4.可以很好的利用财务杠杆。缺点:1.财务风险比较大;2.筹集到的资金有所限制;3.有很多的限制条件。
    2023-06-23
    314人看过
  •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具体有哪几种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真债权假合同、新贷还旧贷。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一、债权转让的概念主要是什么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不改变债权关系的行为。债权转让条件: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和程序。二、不良资产债权转让有效吗如果当事人同意就不良资产进行转让的,该债权转让行为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
    2023-02-04
    271人看过
  • 租赁合同种类具体有哪些类型
    租赁合同种类具体有:(1)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分为不动产租赁和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2)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有特殊的规定,租赁可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是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3)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租赁可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一、租房交完定金多长时间内签合同法律并未规定租房交定金多长时间内必须签合同,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一直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关系,将会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中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
    2023-03-10
    482人看过
  • 抗辩权的种类有几种,具体怎么定义的
    依照法律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称为抗辩权:首先,同时履行抗辩权。这是指当双方当事人分别负有对等并且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时,没有确定的履行顺序之时,他们应同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任何一方在另一方尚未开始履行前,就表示拒绝履行自己的对应义务,那么这也是被允许的。同样地,若一方在另一方履行债务的过程中,发现其行为未能达到约定标准,也有权力表达出拒绝其继续履行相应义务的意向。其次,顺序履行抗辩权。这一权利存在于当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债务具有明确的先后履行次序时。具体来说,若依照法律或协议规定,某位先履行义务的人在未完成其份内义务的情况下,后续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拒绝履行其各自的职责。而当先行履行义务的人不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使得其债务履行效果不能满足期待时,后续履行义务的人同样具备拒绝他的对应义务的权利。最后,不安抗辩权。它特指当明文规定了先后履行顺序的两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时,如果前者
    2024-08-19
    96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有哪些类型
    一、具体行政行为种类有哪些类型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丰富多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以及行政监督检查等。每一种具体行政行为都有其特定的适用场景和法律效力,共同构成了行政机关对社会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二、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及实例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这些行为通常直接涉及到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具有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1.行政机关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驾驶证,就是一种行政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2.对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员处以罚款,则是一种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这些实例都生动地展示了具体行政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三、具体行政行为种类详解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如颁发营业执照、驾驶证等。2.行政处
    2024-08-08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商标有哪几种类型?具体有什么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3
      商标通常的类型有: 1、根据商标权是否注册,可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2、根据商标地域性,可分为国内商标和国际商标; 3、根据商标主体不同,可分为自然人享有的商标和法人、其他组织享有的商标; 2、商标通常的其他类型。
    • 那么定金的种类具体有几种?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12
      1、订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 3、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4、违约定金,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 专利侵权行为的类型具体有哪几种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31
      1、制造他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未经许可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4、未经许可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未经许可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 合同类型具体有哪些种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不同的类型。常见的分类有以下三种: 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都要履行义务的合同。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运输合同等,如买卖合同,卖方享有要求买方给付价款的权利,履行交付出让物的义务;而买方享有要求卖方交付出让物的权利,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 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需要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则只付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
    • 工伤有哪些具体类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9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