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进行管辖和受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5:00:36 179 人看过

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是这样的:

1、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受理,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谁先受理谁进行审理。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向哪个法院提出来

管辖权异议若被驳回,想上诉应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来。对于执法人员就会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之内作出裁定,如果对裁定有任何不服的话,那么就需要在裁定送达后的十日提提出上诉,这样才能依法受理。

对待管辖权异议,法院的处理如下:

1、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两个或以上时,法院则依职权迳行移送至其认为合适之法院;

2、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

3、若属于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综上所述,管辖权异议上诉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来,人民法院会在三十日之内作出裁定。对于管辖权异议成立后,法院会根据具体管辖的规则,将案件移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并作出相应的裁定。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管辖应该怎么确定

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其中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三、什么是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指的是某一具体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受理时发现该案并不属于自己管辖,此时该法院应当将该案移送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而且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不可以拒绝。如果移送之后受移送法院仍然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其也不具有管辖权,此时,不能再进行移送管辖,应当适用指定管辖。法院适用移送管辖的,相关案件材料应当一并移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怎么进行
    1、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2、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3、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4、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5、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6、交通警察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7、现场遗留物
    2023-08-04
    226人看过
  • 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有什么规定
    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1、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2、受理,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一、工程合同纠纷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3、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的管辖权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
    2023-03-21
    42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什么法院有管辖权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从事法律实务的朋友都知道,到目前为止,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做出明确规定,导致赔偿权利人在交通事故诉讼中相当困惑:可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主张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依据是什么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被法院采信......由于盲目起诉或起诉金额较高,导致赔偿权利人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法院驳回或认定很低。笔者认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既不能“狮子大张口,漫天要价”,又不能漠视精神损害赔偿,放弃诉权。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2023-07-27
    244人看过
  • 涉外交通事故处理管辖权在哪
    涉外交通事故处理
    涉外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章第六十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从该条规定可知,我国涉外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要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外,还需要别的法律来配合适用。在诉讼程序上,如在我国起诉,必然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但是其中有些环节得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在实体法的适用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涉外交通事故,本质上是一种侵权案件。一般情况下,侵权案件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因此在我国发生的涉外交通事故,适用侵我国法律。但是当事人有共同的经常居住地时
    2023-02-18
    2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管辖 公安机关
    交通事故管辖
    交通事故现场公安机关的职责是:1、尽快赶赴现场。公安机关接到了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这是公安人员的职责,及时赶赴到现场有四个好处;一是减少现场变动;二是减少损失;三是可以及早撤除现场,减少堵车时间;四是可以避免扩大不良影响。2、保护现场。划定现场的保护范围,维护现场秩序,不许无关人员进入,为保护重大事故现场,必要时可以中断交通。3、现场勘察。主要内容有:搜集材料、摄影、丈量、绘图、车辆检验、道路鉴定、尸体检验,确定、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及其它调查和现场复核。4、尽快恢复交通。因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而阻塞、甚至中断交通的现场是正常的,当现场勘察工作结束后,应尽量恢复交通,否则是不对的。但是,现场勘察工作结束后,一些重要资料还没有准确取得就拆除现场,恢复交通则是错误的。一、高速超速发生车祸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
    2023-03-08
    400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由 管辖的
    交通事故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的管辖:1.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2.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一、出车祸不严重当时没报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二、车子被撞了当时没报警怎么办如果发生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可以到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核实交通事故存在就会受理的。经核查道路
    2023-03-07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立管辖是如何进行?交通事故如何进行法院管辖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4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
    • 交通事故事故赔偿是否受理安监局的管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1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以上便是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管辖权怎么进行确定,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5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 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有什么相关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2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关于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登记备查,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详细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 交通事故管辖管辖异议怎么提出来?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6
      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则应当将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