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立案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7:42:07 226 人看过

公安立案管辖的刑事案件有除贪污贿赂犯罪,自诉案件,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等之外的刑事案件。

一、军事法庭与普通法院有什么区别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主要是负责各类案件的审判,军事法庭和普通法院的区别主要是在于:两者针对的群体社会身份不同,普通法院主要是针对群众之间所发生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但是军事法庭主要是审理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案件以及军人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还有军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等。

二、帮洗黑钱会被判刑吗?

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八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三、法院受理刑事案件

有些刑事案件是直接由法院受理的,但是有些却规定由检察院受理。刑事案件受理情形包括自诉案件,即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贪污贿赂犯罪、公职人员渎职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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