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包括监视居住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0:02:11 146 人看过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强制措施需要催告吗

目前法律对强制措施有催告要求的是行政强制措施,而刑事强制措施是没有催告要求的,所以不是所有强制措施都需要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注意事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023-06-14
    467人看过
  • 什么情况需要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存在下列情况才能实施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严重患病、不能自理,或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形的;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一、检察院立案以后能不能取保候审?在检察院逮捕后,如果犯罪分子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即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
    2023-06-20
    120人看过
  • 哪些情况才可以实施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2024-04-30
    175人看过
  • 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多长时间
    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多长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2款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发现有违反应遵守的规定的,应及时报告监视居住决定机关,以便考虑是否变更强制措施。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公检法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此外对各级人大代表实施监视居住时与取保候审的要求相同,也要注意遵守有关规定。2、监视居住也有其解除、撤销和变更情形,其原因与取保候审相同,监视居住通常变更为逮捕。对监视居住解除、撤销和变更时,也要制作有关文书,向有关个人和单位宣布和送达。二、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2、监视
    2023-04-20
    193人看过
  •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两强制措施是怎样的
    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释义及立法意义(一)取保候审释义及立法意义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它的主要立法意义在于通过保证人或保证金约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也蕴涵了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保障的思想,是刑事诉讼追求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双重价值目标的有机结合。(二)监视居住释义及立法意义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予以监视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在整个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发挥着承上居下的作用,对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减少羁押,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适用对象、
    2023-05-04
    87人看过
  •  强制措施是否包括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不仅仅是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强制措施主要在侦查阶段实施,旨在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此过程中,嫌疑人尚未被法院定罪,因此尚未成为罪犯。刑罚是法院宣判以后对罪犯的惩罚。强制措施可以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适用,并且随着诉讼的终结而终结。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通过法庭审理作出有罪判决时适用,其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和刑法的规定具体确定。刑事处罚不仅仅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主要在侦查阶段实施,旨在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此过程中,嫌疑人尚未被法院定罪,因此尚未成为罪犯。刑罚是法院宣判以后对罪犯的惩罚。强制措施可以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适用,并且随着诉讼的终结而终结。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通过法庭审理作出有罪判决时适用,其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和刑法的规定具体确定。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并不包括刑事处罚。
    2023-09-03
    197人看过
  • 在指定监视居住后,强制措施能否进行变更?
    指定监视居住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指定监视居住后,指定监视居住期届满,需要继续调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不得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取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什么是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这项措施对侦查机关非常有利。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公检机关与律协两方势力进行了多轮博弈、厮杀,在侦查机关的据理力争和坚持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诞生了。指定监视居住是监视居住的一种方法,如果当事人不适用普通监视居住的,是可以指定居住监视居住的,并且监视居住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
    2023-07-16
    411人看过
  • 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
    2023-06-11
    210人看过
  • 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长时间监视居住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比取保候审严厉,在时限上规定比取保候审短些并不影响侦查活动的开展。而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只要尽职尽责,在6个月的期限内通常能完成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工作,并作出相应的处理。附带说明一下,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监视居住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
    2023-04-20
    73人看过
  • 监视居住属于什么措施
    法律综合知识
    一、监视居住属于什么措施1.监视居住,作为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由活动范围至一定限度内,并由执行机关对其活动进行监视。2.在特定情况下,当取保候审的条件无法满足时,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监视居住便成为了一种有效的替代方案。3.监视居住还是逮捕措施的一种替代方式,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羁押,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关怀。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分为两大类:1.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其适用条件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由于无法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从而在客观上无法适用取保候审措施。2.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其适用条件则更为具体,包括:(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
    2024-07-29
    195人看过
  • 受到监视强制居住
    如果是无故辞退,那么你可以要求赔偿半个月工资.根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的回答。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
    2023-07-03
    367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中是否包括拘传
    拘传不是强制措施。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迫其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拘传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拘留犯罪嫌疑人。由于拘留对人身自由限制的强制性相对较弱,但可以依法强制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因此,对于不适合逮捕、强制措施、拒不上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留,使其在案件中接受讯问。拘传后刑事拘留多久拘传后可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一般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确定。法律规定,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式。公安机关在拘传犯罪嫌疑人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决定,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
    2023-07-06
    434人看过
  •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哪些,强制措施的特点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哪些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一种强制性方法。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逮捕:
    2023-04-18
    470人看过
  •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这两种强制措施的异同
    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这两种强制措施的异同(一)限制性差异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限制就大得多,他们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尽管这一点在法律上规定得十分模糊,司法实务界的理解也有较大的分歧,但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几乎无一例外地变成了“变相羁押”。因为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极少将嫌疑人监视居住在家中,而是专门指定的地点,如宾馆、招待所、办公室等,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限制几乎接近于羁押。所以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取保候审在保护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等方面更加合理化,更加人性化。(二)适用时间长短不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
    2022-05-10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查明案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更多>

    #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监视居住还会判刑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一、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
    • 监视居住是强制措施吗?我老X被法院监视居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 监视居住必须和强制措施一致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30
      1、是。监视居住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动自由权一定程度、一定期限的限制,毫无疑问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
    • 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期限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8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
    • 什么罪可以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